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市水利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的市管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全市灌溉面积10.8万亩农田的春灌和岁修工作;保证市管8座水库的正常蓄水、防洪安全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水利工程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1.峨眉山市2022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峨眉山市2022年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该项目引进专业公司对境内现有的7座小型水库进行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目前正进行前期工作,预计今年5月实施。
2.推进渠系整治,全力做好春灌及岁修工作。在春灌前计划完成各水库、塘、冬水田等蓄水保水工作。预计今年投入100万元,完成渠道清淤和干、支渠岁修工作。确保全市19.96万亩农田适时栽插,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峨眉山市观音岩水库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项目该项目计划对观音岩水库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81.69万元,预计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
4.确保“引青进峨”河湖库连通工程正常运行,使“引青进峨”河湖库连通工程能切实为老百姓服务。
5.保障峨眉河正常运行,确保峨眉河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确保观音岩水库船舶正常运行,保障库区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7.落实观音岩水库土地租金,保障资金正常拨付,使观音岩水库占用居民土地补偿到位。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是峨眉山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现有事业编制人数47人,年末实有在职28人,退休5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峨眉山市河湖保护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20.5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1.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0.56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0.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1.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8万元,专项支出426.6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0.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其他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40.56万元,是用于保障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80万元,是用于水利建设与保障河湖保护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5.5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2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45.89万元,占11.04%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金、职业年金缴纳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6万元,占2.85%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321.61万元,占77.39% 。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6.20万元,占8.71% 。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2年预算数为45.8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2年预算数为29.39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2年预算数为14.70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2022年预算数为1.81万元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22年预算数为11.86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2年预算数为11.86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 2022年预算数为321.61万元,其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2022年预算数为246.6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0306)2022年预算数为41.00万元主要用于观音岩水库船舶运行、观音岩水库土地租金、峨眉河运行及“引青进峨”河湖库连通工程运行;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2022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观音岩水库土地租金及先正祥案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 2022年预算数为36.2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2年预算数为36.2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独子费及其他人员补助。
公用经费5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减变化。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及项目验收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0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月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用于车辆燃油、保险、过路过桥等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2022年,峨眉山市河湖保护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预算为5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峨眉山市水利建设与河湖保护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2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56万元,项目支出180.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0.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20808):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指反映20808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城区社区支出(212):指反映政府城区社区事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水利(21303):指反映政府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水利)(21303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指反映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防汛(2130314):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30306):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指213项以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1202):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2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