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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
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峨委办〔2019〕63号、峨编发〔2021〕14号、峨编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按照职能归口,内设6个行政机构、4个事业机构。行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财政所;事业机构设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行政机构主要职责:(一)负责镇党委、政府工作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二)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三)负责民政、社保、医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基层治理、综治维稳、矛盾化解、平安建设等工作。(四)负责整合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安全、应急等相关工作。(五)负责统筹协调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国土空间规划、村镇建设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六)负责镇财务和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等相关工作。

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一)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集中受理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二)承担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综合服务。(三)承担为文化旅游建设、服务等工作。(四)承担农民工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立足重大项目落实,推动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项目引导、规划先行,做大优势产业。拟实施峨眉山市大为镇群达村至双龙村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道路,总长约13.198公里,总投资1.0369亿。突出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优先条件,推荐懂市场、善经营的的优秀人才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同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组织村干部考察学习,拓宽思维,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以现存优势资源为依托,多村抱团发展,确立高山蔬菜为主导产业,实行重点开发,在资源优势中培育地方特色,在传统产品中筛选优势品牌,打造独具特色的战略产业和名牌产品。邀请农业、林业、财政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定期深入各村,从政策技术、条文规定、市场预期等方面进行指导,指导探索产、供销新路子、新途径,帮助各村集体经济项目解决好技术、管理等方面问题,确保集体经济项目早日收益。

立足乡村振兴建设,固强补弱加快乡村新发展。守住防止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统筹推进驻村工作组联乡包村工作,支持重点帮扶村提升造血机能。因地制宜做大村集体经济“蛋糕”,坚持产业融合,充分开放合作,激发农村活力,做大做优高山蔬菜、中药材、畜禽等高效精品农业。整合各村资源优势,抱团发展,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创收渠道,不断拓展农民收入来源渠道。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土地确权成果应用,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新模式,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项目进得来、放得下、留得住,着力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立足生态环境保护,持续绘好美丽乡村新图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镇域范围内环保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紧盯矿山源头和双超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提升水环境质量,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率达标;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力争厕污改造率达95%以上;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机制,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严厉打击违法“焚烧秸秆、采砂采矿、砍伐森林、河湖捕鱼”四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有依可循,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守护“绿水青山”。

立足民生补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积极推送就业信息,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大为镇小资源配置,积极牵线搭桥,加强学生群体保障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抓好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力争创成国家卫生乡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支持关工委、扶贫“两会”等开展工作。

立足防范化解风险,合力筑劳安全发展压舱石。加强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巩固深化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加快完善“网格员”治理体系,预防初信初访,推进积案清零,严格防范“民转刑”;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聚焦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乡消防、小水电站等重点领域,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类事故“不发生、零伤亡”;推进森林防灭火常态化,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12个100%”“9个上阵”要求,完善乡村组户四级森林防火责任体系,配合电力部门对林区用电用火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确保全年无火灾、无火情;严格落实防汛工作“12个100%”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预案,常态化监管镇级隐患点情况,落实好预警、转移、避险、防范、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平稳度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紧盯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做好物资储备。

立足推进自身建设,着力推动政府效能新提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把稳工作航向,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乐山市和峨眉山市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镇人大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和建议办理工作坚持阳光用权,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政府支出能省则省,把有限财力用到加快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刀刃上,积极谋划一批民生改善项目,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312.9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33.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12.9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12.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5.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9.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92万元,专项支出132.5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934.50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78.44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2.9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6.71万元。主要原因是1.本年未将村级办公经费、村级基层组织和公共运维费纳入预算;2.本年无上年结转村级基层组织和公共运维费;3.本年新增原合龙1组峨胜石膏拆迁安置过渡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等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312.9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76万元,占5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5万元,占6.81%;卫生健康支出21.02万元,占1.6%;城乡社区支出14.60万元,占1.11%;农林水支出428.08万元,占32.61%;住房保障支出50.13万元,占3.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45.92万元,主要用于:障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3.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原合龙1组峨胜石膏拆迁安置过渡费、原泉水3.6组峨胜石膏项目拆迁安置过渡费等相关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4.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3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度遗属补助6.69万元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4.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经费

1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0.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56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工资待遇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92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待遇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0.1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07.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含春节前工程款及峨胜石膏项目过渡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16.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24年因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

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0.59%。减少原因:2024年度厉行节约,减少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洗车费、保险、过渡费等日常运转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51万元,下降(增长)8.0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1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5万元,项目支出378.4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78.44万元,主要为乡镇专项业务经费、基层武装及征兵经费、关工委经费、交管办和村级劝导员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原泉水3.6组峨胜石膏项目拆迁安置过渡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奖补经费、村组干部保险经费、村组干部考核奖励、原合龙1组峨胜石膏拆迁安置过渡费、大玉路路面养护经费相关费用项目。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同级部门拨款、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障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保障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等相关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保障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优抚支出(项)保障遗属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保障工伤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保障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保障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保障城乡社区事务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保障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工资待遇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保障村组干部待遇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保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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