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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 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幼儿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幼儿园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为引领精心思辨“聚焦高质量  启航新征程”的清晰路径共谋新程,不断开辟教育数字化新赛道,深化阳光教育品牌效应等,筑牢幼儿园保教品质这条生命线,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机制,提升全社会满意度,辐射引领区域学前教育健康蓬勃发展。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党建引领,创新管理模式。


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实党建引领创新学习型党组织,拓展全园师幼的实践与研学渠道,开展三结对(与社区、家庭、教职工结对)、三服务(服务社区、服务家长、服务幼儿)、帮困助学等志愿者活动,创建人人爱学习、人人会学习、人人在进步的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园所,营造书香氛围。持续深入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探索幼儿园一园两区办园党建+模式,结合幼儿园重点工作,强化党建工作与安全工作、中心工作、保教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全覆盖走进教师、走进幼儿、走进家长,开展“情暖峨眉·呵护青苗”关爱行动等走访慰问和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幼儿园高品质发展。


2.强化队伍建设,引领教师成长。


弘扬敬业奉献精神,推动教育理念、方法和模式的系统性变革,打造永远在线的网上课堂和智能化、泛在化的未来学校,建设“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教育环境。扎实主题研修,推进课题研究,强化评估管理,全力准备《幼儿家乡概念内涵式印刻实践研究》省级课题结题检测工作,以专业自觉改变自我,提升教师专业化成长,提升理论学习成效,引领争先成长型教师队伍。


3.落细课程实践,抓实协同育人。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以德为先、以生活为契机促幼儿学习与发展。有效实施幼儿园基础、特色、拓展课程组织、指导、跟进两园区特色区域游戏开展丰富创新各类活动形式内容,及时反馈评价。抓常规工作促保教品质提升、抓课程建设促保教品质提升、抓园级活动促幼儿全面发展、抓家园合力促家园共育和谐。


4.坚守安全底线,精准细节保障。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园、健康体质提升行动、爱心帮扶关爱行动等,结合安全主题,深入推进幼儿安全常态教育和安全工作校园封闭、巡查检查、排查整治、应急演练、目标考核等安全责任落细落实,加强各类卫生传染消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守好安全稳定底线,确保校园平安。


5.优化后勤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财务纪律,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收费制度,严格履行采购、领取、审批手续,做到勤俭办园、物尽其用,完善园貌建设,焕新园所环境,规范食堂管理,确保饮食卫生。


6.强化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成长。


深入姊妹园走访座谈,有效指导域内学前发展。以“送教下乡”发挥本园辐射引领作用,带动送受双方专项技能提升。通过乐山市中心教研组、乐山市教育集团、峨眉山市教育联盟、峨眉山市师培中心主题教研等平台增强与姊妹园以及小学低段的协作与交流,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科学促进市域内幼儿园保教质量纵向提升。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收入预算总额为1025.2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08.1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25.2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25.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2.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专项支出234.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5.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幼教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790.9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工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教师午餐补助)。


项目支出234.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5.2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08.1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823.74万元,占8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9万元,占10.24%;卫生健康支出29.63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占6.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2050201学前教育,2024年预算数为823.74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4年预算数为69.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24年预算数为34.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4.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5.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29.6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6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0.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28.21万元,包括:工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实验幼儿园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2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91万元,项目支出234.3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34.3万元,主要为学前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项目。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入等。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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