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机构设置(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和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和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和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等;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10、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11、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业的事业单位改革;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属于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3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峨眉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峨眉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