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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财政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财政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财政局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拟订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业务培训,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协助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切实抓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执行


2023 年预算编制继续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单列“三保”支出,对财政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一是人员类支出严格按政策予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薪金、养老金、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规定标准予以全额预算保障,涉及调整的,对标上调文件足额预算保障。二是继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预算。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按照经市政府批准的全市预算部门公用经费管理标准落实定额公用经费保障,党政领导部门、常委部门、公检法部门、乡镇(街道)、一般行政单位、二级参公单位和二级事业单位分别制定相应标准。三是继续推行公用经费激励制度。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评价部门的工作实绩。2023年,继续推行激励公用经费举措,综合考量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向上争取资金等情况,给予公用经费激励。四是严格部门项目预算编制。充分保障人员类和运转类支出,结合公用经费调整方案和激励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全市预算部门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原则上不在项目中编制人员类和运转类经费。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中的“保基本民生”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做好民生实事和开展其他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在编制项目预算时,需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项目绩效目标进入项目入库和申报预算的审核流程。严格区分运转类经费后未列入项目的经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开支的,由单位“一事一议”报市政府后,按《峨眉山市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峨府办发〔2022〕12号)规定的审批程序予以办理。五是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项目支出需求等实施经费保障。


2.努力实现增收节支


(1)收入方面。牢固树立“抓财源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立足财政职能,多举措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一是由市财政局组织全市非税执收部门对全市非税收入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二是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只要是有收入来源的,都要积极向上争取。把向上争取成绩优异的单位列入先进单位。三是加大土地出让力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土地宣传、出让力度,尽可能多形成现金流收入。四是国企加大市场化转型力度,峨眉发展要有效利用手中资源多谋划,利用好现时金融资本市场资金面宽裕的有利窗口期,统筹用好各种金融工具多融资,促进地方经济全面稳健发展。


(2)支出方面。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三保”优先,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整无法实施或推进缓慢当年不需支付的项目,收回预算指标,统筹用于拆迁安置和化解债务,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地。二是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加压,全面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以2022年压减后的标准(出国出境压减50%,公务接待压减20%)作为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标准,严控一般性支出。


3.主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强化“1+3”债务风险防范机制(1即“隐性债务化解任务”,3即“财政重整、隐债红色、法定债务预警”风险),全面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通过做大综合财力,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等,全力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4.持续加强绩效评价


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把绩效评价作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的重要抓手,引入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等挂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制加清单制”的方式,责令单位限时整改落实。


5.继续推进88个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代理记账工作,做好账务系统管理维护工作,保证全市账务系统顺利运行;积极配合纪委监委、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账务稽核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按要求积极参加上级和本级举办的各类会计业务培训和相关工作会议,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6.继续把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关,紧紧围绕我市工作重点,为财政基建预算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把好关;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杜绝“散、乱、拖”现象,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做好财评中心廉政风险点的识别和防控,不断强化财评中心人员廉洁从业意识,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进一步提升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新形势下财政收支状况,围绕财政资金的调度安排开展评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树立终身学习观,与时俱进,服务大局。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峨眉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峨眉山市会计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75.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54.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74.9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74.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13.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4万元,专项支出1324.5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74.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850.41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24.53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4.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23.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峨眉山市财政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8.67万元,78.51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39万元,占6.31%;卫生健康支出55.61万元,占1.77%;住房保障支出104.67万元,占3.33%,农林水支出317万元,占10.1%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财政事务(项)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财政事务,2023年预算数为2468.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抚恤(项)其他优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98.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55.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104.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4.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春节前)峨眉山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年报审计报告费用。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财政局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3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35.23%,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92.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接待类支出。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单位检查以及各区市县财政局机关来本单位检查学习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减少车辆运行开支。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费以及车辆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峨眉山市财政局为保障部门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2万元,下降20.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财政局实际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174.9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24.53万元,主要为主要为财政金财网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等经费、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等费用、全市执法执勤车GPS服务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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