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统计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峨眉山市统计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峨眉山市本级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上级资金安排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国有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关于峨眉山市统计局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三是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扩权强县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四是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五是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市级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六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和统计信息服务。七是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和维护本级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化自动化系统,推进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工作。八是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业务培训、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九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和事后分析。密切关注全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深入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
2.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峨眉山市统计“强基础、提质量”工作成果,有序推进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到企业开展检查和指导,确保企业及时建立台账、完善原始记录,充分利用半年培训和年报培训,切实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力度,增强统计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统计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实统计基础,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3.加强统计监督。扎实推进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加强企业入库、数据报送、数据质量、统计基础等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
4.做好重大普查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调查工作任务。
5.强化名录库建设工作。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及核查工作。
6.深入推进“转企升规”工作。做好企业“升规入统”、“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退库审批工作指导。充分利用单位清查成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逐个上门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尽早“转企升规”,在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做到应转尽转,应入尽入。
7.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和诠释解读,加大统计信息咨询力。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统计局是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普查中心、峨眉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但预算编制未单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峨眉山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01.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24.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1.9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1.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8.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4万元,专项支出439.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统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1.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普查、社情民意调查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62.71万元,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39.28万元,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1.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2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以及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3.61万元,占8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3万元,占5.99%;卫生健康支出13.99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26.36万元,占3.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16.7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奖励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9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4.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社情民意调查、专业统计、农村综合统计调查、专业年报会培训会、单位清查等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3年预算数为282.15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3年预算数为56.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四上”调查单位及“四下”抽样单位统计人员补助。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7.56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工伤保险。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6.3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统计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统计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1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3.77%。减少(增加)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国家、省、乐山市统计局到峨眉检查普查工作、“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农村基础工作、名录库工作、调研各专业工作情况以及其他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租车费用记入其他交通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减少原因:租车费用记入其他交通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峨眉山市统计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3.1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65万元,下降1.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统计局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统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0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71万元,项目支出439.2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39.28万元,主要为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统计专项业务费、五经普及单位清查等专项业务劳务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四上”调查单位及“四下”抽样单位统计人员补助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