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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3、拟定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


17、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扶贫开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展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


18、牵头组织农业博览和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围绕一个创建目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围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目标,对上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的汇报,吃透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指标精神;对内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工作联席制度,高标准推进创建“十大行动”,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指标,确保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一举创建成功。抓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制定本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考核考评工作。按照上级实绩考核方案,做好日常工作和年底迎检工作,力争获得“优秀”等次。


2、守住三条底线,稳住农业基本盘


1)做好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一是落实粮食安全生产。坚持以粮食产能为核心,在增产和减损两头下功夫,保障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27万亩以上,产量10万吨以上。争取省级资金510万元,实施四川省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精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惠农政策。二是稳定生猪生产。以非洲猪瘟防控为重点,扎实做好高致病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猪九条”等长效性支持政策,持续推动畜禽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培育峨眉山有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省级龙头企业,力争获批2025年国家数字畜牧业(蛋禽)创新应用示范建设项目。2024年,计划生猪出栏18.9万头、小家禽出栏406万羽、禽蛋产量3.07万吨。三是持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成果,全方位做好明年示范县复审迎检准备,通过建立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检测力度等途径,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实施峨眉山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常态化开展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排查,坚决防止再次撂荒和新增撂荒。加强耕地“非粮化”图斑核实,稳妥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治。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及新型肥料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3)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抓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坚持日常监测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扎实抓好防止返贫监测预警信息、行业部门定期会商、风险线索推送、核实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开展,防止“漏测失帮”,坚决杜绝整乡整村返贫现象发生。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紧盯“两个高于”年度任务,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助农增收支撑。持续加大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完善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推动帮扶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措施,扎实抓好6个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争创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


3、立足三大主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强基础、优环境,构建宜居乡村。一是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化环境卫生“五清”行动、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和农村“三大革命”,大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工作,新建改造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156户。为提升全市农村污水有效治理村占比,计划投资2000余万元对峨山街道、胜利街道、绥山镇3镇10村农村污水开展专项治理。每年争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村1个、示范村5个、乐山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4个。二是强化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补齐农村产业道路、水、网等短板。用活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持续实施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投资衔接资金708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市级衔接资金3880万元(最终以实际下达为准),县级衔接资金320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31个,包括产业提升项目9个,计划投资277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个,计划投资1835万元;其他建设项目8个,计划投资2466万元,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向好,努力实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从“一处美”迈向“全域美”,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大幅提升。


2)强品牌、促融合,构建宜业乡村。以园区建设为抓手,优化产业布局,打造双福高桥黄湾高山茶叶、 龙池龙门大为高山蔬菜、桂花桥龙池大为道地中药材三大产业发展带,持续壮大“茶菜药旅”四大特色产业。一是实施茶园低产低效改造提升,计划改造提升生产基地1万亩以上,促进产业基地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南山片区高山蔬菜园区建设,争创省级、国家级蔬菜园区。二是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推进南部片区高山蔬菜产业规划,争取上级资金,开展蔬菜避雨大棚、蓄水池等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推动四川峨眉智慧农业产业集群(二期)项目建设,示范引领蔬菜产业现代化发展。三是促进中药材产业规模发展。积极推广林药共生、稻药轮作等发展模式,改造提升中药材种植基地0.1万亩以上。四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深挖茶、菜、药等产业多重功能和价值,持续改造提升寨子茶里、桂花桥农业大公园等农旅融合点,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战略,持续擦亮“峨眉山茶”金字招牌,培育“峨龙蔬菜”、“沐之源”、“金林药业”等一批土特产,推动产业品牌多元发展。


3)强引领,聚合力,构建和美乡村。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构建多部门协调制度,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乡村。推动农村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全面推广“积分超市”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村规民约等引领作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扎实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推广运用“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确保三星级及以上行政村占比长期保持在90%以上。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一)实施峨眉山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37万元,涉及高桥镇、罗目镇、峨山街道,建设面积约1万亩,预计2024年3月开工、12完工。


(二)持续跟进实施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加快第一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第二批建设资金2500万尽快到位。


(三)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5000亩(拟建设地点桂花桥友爱村、燕岗村)。


(四)实施农村提灌站新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拟完成新建改造农村提灌站15座,有效恢复(改善)农业灌溉面积5000余亩。


五、其它重点工作


1)加强宅基地管理。制定峨眉山市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执行“五必三到场”等工作要求,落实一户一档。加强对乡镇(街道)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有效规范农村建房管理。


2)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收集整理2024年改革试点任务,高质量编制年度计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任务清单。持续开展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支持力度。


3)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投入960万元,拟在8个村实施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不断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到2024年底,力争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增长10%,培育年收入稳定在3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5个。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4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468.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139.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68.5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68.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21.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3.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6.05万元,专项支出7,234.0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68.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村产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234.56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7,234.0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60.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8.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89万元,占4.14%;卫生健康支出104.36万元,占比1.02%农林水支出9,498.36万元,占92.56%;住房保障支出233.80万元,占2.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024年预算数为423.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4年预算数为273.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4年预算数为136.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2024年预算数为10.5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24年预算数为2.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2102024年预算数为104.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14.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4年预算数为90.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2024年预算数为233.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4年预算数为233.80万元,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3,2024年预算数为9,498.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130101,2024年预算数为358.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2024年预算数为2,111.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2024年预算数为99.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驻村农技人员补贴、村农技员和动物防疫员开展服务补助;病虫害控制2130108,2024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30135,2024年预算数10.0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禁捕专项经费和农业撂荒地整治地方补助经费;耕地建设与利用2130153,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维修经费;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2024年预算数为600.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0599,2024年预算数为6,238.5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4.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8.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7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了项目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2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5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原因:2024年及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增长)0.65%。减少原因: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周边市县来人调研、考察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下降1.12%。减少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变化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0万元,减少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费、汽油费、过路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0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实际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55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6.56万元,项目支出7,234.0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7,234.01万元,主要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脱贫攻坚驻村农技员补贴、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经费、生猪养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农村固定观察点经费、种业振兴专项经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经费(省级资金)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费的职业年金支出;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指用于其他优抚方面支出(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职工工伤保险费)。


4. 医疗卫生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 农林水支出


行政运行(农业)21301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农业)2130104,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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