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等;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10、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1、持续用力加大就业。落实二十大“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落实稳岗政策红利,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困难群体精准就业帮扶,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接续开展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快打造“零工市场”支持灵活就业,通过“线上”“线下”招聘对接等活动,高质量推送就业岗位。
2、全面推进社保体系建设。狠抓社保参保扩面,以农民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参保企业、参保群众续保缴费。进一步加强对实体经济支持,落细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健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
3、加强人事人才工作。聚集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人才汇聚计划,深化高校“一站式”考核招聘活动,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畅通基层人才发展通道。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优化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待遇兑现流程。
4、多措并举确保稳定。深入实施人社系统“化险保安”行动,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单位概况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预算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独立核算,和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28.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21.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8.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5.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0.93万元,专项支出18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8.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46.0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2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8.0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9.0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系统取数错误,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有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71万元,占92.3%;卫生健康支出13.77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34.55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8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8.7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85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6.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4.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8.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3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上级部门或周边区县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燃油消耗、保险支出、路桥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07万元,下降17.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际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2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03万元,项目支出18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2万元,主要为公招考试、农民工服务保障及慰问、职称评审、劳动仲裁监察、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 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