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 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从事小学学历教育。(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十四五”规划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峨眉山市教育工委的具体要求,以党建引领学校一切工作,以党建促团建队建发展。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构建和谐、安全、文明、绿色校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与监督保证作用。
2.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党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十四五”规划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正面宣扬、文明创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唱响主旋律,宏扬正能量,为我校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持。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保障。学校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工作预防措施的落实。
4.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工作思想,树立关注学生终身发展的理念,坚持创新德育,和谐德育思路,以体验教育为途径,以实践活动为载体,培养举止文明、品德优良、心理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5.立足我校实际,深入开展教育研究,树立“调动学生主动参与 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教育思想,更新教学观念,改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围绕博雅教育,构建雅智课堂。注重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把“练内功 促常规 抓课堂 提质量”作为部门的导向,全面做好服务工作。
6.坚持以关注学校发展为根本,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宗旨,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以全体教师素质能力提升为目的,以课堂教学为着力点,以课题研究为主要载体,以模式推进为抓手,以教学观摩活动和专题研讨为主要形式,以“新博雅”教育的办学理念来实施我校校本研训工作,落实 “导学双动 构建博雅课堂”。
7.立足推动我校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的蓬勃发展,做好“阳光体育”活动,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以深化音乐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把课程改革作为教学研究的中心工作,以新课程理念指导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实践;进一步贯彻和学习美术新课程标准,更新教学观念和理念,并运用新的理论来指导日常教学工作,使美术教学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强化写字教育,写字教学,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记忆能力以及审美能力。
8.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教育”的后勤工作原则,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1924.9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01.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80.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8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24.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26.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1万元,专项支出623.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4.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其中:
基本支出1301.62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23.3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1.6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
增加448.5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教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83.03万元,占7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45万元,占15.56%;卫生健康支出51.09万元,占3.73%;住房保障支出124.03万元,占9.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953.03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教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伙食补助费、工会经费等。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设备购置和学校的维修维护。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54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1.0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0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他优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0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教师伙食补助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3.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3.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一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春节前工程款的支付。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实验小学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92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62万元,项目支出623.3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23.33万元,主要为实验小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引进研究生安家补助、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春节前)工程款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等。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体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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