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全市地质勘查管理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配合国家、省、乐山市对全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管理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全市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1.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自然资源专业队伍。针对自然资源管理特点,积极向组织部门沟通汇报,配齐配强人员,加强人才培养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明确用人导向,逐步改善和解决专业队伍问题。
2.正视问题,面对问题,多措并举,逐步消化解决遗留问题。面对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不回避,正视、面对,依靠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各部门、乡镇、街道支持配合,团结群众,逐一研究,由易到难,由急到缓,逐步消化。
3.守住底线,吃透政策,用活政策,坚决避免新增遗留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一是建立以用途管制为目标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建立以权益为核心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三是建立以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的要素保障体系;四是建立以违法及闲置低效用地盘活为核心的土地管理体系;五是建立以各类指标储备为核心的指标保障体系。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403.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4102.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403.8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03.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7.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万元,专项支出4613.7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03.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790.12万元,用于保障市自然资源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613.77万元,用于保障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5.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9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本年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计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5万元,占9.1%; 卫生健康支出25.22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96.8万元,占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2.79万元,占68.1%;住房保障支出86.1万元,占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15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2.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66.8万元,主要用于育苗、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普查、监测、防治及管理方面的开支。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83.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34.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发开适宜性评价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022年预算数为20.86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9.7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卫星(项),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遥感卫星业务行业,遥感数据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9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6.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5万元,主要用于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327.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31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支出减少预算安排。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一)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为本年预算未排接待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3万元,下降15.93%。减少原因为上级压缩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6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用于公务车辆运行支出,减少的原因为上级压缩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8.46万元,增长25.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8.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规划编制经费和法律咨询顾问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实际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2年,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40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2万元,项目支出4613.7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613.77万元,主要为巨桉柳杉纯林更替改造验收、横断山区水源涵养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验收、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技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发放补助、征地资料地理信息采集及矢量数据建库项目、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育苗、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指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普查、监测、防治及管理方面的开支。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发开适宜性评价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卫星(项),指自然资源遥感卫星业务行业,遥感数据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指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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