关于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法规。
2、贯彻执行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并依法行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
4、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机构和社会保险工作,并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积极做好延迟退休政策改革落地实施相关工作。在相关配套文件出台前,为广大职工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做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为延迟退休政策正式执行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政策平稳落实。
2、继续推进精准扩面工作。依托镇乡开展“精准找人”,建立未参保人员数据库,用大数据把未参保人员找出来,针对性动员参保,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3、继续按照省、市部署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准备工作。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做好资金准备等工作,确保资金到位。核查发放数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整待遇发放上卡,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稳步提升。
4、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媒体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到乡镇、社区、企业宣讲等形式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及企业的参保意识。
5、持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通过合理设置窗口布局、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深化综合柜员制建设;继续推进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社区下延,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积极推进“退休一件事”联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一件事一次办”的改革要求。
6、持续妥善解决企业欠缴社保费相关问题。定期梳理欠缴社保费企业名单,协同各主管部门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企业清缴社保费,保障员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4423.4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76.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423.4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423.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7.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6.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13769.5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23.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653.95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769.5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25.2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051.47万元。主要原因是破产改制企业提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9.20万元,占99.49%;卫生健康支出24.21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41.88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542.1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12.5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破产改制企业提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347.6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2.3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特殊政策参保人员重新核定养老待遇补贴192.00万元,原试点机保编制外退休人员转移后养老金补差349.80万元,征地农转非退休人员死亡退社保支付后差额费用180.0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9.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4.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1.88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19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498.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074.51万元。主要原因是:破产改制企业提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减少(增加)原因: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减少(增加)原因: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减少(增加)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增加)原因: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减少(增加)原因: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主要用于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6.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7.48万元,增长120.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442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95万元,项目支出13769.5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769.53万元,主要为被征地农转非50至55周岁女性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助、特殊政策参保人员重新核定养老待遇补贴、原试点机保编制外退休人员转移后养老金补差、征地农转非退休人员死亡退社保支付后差额费用、社会保险专项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县级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县级配套)、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代缴资金、破产改制企业提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峨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本年度无其他收入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