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度四川省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参与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是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
(八)组织参与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
1.实施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交由市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2021年,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乐山市委、峨眉山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方针,团结一致、勠力同心、改革创新、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
2021年1—11月,全市共81418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征收职工医保费用28536万元,30837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收居民医保费用9257万元,圆满完成乐山市下达的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目标任务,征收费用均全额缴入乐山市财政专户。全市现有定点医药机构292家,其中医院36家,定点药店和诊所256家,有参保单位1423家。2021年向上争取医保总控指标2.93亿元,较2020年增加0.18亿元。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递进综合保障作用,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1—9月,全市共95.11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基金累计支付30575.7万元;1—11月,共4704名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累计救助641.62万元,较好地实现了“全民有医保,健康有保障”。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1.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监管氛围。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25000余份,张贴海报1700余张,播放公益广告(标语)22000余条次,布置宣传栏46个,发布宣传信息30期,组织现场宣传解答医保政策12场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12000余人次,开展基金监管专题培训3次,共培训定点医药机构医护人员和零售人员1000余人次,形成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基金监管新格局。探索融法制、经济、行政、信用等手段为一体的综合监管机制,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检察院、法院等10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实行联合查处、联合惩戒。
3.强化社会监督,构筑完善监督体系。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监督,加大专业监管力度,聘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情况开展监督,严防医保基金流失。
4.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管高压态势。组织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医保系统治理、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等治理行动,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2021年1—11月,已处理违规违约医疗机构63家次、零售药店7家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本金367.45万元,处违约金115.19万元,拟追回基金和违约金合计482.64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1家,解除医保协议1家,暂停医师医保服务2人,限期整改41家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以高压态势形成警示震慑,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持续深化医保改革
1.稳步推进药械集采工作。2021年全市共25家定点医院参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落地9批次共194种药械,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5%,有力减轻医保支付压力和参保群众医药负担;共执行药械合同金额为4641412.71元,医保基金预付集采药械货款3684519.86元,医保基金预付保证了按期回款,有效缓解了药企资金压力。
2.稳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全市共20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开通范围在乐山市领先,截至目前,外地群众在我市就医购药享受联网直接结算14万人次,结算费用2451万元,极大方便了外地群众在我市就医购药。
3.稳步推进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在峨上线。督促292家机构开展诊疗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等信息清理,确保数据精准对接;组织业务培训5次,累计培训300余人,便于医疗机构提前熟悉新系统和操作流程;停机测算期间,抽调12名业务骨干蹲点省、乐山市医保局和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同步核查测算结果,及时纠正错误信息;全覆盖宣传医保暂停办理通知和停机期间费用补结算方法,及时妥善化解平台切换造成的风险矛盾。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政策,持续将全市建档立卡脱贫户纳入医保三重制度保障范围,2021年,为全市建档立卡脱贫户全额代缴基本医保9528人、代缴资金2667840元;为新增监测对象全额代缴基本医保6人,代缴资金1680元,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参保率100%。2021年1—8月,建档立卡脱贫户享受医保扶贫政策8497人次,医保报销1260万元;2021年1—11月,建档立卡脱贫户享受医疗救助90人次,救助总金额279976元。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成果,2021年1—8月,全市居民住院累计46324人次,医疗费总额26466.08万元,基本医保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19748.38万元,通过基本医保报销15094.8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6.44%。
(五)助力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医保报销和费用下调政策,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确保疫情期间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截至目前,核酸混合检测(10混1)已下调至10元/人次,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已下调至20元/次,有效减轻了群众检测负担。
(六)提升服务能力
大力开展医保部门行风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便民设施,实施“周末不打烊”服务,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效率。积极推动“一网通办”,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部分医保业务已实现“零跑腿”“掌上办”。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17万元,本年收入2556.11万元,支出总计2408.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827.19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677.18万元,收入总计增长250.67%,支出总计增长229.36%。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新增项目: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866.22万元、老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657.50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补助资金354.9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55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39万元,占40.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3.72万元,占59.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40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5万元,占9.11%;项目支出2189.06万元,占90.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56.11元,支出总计2408.4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827.19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677.18万元,,收入总计增长250.67%,支出总计增长229.36%。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新增项目: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866.22万元、老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657.50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补助资金354.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7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7.39万元,增长21.64%。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新增项目: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补助资金354.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8万元,占2.08%;卫生健康支出847.73万元,占95.82%;农林水支出1.82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16.76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84.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68.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数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9.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363.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数27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数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16.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59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等于2020年决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完成预算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41万元。2021年报废一辆价值21万元的公务车辆,同时政府另调配1台车辆用于单位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政策宣传下沉乡镇,医保基金核查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等于2020年决算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无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23.72万元。2021年新增两个项目: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866.22万元,老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个人缴费部分657.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5万元,比2020年增加6.01万元,增长15.8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桌椅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政策宣传下沉乡镇,医保基金核查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 我单位2021年总共编制了十四个项目,其中业务培训工作经费项目预算5.00万元,预算执行数2.83万元,完成56.60%,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项目预算1366.22万元,困财政资金困难,项目执行数为866.22万元,完成63.40%,其他项目预算完成良好。各项目工作开展顺利,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准确合理,资金及时到位,支出时严格审核单据来源合法性、真实性、完全整性,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预算,签字是否完备,同时兼顾业务经办、支付、核算岗位相互分离。
2. 我单位2021年度对“ 困难人群(尘肺病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疗大病补充保险”、“老征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代缴”、“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财政补助”、“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5个项目组织了绩效评价,项目按预算编制有序开展,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良好。
(1)“ 困难人群(尘肺病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项目全年预算数0.76万元,执行数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人群(尘肺病人)按政策规定应保尽保,实现了参保全员覆盖,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疗大病补充保险”项目全年预算数274.19万元,执行数为27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缓解我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重点保障全市老年人病有所医,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
(3)“老征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代缴”项目全年预算数657.50万元,执行数为657.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依法征地人员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接时享受医保待遇。
(4)“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财政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354.98万元,执行数为35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
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快速形成人群免疫屏障,让疫情得到及时防控,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顺利发展,保障全民健康。
(5)“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医保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树立很好的医保形象,宣传医保基金监管和政策解读,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上述项目外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4日挂牌成立,属1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二)机构职能
1.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参与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是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
8.组织参与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
(1)实施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交由市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2.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市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群,机关编制、人事、教育培训,信访、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
2.待遇保障股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医疗关系转移接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等。
3.财务和基金监管股
负责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及运行分析,承担机关经费预决算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参与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组织执行全省城乡统一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督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市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职数4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9名,人员配备还未全部到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为2556.1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23.7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我单位2021年度预算安排总支出:2408.42万元。
(1)基本支出:219.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5.3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05万元)。
(2)项目支出2189.0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部门绩效制定十五个项目,其中:
1.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治理经费、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经费、信息化建设等7个项目预算数为40万元,项目完成30.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50%
2.困难群众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医疗大病补充保险预算数为274.19万元,项目按困难群众54838人、标准为50.00元/人.年,据实代缴274.19万元,资金缴入城乡居民医保收入户中,再上缴乐山,预算执行率100%。
3.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项目预算1366.22万元,困财政资金困难,项目执行数为866.22万元,执行率为63.40%。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预算数为1600.00万元,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补助标准49.40元/人.年,补助参保人数为307912人,合计补助资金为1521.09万元,按文件规定,应于2021年年底缴存至乐山市医疗保险财政专户中,因财政资金困难,当年项目未到位,执行率0%,经多方努力,才于2022年1月20日将此费用上缴乐山。
5.精准扶贫对象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预算为数为160.00万元,因财政资金困难,当年项目只到位1-3季新增人员费用1.82万元,代缴2022年有费用未到位,执行率0.14%。
6.当年追加预算项目老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170.07万元(其中财政代列512.57元),经医保中心征缴科核实征地到龄人员22672人,代缴标准为380元/人.年,未到龄人员30854人,代缴标准100元/人.年,项目完成1170.07万元,执行率100%。
7.新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预算数为47.77万元(此项目为财政代列),项目完成47.77万元,执行率100%。
8.尘肺病患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预算0.76万元,项目完成0.76万元,执行率100%。
9.追加项目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补助资金预算354.98万元,2021年2月6日至6月30日我市共接种新冠疫苗330375人次,疫苗及接种费用合计2366.52万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总费用的30%,县级财政应负担354.98万元,我市按规定在2021年12月30日将此款项全额上缴乐山,预算执行率100%。
严格控制项目支出,按照工作进度有序开展工作,但因财政资金原因,部分项目预算完成欠佳。
(二)结果应用情况
信息化建设离不开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网络系统节约了原始繁重、重复工作量,电脑等设备购置节约了经济成本,加快了工作进度,为全市约40万参保人员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缴费途径,同时,为参保人员及时报销医疗费用、享受相关医疗政策提供了便利,让参保人员满意度大大提高,加强医保基金的稽核与监管,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各项目工作开展顺利,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准确合理,部分资金及时到位,支出时严格审核单据来源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严审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预算,签字是否完备,同时兼顾业务经办、支付、核算岗位相互分离。
(二)存在问题
因我局为新组建部门,各种医疗政策宣传、征缴、审核、收支、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还需大量人员参与,但目前人员配备还未完全到位,医保基金监管举报奖励金未列入预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未按文件规定及时上缴,各项资金不足,还需财政加大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困难人群尘肺病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积极帮助困难尘肺病患者解决就医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对困难尘肺病患者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参保费用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全额予以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全市20名困难人群(尘肺病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标准为380.00元/年、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为困难人群(尘肺病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计划资金0.76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0.76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为困难人群(尘肺病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合计支出0.76万元,此笔费用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入医保基金收入户,最后归集入乐山财政专户,确保了困难人群(尘肺病人)不重不漏、应保尽保。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根据卫生局的诊断和民政局的人员身份认定,确定困难人群(尘肺病人)20人,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二档标准380.00元/年.人全额为困难人群(尘肺病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该项目完成了为困难人群(尘肺病人)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做到了全员参保、应保尽保,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解决了困难人群(尘肺病人)医保缴费困难,做到了核定人员全员覆盖,全额代缴,避免了困难人员有病难医,有效解决就医和生活困难等问题。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0.76 | 执行数: | 0.76 | |
其中: 财政拨款 | 0.76 | 其中: 财政拨款 | 0.76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资助20名困难人群(尘肺病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 参保人数:20,县级补助标准:380.00元/人年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人数 | 20人 | 20人 | |
质量指标 | 补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380元/人.年 | 380元/人.年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待遇享受 | 保障尘肺病人医疗待遇 | 保障尘肺病人医疗待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贫困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缓解我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重点保障全市老年人病有所医,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关于<峨眉山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决定》(峨府定〔2017〕49号),我市对2020年度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进行个人部分缴费代缴。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全市54838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标准为50.00元/年、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计划资金274.19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274.19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合计支出274.19万元,此笔费用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入医保基金收入户,最后按商业保险中标合同,划转到乐山市人保健公司。确保了困难群众人员不重不漏、应保尽保。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残联等部门确定的困难群众人员54838人,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最低档次标准250.00元/人年的20%进行大病补充医保缴费。全额为困难人群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该项目完成了为困难群众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做到了全员参保、应保尽保,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解决了困难群众医保缴费困难,做到了核定人员全员覆盖,全额代缴,避免了困难人员有病难医,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74.19 | 执行数: | 274.1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74.19 | 其中: 财政拨款 | 274.19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资助54838名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疗大病补充保险,不断完善医保体系。 | 参保人数:54838,补助标准:50.00元/人年,重点保障全市老年人病有所医,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人数 | 54838人 | 54838人 | |
质量指标 | 补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50元/人.年 | 50元/人.年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待遇享受 | 保障困难人群享受医疗待遇 | 保障困难人群享受医疗待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缓减经济压力 | 缓解看病贵,老有所医 | 缓解看病贵,老有所医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老征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代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全市老征地人员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应有权益,政府对此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代缴。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全市约5万名老征地人员进行代缴,代缴标准为到龄人员380.00元/人.年,未到龄人员为100.00元/人.年.做到征地人员应保尽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老征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代缴资金计划657.50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657.50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老征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代缴资金主要用于为全市约5万名征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到龄人员代缴标准为380.00元,未到龄人员代缴标准为100.00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老征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财政代缴项目完成了为约5万人参保,让依法征地人员应保尽保,项目完成率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保障了老征地人员及时享受医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657.50 | 执行数: | 657.5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57.50 | 其中: 财政拨款 | 657.5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老征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及时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 为老征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及时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人数 | 5万多人 | 53526人 | |
质量指标 | 补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380元/人.年 | 380元/人.年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待遇享受 | 保障依法征地人员医疗待遇 | 保障依法征地人员医疗待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应有权益,政府对2012年-2015年老征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代缴医保个人部分进行补缴,以缓解因资金缺口造成对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全市2012年-2015年约13万名老征地人员进行代缴,代缴标准为到龄人员200.00元/人.年、210.00元/人.年,260.00元/人.年,310.00元/人.年,未到龄人员为二档与一档的差额.做到征地人员应保尽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资金计划1366.22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866.22万元,到位率63.40%。
2.资金使用。
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资金主要用于为全市约13万人次征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到龄人员代缴标准为2012年-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二档,未到龄人员代缴标准为二档与一档差额。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延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项目完成了为约13万人次参保,让依法征地人员应保尽保,缓解资金缺口造成的资金压力,项目完成率达63.4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保障了老征地人员及时享受医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366.22 | 执行数: | 866.2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66.22 | 其中: 财政拨款 | 866.2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因2012年-2015年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乡医保财政补助资金3415.538万元未缴纳,造成医保基金缺口未能及时支付医疗机构医保费,此费用三年期列入预算,第一年1366.22万元缴纳入城乡医保基金中。 | 2012年-2015年征地农转非人员财政代缴城乡医保费分三年缴纳,第一年预算资金1366.22万元,实际到账866.22万元,归集入医保基金账户中,弥补医保基金缺口。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人次数 | 三年约13万人次 | 三年约13万人次 | |
质量指标 | 补助率 | 100% | 63.4%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 100% | 63.4%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按当年公布的缴费标准 | 2015年为310元/人.年等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金运行 | 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 提高基金运行效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促进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财政补助)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为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快速形成人群免疫屏障,让疫情得到及时防控,为全市人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全市约30万人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快速形成人群免疫屏障,让疫情得到及时防控,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有序发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354.98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354.98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全市330375人次的疫苗及接种费,此资金已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财政按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其中中央及县级财政各承担50%,资金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转至乐山医保财政专户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新冠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财政补助项目为全市330375人次进行了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完成率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有效阻止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快速形成人群免疫屏障,让疫情得到及时防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有序发展,让接种人员满意度大大提高。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354.98 | 执行数: | 354.9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54.98 | 其中: 财政拨款 | 354.98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资助54838名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疗大病补充保险,不断完善医保体系。 | 参保人数:54838,补助标准:50.00元/人年,重点保障全市老年人病有所医,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人数 | 54838人 | 54838人 | |
质量指标 | 补助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50元/人.年 | 50元/人.年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待遇享受 | 保障困难人群享受医疗待遇 | 保障困难人群享受医疗待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缓减经济压力 | 缓解看病贵,老有所医 | 缓解看病贵,老有所医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更好提供医保服务能力,将医保政策宣传、资金保障、信息系统、业务管理等深入乡镇服务窗口。同时参保人员账户信息管理、统筹基金信息管理、政策信息统计管理、信息交换平台管理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更好提供医保服务能力,宣传医保基金政策,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将医保业务深入乡镇进行政策宣传。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计划1.80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1.80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严审支付单据,按规定时间、进度付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在2021年印制了2万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通告、职工居民住院办事指南3000份,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上线培训资料140份等。有效宣传医保政策,使参保人员政策知晓度大大提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全面宣传医保相关业务操作、医保政策解读,让参保人员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满意度大大提高。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80 | 执行数: | 1.8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更好提供医保服务能力,宣传医保基金政策,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 推广医保电子凭证2万份,印刷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上线材料140份,有效宣传医保政策,使参保人员政策知晓度大大提高。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策资料份数 | 2万份 | 2万份 | |
质量指标 | 政策知晓度 | ≥90% | ≥90%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电子凭证成本 | 成本控制在0.50元以内 | 成本控制在0.50元以内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服务质量 | 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 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档案管理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和《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设立档案室,保证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场所和设施,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技术设备,确保档案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征缴、医疗费用审核、财务收支业 务、基金稽核监管等各业务科室资料保管、整理、归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档案管理工作经费资金计划2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2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档案管理工作经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档案盒、文件袋、办公耗材以及档案搬运费等,严审支付单据,按合同规定时间、进度付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档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购买档案盒、文件袋、办公耗材以及档案搬运费等,项目完成率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保障了医保基金各业务档案的安全和档案翻阅的便捷、快速。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 | 执行数: | 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 | 其中: 财政拨款 | 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医保基金征缴、审核、稽核等业务科室资料归档 | 购进档案盒、档案袋,搬运档案资料费等。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档案盒 | 560个 | 560个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档案归档及时性 | 次月整理上月资料 | 100%完成资料整理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档案完整性 | 便于查阅 | 便于查阅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川医保发〔2019〕1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异地就医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乐医保发〔2019〕12号)文件要求,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药机构范围,力争将所有符合接入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省内及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二)项目绩效目标
扩大异在就医省内或跨省直接结算医药机构范围,我市将符合条件的200多家医药机构纳入直接结算范围,提高异地就医结算人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档案管理工作经费资金计划2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2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经费资金主要用于印制医保业务办理流程指南7000份、办公用文件袋、文件盒等,严审支付单据,按合同规定时间、进度付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异地就医即进结算工作经费项目印制医保业务流程指南7000份、办公用文件袋、文件盒及办公耗材等办公用品,项目完成率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保障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能及时结算住院费,方便了参保人员,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让参保人员满意度大大提高。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 | 执行数: | 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 | 其中: 财政拨款 | 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提高即时结算人次。 | 纳入联网结算医药机构200多家,实现跨区域即时结算。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即时结算医药机构 | 200多家 | 200多家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联网即时结算 | 住院备案,提高跨区域结算人次 | 较2020年有所提高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社会稳定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便民 | 参保人员少跑路 | 参保人员少跑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业务培训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保工作形式和方式发生很大变化,支付方式改革、险种合并改革、医药监管模式改革、新医保政策和报销目录等内容需对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和约240家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局在2021年进行了8场次培训,培训人员973人次,规范了医保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树立了良好的医保形象、同时对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形式进行了分析、解读定点药店新版协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业务培训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出资,资金计划2.83万元,实际在2021年及时全额到位资金2.83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业务培训工作经费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场地租金、培训资料的印制等。严审支付单据,按规定时间、进度付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办公室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股室,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全面审核各类单据,单据包括发票、单位内部流转的各类文件和表单,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经财会人员复核无误后按照支出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按照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支付完毕后由会计进行核算,出纳人员按照签发的支付凭证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公务卡支付的单位按公务卡相关使用和管理要求办理。
加强支出核算和归档管理。财务人员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业务科室人员向财务人员提交与支出业务相关的材料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财务人员将与支出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严防毁损、散失、泄密或不当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局该项目完成了政务礼仪、定点药店新协议、医保基金监管等8场次培训,培训人员973人次,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医保形象。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单位该项目全面宣传医保相关业务操作、医保政策解读,让参保人员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满意度大大提高。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
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506001 | 实施单位 |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83 | 执行数: | 2.83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83 | 其中: 财政拨款 | 2.83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险种合并改革、医药监管模式改革、新医保政策、报销目录等内容对医保经办人员和约240家定点医药机构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 对政务礼仪、定点药店、医疗救助经办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规范医保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对医保基金监管形式进行分析、解读定点药店新版协议。。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人次 | 973人次 | 973人次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及时 | 经办人员及时了解政策,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 经办人员及时了解政策,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行为 | 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 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知晓度 | 提高政策宣传力度 | 保障基金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90% | ≥90%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