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文化馆2021年部门决算报告补充公开内容的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负责宣传国家文化方针、政策和法令,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
(二)积极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主阵地作用,负责组织开展音乐、舞蹈、文学、戏曲、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通过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开展流动文化服务,负责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四)负责指导下一级文化馆(镇、乡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培训文艺骨干和文艺积极分子,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五)负责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六)积极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开展数字化信息服务。
(七)负责为群众文娱活动提供免费场所、信息和资料。
二、机构设置
峨眉山市文化馆属于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文学工作室、非遗工作室、音乐舞蹈工作室、美术书画摄影工作室。编制总数6个,其中事业编制6个,现有在职人员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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