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3、拟定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
17、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扶贫开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展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
18、牵头组织农业博览和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①全力抓好粮食生产。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峨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完成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000亩,2023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9000亩,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二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通过开展“深挖潜力扩面积”“强化服务攻单产”“调优结构提品质”科学防灾减损失”四大行动助推粮食扩面增产。及时落实种粮大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惠农政策,全力抓好小春田管和大春生产,持续开展撂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7.98万亩以上、总产量10.25万吨以上。
②稳定生猪生产。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3+1”网格责任要求,狠抓“调运-饲养-出栏-屠宰”闭环监测监管,常态化抓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确保生猪产业健康发展。2023年底全市保持能繁母猪0.91万头存量、生猪养殖规模场保有量40户,生猪产能保供稳中有增,力争年末存栏12.06万头、全年出栏18.9万头。
③稳定蔬菜生产。持续开展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蔬菜面积稳定在21万亩左右,守住全市“菜篮子”。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①注重帮扶实效。建立健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加强对接工作和指导服务,推动过渡期衔接政策的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产业帮扶措施,激励脱贫群众发展产业实现持续增收,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②抓实监测帮扶。按照“五定”工作要求,优化识别帮扶程序,常态化抓好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和跟踪管理,做到监测对象精准识别、及时帮扶和高标销号,杜绝“漏测失帮” 。
③夯实衔接基础。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促衔接”思路,安全高效用好财政涉农资金,不断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持续深化消费帮扶,切实抓好小额信贷、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到户项目、雨露计划、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开展,推动“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脱贫成果固效提质,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保障支撑。
④持续深化社会帮扶。按要求落实好对口援彝年度帮扶资金,加快推进所涉援彝项目建设,全方位、深层次推动全域帮扶工作开展。持续发挥市扶贫“两会”作用,用好用活“社会扶贫爱心基金”。大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扎实开展“栋梁工程”解困助学公益活动、“健康扶贫·光明行动”活动等公益项目,全力保障社会帮扶绩效。
3、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①抓好乡村建设行动。一是以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为抓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创建工作,力争成功创建省级先进乡镇1个、乐山市级先进乡镇1个、省级示范村4个、乐山市级示范村5个。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补短提升工作。完成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1个、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481户。三是加力推进农村五清行动和场镇提升行动。针对“五清”开展中的堵点、难点、扣分点,重点围绕庭院卫生、水源水体、村容村貌抓提升,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查考核,确保2023年我市在乐山市三项重点工作考核评估中排名前列。加快推进3+7(3个提升打造,7个日常管理)场镇提升行动,确保场镇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②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建设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体系,推进农作物秸秆商品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实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继续开展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方案编制、组织宣传、开展培训、外业采样点规划布设等。
③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开展“春季禁渔”、“护渔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渔获物,不断修复流域生态。以保护渔业资源和天然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水生生物修复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生产、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等进行全面清查、收缴和销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行为,规范“三无船舶”和自用船舶管理,禁止违规垂钓,全面开展天然流域禁捕工作,维护水域生态稳定。
4、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①抓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深入实施茶产业壮大行动,改造茶叶种植面积1万亩,全市茶叶种植面积稳定在23万亩左右。培育现代化茶叶加工集群,推进大西南茶业市场扩容提质,推进投资8136万元的峨眉山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项目(含茶叶加工厂、智慧茶园等)、投资3500万元的峨眉山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期项目(含嘉峨茶谷、寨子茶里等)、投资8295万元峨眉山市茶旅融合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双福茶叶综合体、双福鲜叶交易市场等),助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改造提升蔬菜种植基地7000亩,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1万亩左右;改造提升中药材种植基地1000亩,中药材面积稳定在5.6万亩左右。
②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巩固提升现有16个现代农业园区(国家级1个、市级5个、县级10个),力争创建符桂九粮药现代农业园区为省级现代粮油园区,新培育市级园区1个(符桂九粮药现代农业园区),县级园区2个(符桂九粮药现代农业园区、黄湾茶叶产业园区)。
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确保全市“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5%以上,查办涉及违法违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及以上。
5、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①抓好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峨眉山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深挖各村优势,探索“强村联盟”“抱团发展”模式,确保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力争达到6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达到52个。
②抓好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持续实施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开展农村家庭能人培训(培训2000人),新培育家庭农场10个,农民合作社3个。建立健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6、抓好涉农项目建设
①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实施峨眉南山龙池湖至四溪沟片区环境质量综合提升与生态旅游融合项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等4个重点续建项目,年内计划投资1.71亿元。新开工建设峨眉南山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罗目镇和桂花桥镇900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峨眉山市茶旅融合生态产业园项目等32个项目,年内计划投资7.45亿元。会同经开区管委会加快双福茶叶加工园区建设前期规划设计和企业入园摸底工作,力争一季度形成园区实施方案。
②加强项目包装争取。开展“走上去”“走出去”行动,强化涉农项目包装储备力度,拟争取省农业厅项目1个(总投资1.031亿元的重点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争取上级资金0.5余亿元),省财政厅项目1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③加强项目招商引资。引进签约九里镇顺江村乡村振兴项目(中药材和肉牛养殖)、峨眉山陶朱公药谷产业项目、四川尚好茶业大宗茶业加工项目等3个重点农业项目。加快投资8亿元的论道.竹叶青茶产业园建设项目和投资2亿元的金林药业中药饮片二期项目落地建设。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10.2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737.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29.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010.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80.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3.46万元,专项支出7516.8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10.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村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493.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7516.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50.6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1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29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115.44万元,占2.7%;农林水支出3548.30万元,占81.5%;住房保障支出236.57万元,占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3年预算数为279.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3年预算数为139.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2080801,2023年预算数为6.5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2023年预算数为11.0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23年预算数为13.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3年预算数为18.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3年预算数为88.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农业)2130101,2023年预算数为45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事业运行(农业)2130104,2023年预算数为2246.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2023年预算数为99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驻村农技人员补贴、村农技员和动物防疫员开展服务补助;病虫害控制2130108,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30135,2023年预算数50.58万元,主要用于长江禁捕专项经费和农业撂荒地整治地方补助经费;农田建设2130153,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维修经费;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2023年预算数为604.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2023年预算数为45.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3年预算数为236.5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93.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1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78.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43.3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了项目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8万元,公务接待费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8%。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周边市县来人调研、考察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3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费、汽油费、过路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86万元,下降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在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实际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329.3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35.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35.9万元,主要为村级农技员和防疫员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农业撂荒地整治地方补助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经费、办公用房搬迁相关经费、农业综合专项经费、生猪产能调控能繁母猪引种补贴、生猪养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脱贫攻坚驻村农技员补贴、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经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经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费、农村固定观察点经费、长江禁捕专项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费的职业年金支出;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指用于其他优抚方面支出(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职工工伤保险费)。
4. 医疗卫生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 农林水支出
行政运行(农业)21301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农业)2130104,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3年3月8日
单位负责人:张海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