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基本职能
(一)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作品创作和旅游产品开发,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
(七)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市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承办和协调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十)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二)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三)指导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四)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十五)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十六)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七)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八)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十九)负责组织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职能转变。
1.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生态立市、文旅兴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突出“文旅主导”地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核心区。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文物管理局不再承担相关行政职责,交由市文体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市文体旅游局负责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精品民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
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品牌创建擦亮峨眉招牌。一是积极创建文旅品牌,包括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天府旅游名宿、天府旅游名村、天府度假乡村等天府系列品牌。二是加快启动国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率先申请验收。三是积极筹备并以优越成绩通过2024年天府旅游名县复核。四是指导研学基营地研发研学旅游课程,强化研学旅游推广。
(二)以重大项目落地加快形成文旅产业聚集。做好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确保太阳谷项目开工建设,南山里项目游客接待中心、商业街基本呈现。积极推动文旅项目招商引资,力争罗目古镇开发项目、驴妈妈帐篷客酒店项目有实质性进展。大力推进大庙飞来殿古建筑博物馆项目,让文物活起来。
(三)以赛事展会活跃文旅市场。持续推进峨眉山2024年文旅主题(消费)活动和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协助办好第十一届旅博会、峨眉山杜鹃花节、冰雪温泉节,《国家体育标准达标测试赛》峨眉山站赛和峨眉山市第34届冬季长跑等节会赛事活动。
(四)以文旅营销推动文旅市场复苏。一是加大对微博、微信官方账号内容的输出,发布更多优质讯息。二是积极参与省厅、乐山举办的对外宣推活动,主动开展好五大片区宣传营销活动。三是做好2024年抽样调查统计的准备工作,认真完成后续的假日统计工作。
(五)以优质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畅通旅游投诉处理渠道,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抓好安全检查、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确保市场安全、有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二是加快基础设施维护建设。继续做好体育公园建设前期工作和健身器材维护督促协调工作;完善应急广播体系的应用,强化横向联系和纵向链接,积极探索与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市应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融媒体中心、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有效衔接,充分统筹整合各方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和要素流通。三是持续开展两馆一站和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峨眉山市文化馆、峨眉山市图书馆、峨眉山市博物馆、峨眉山市体育发展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48.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55.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48.1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48.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1.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专项支出1163.4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8.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文体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084.65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163.4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8.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58.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41.62万元,占85.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18万元,占7.88%;卫生健康支出38.16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87.16万元占4.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70101),2024年预算数为403.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各项目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70104),2024年预算数为89.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各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70109),2024年预算数为87.4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70113),2024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70114),2024年预算数为44.2万元,主要用于:在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70199),2024年预算数为337.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70299),2024年预算数为115.4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物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各项目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70308),2024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70399),2024年预算数为190.8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70899),2024年预算数为9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79999),2024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4年预算数为100.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2024年预算数为50.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2024年预算为1.0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024年预算数为20.7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4年预算数为87.1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4.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3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97.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体育馆免低开中省补助资金、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资金)等项目经费减少。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一)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文体旅相关事业调研交流工作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型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91万元,下降11.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实际共有车辆1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24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65万元,项目支出1163.4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63.47万元,主要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咨询点公共服务费、黄金周小长假业务费、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参赛费、老体协专项经费、全民体育活动及中小学体育比赛、地面数字更新维护费、两馆一站免低开地方配套、两馆一站免低开地方配套、信用经济试点工作奖励金及物料制作经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本地配套项目、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峨秀湖国家级度假区复核迎检辅导、非遗里的中国年度盛典拍摄、“只有峨眉山”演艺剧场补贴项目、智慧广电系统维护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7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70104):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70109):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70113):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70114):反映在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7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702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70308):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7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70899):反映除上述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7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反映财政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反映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