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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参与地方大政方针政策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政议政。

2.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4.代表并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5.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6.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7.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8.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等经济活动,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9.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10.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加强对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工商联工作重要思想的宣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民营经济人士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提升民企服务实效。一是扎实开展“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紧起来、动起来、跑起来,奋力拼经济、搞建设,开展进民企、解难题、促发展行动,全力服务我市民营经济;二是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人士之家作用和民营经济工作服务中心作用,真正把中心建成宣传惠企政策的窗口、解决难点问题的平台、服务企业发展的高地。

3.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着力加强调研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广泛收集数据,细致分析问题,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调研报告。同时,鼓励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撰写高质量的提案与议案,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4.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建好“万企兴万村”工作台账,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对口帮扶和马边结对工作,推动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回馈社会,为推进共同富裕发挥更大作用。组织企业多渠道参加专场招聘会,为稳就业保民生添砖加瓦。强化典型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选树和宣传,营造富而思源的履责氛围。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12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0.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专项支出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非公经济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03.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运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2万元,占7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万元,占10.87%;卫生健康支出4.25万元,占3.54%;住房保障支出7.57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8.2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市工商联两个健康、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0.0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0.9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57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2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无公务接待预算。2025年公务接待未安排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4预算数,主要用于公务车购买保险、日常维护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69万元,增长38.2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7万元,主要为两个健康、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业务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本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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