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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峨眉山市2024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6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77%,同比减收39584万元、下降34.17%。其中,税收收入55694万元,同比减收8105万元、下降12.7%;非税收入20553万元,同比减收31479万元、下降60.5%。税占比73.04%,同比提高17.96个百分点。


税收收入主要为:国内增值税2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6%,同比增加591万元、增长2.59%;企业所得税9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6%,同比减收448万元、下降4.41%;个人所得税4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8%,同比减收1610万元、下降27.83%;城市维护建设税3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9%,同比减收541万元、下降14.03%;契税6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1%,同比减少5962万元、下降47.35%。


1—6月,我市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性收入7987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05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318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565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55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1193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0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232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957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06万元、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200万元。


1—6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16032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5.18%,同比减少25798万元、下降13.86%。重点支出中,教育支出2614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1.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9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6.24%;卫生健康支出972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9.16%;农林水支出221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3.4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同比减收15632万元、下降30.3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4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8%,同比减收14977万元、下降30.13%。


1—6月,我市共争取到转移性收入49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929万元、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000万元。


1—6月,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累计支出11024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0.74%,同比增支145万元、增长0.13%。主要由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城乡社区建设工程款、征地拆迁补偿等构成。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7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5.5%。收到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30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0万元,用作市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二、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6月,我市本级政府安排付息11044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26250万元。截至2024年6月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82486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9816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26700万元)。


(二)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我市积极向上争取债券项目发行,成功完成3个续发项目的发行审核。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200万元,专项债券4000万元。一般债券安排项目为乐山市峨眉第二中学校建设项目2200万元;专项债券安排项目为峨眉南山乡村振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峨眉山市粮食中转仓、食用植物油罐存储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编制预算,加大预算公开力度


一是严格按政策规定保障人员类支出。各项人员类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规定标准予以全额预算保障。二是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明确规定全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不得高于上年预算数。定额公用经费不增加,继续维持2023年标准。是严格部门项目预算编制。全市预算部门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原则上不在项目中编制人员类和运转类经费对单位的项目实施轻重缓急分类管理四是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严格按照“三保”保障范围标准、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及基本民生保障人数,合理测算“三保”需求,足额安排“三保”预算2024年我市“三保”预算安排11629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预算安排39224万元;保工资预算安排71572万元;保运转预算安排5494万元。


(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


一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川财预〔202417号)要求,做好打“持久战”过“紧日子”的思想准备,从严管理“三公经费”,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严格以收定支,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执行中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增加开支的,优先通过单位预算调剂安排使用。三是积极统筹财政资源,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四是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分类顺序拨付资金。加强对库款收支的统计分析和预判,合理编制好国库资金管理计划,明确“三保”等刚性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三)聚焦民生热点,保障资金投入


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实施教育惠民助学工程。截至6月底,教育支出26144万元,同比增长8.14%。二是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截至6月底,下达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84万元,累计支出3334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援助彝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以及扶持产业发展支出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4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02万元。三是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稻谷补贴工作及时拨付市级粮食储备粮费息补贴31万元上半年粮食财务挂账利息25万元,确保了市级储备粮的安全四是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统筹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73万元,确保2024年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五是积极推动卫生和民政事业发展。安排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1057万元、优抚对象补助2101万元等资金。


(四)抢抓政策机遇,向上争取资金


落实乐山市委“走上去”工作要求,合力抓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积极争取省上在项目资金上的政策支持,大力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和环境保护领域等上级补助资金。1—6月,我市共争取到转移性收入85109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8909万元、新增债券资金6200万元。1—6月争取再融资债券26250万元,有效缓解我市政府债务还本压力,腾挪资金用于重点工作。


(五)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防范债务风险。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偿债资金,确保到期政府债务逐笔得到化解。除通过再融资债券归还的债券还本资金外,2024年1—6月本级财政安排还本付息资金11044万元。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经批准的限额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兜牢“三保”防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资金拨付上的优先顺序,实施“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查全覆盖,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截至目前,我市“三保”执行数为52718万元,支出进度48.13%,其中,保工资支出41781万元,保运转支出1762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9175万元。三是加强金融维稳工作。完成2023年度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月度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月金融工作动态整理,并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场所开展现场检查2次。


(六)强化财会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整治,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惠农资金“一卡通”管理修订完善“一卡通”预警机制。二是加强会计管理对我市2023年度13家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开展行业分析,代理记账行业设立情况及执业质量监管。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与预算一体化的有效对接和数据交互,指导各预算单位、集采机构熟悉新系统软件操作,规范需求编制,加强对采购预算、执行、交易、支付的全流程日常监管。四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5个部门整体支出、11个政策类支出10个专项类预算支出情况实施重点绩效评价。五是实行资金支付动态监控。实时跟踪财政资金支付的每一笔支付情况,截至目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共核实处理支付预警1871条,其中红色预警1328条,黄色预警543笔。


四、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在强化收入征管的同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在紧平衡状态下基本平稳,但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可用财力大幅减少,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受房地产投资回落等因素影响,规上企业利润下降,非税大幅下降、土地出让收入进度缓慢,财政收入显著承压,可用财力与刚性支出增长差距不断拉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压力巨大收支矛盾加剧;二是政府债务虽然控制在限额范围内,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仍然较大。


五、下一步举措


(一)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


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做好研究分析,找准争取方向和路径,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向我市倾斜。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把握投向重点,抢抓政策机遇,“启动实施一批、加快推进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思路,储备符合中央、省、乐山市重点扶持项目,提早开展准备工作,提高项目资金申报的有效性和精确性为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做铺垫。


(二)努力增收节支实现平衡


1.收入方面。一是聚焦重点产业,培育壮大税源。首先是稳存量,加强对峨胜水泥等重点税源企业经营状况跟踪和财税服务;其次是争增量,全力协调解决郎酒、威士忌等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问题,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最后是强协同,重点针对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税费征管等方面,深化税费共治共管,推动税收征管数字化建设。二是积极盘活存量,深挖非税潜力。加快存量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加快土地报批,积极推进土地划拨和出让,并落实购房补贴等消化存量房地产措施,在促进地方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取得契税等地方税收收入。加快完善收入监控分析机制,定期通报收入进度,摸排分析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欠税清理。发挥税收共治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实行一企一策,通过约谈提醒、制定清欠计划、司法拍卖、银行查扣等方式综合施治,持续加强欠税管理,确保欠税及时入库。


2.支出方面。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加强有关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三保”优先,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整无法实施或推进缓慢当年不需支付的项目,收回预算指标,统筹用于拆迁安置和化解债务,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地。三是持续开展过紧日子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由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所有经常性项目开展“过紧日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三)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一是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力度。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政府债务一律通过省财政厅在政府债务限额内以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明确不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不推给政府偿还、财政不违规调用国企资金三条“铁律”,坚决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二是加大化债资金筹集力度。督促税务部门、非税执收部门应收尽收,尽可能多地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将资金用于化债。三是健全债务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债务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债务运行预警体系和部门联动调控机制,加强债务预警监测。对发生不同预警等级的情况,及时上报,组织研究调控措施,确保实现债务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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