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峨眉山市本级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 项目支出表
十三、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四、 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关于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及合作经济联合组织,推动与农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对基层供销社和所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参与和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提升农村流通服务水平,拓展农村合作金融,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打造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帮助农民增收;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桥梁纽带功能,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紧扣峨眉山市“1238”发展总体思路,深入实施“桥梁纽带工程”,深度融入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工作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持续纵深推广“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的“三社融合”模式,为村集体经济增收,提高社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拓展功能、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加快形成全产业链为农服务新体系,提升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推动土地托管逐步从大宗作物向经济作物拓展,扩大代耕代种、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服务规模,着力做强农产品收储、烘干、加工、销售等“后半程”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小农户等提供“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服务。
3、着力培育供销合作社服务品牌。抓实“天府乡村”(原“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的申报审核和推广运用工作,扩大扶贫产品覆盖面、影响力。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品牌、争示范,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在打造具有峨眉特色的“峨眉山茶”公共品牌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打造一批价值高、活力强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形成“公益性集体商标+区域品牌+企业品牌”营销发展模式,增强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和经营服务活力。深入挖掘“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的内涵及现实价值,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为农务农姓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擦亮供销合作社金字招牌;规范“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管理。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307.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2.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0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7.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8.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万元,专项支出213.0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7.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供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93.95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13.09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3.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上年结转结余省级供销综合改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万元,占5.47 %;卫生健康支出 3.2 万元,占1.2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9.15万元,占90.6 1%;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占2.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9.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1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3.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午餐补助、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3.0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春节前工程款。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 新增调拨1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增加原因: 新增调拨1辆公务用车,用于开展供销综合改革发展等工作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0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5万元,项目支出213.0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13.09万元,主要为供销综合改革项目资金。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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