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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 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进行小学学历教育。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党建工作,激发内生动力,做好党建引领。


2.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夯实安全工作:树立底线思维,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上好思政课、心理健康教育等(抓早抓小,班主任老师要掌握第一手资料)。


4.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校园文化建设,缔造完美教室,继续做好校园绿化工作。


5.切实开展新教育实践,营造书香校园,认真践行“五个一”活动:读一读、讲一讲、演一演、写一写、评一评。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635.4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6.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5.2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1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35.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6.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1万元,专项支出48.3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5.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94.88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40.58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8.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9.29万元。主要原因是1、教师工资及各项保险增加;2、在职教师年终绩效奖和退休教师春节慰问费进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89.96万元,占72.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9万元,占15.46%;卫生健康支出19.38万元,占3.60%;住房保障支出46.05万元,占8.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50201-学前教育,2023年预算数为29.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2050202-小学教育,2023年预算数为400.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包括各类教育助学地方配套资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学校安保和卫生室等人员经费、上年结转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设备购置经费、校舍建设经费等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0.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23年预算数为25.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4.1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人员支出。


7.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8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9.3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9.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46.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1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教师午餐补助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1.7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学校修建春节前工程款项目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高桥镇小学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3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88万元,项目支出140.5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40.57万元,主要为幼儿园日常办公费经费项目,春节前工程款、课后服务费、校医辅助岗和幼儿园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入


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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