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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桂花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桂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府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桂花桥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推进治理、保持稳定。一是抓好目标完成。认真梳理市委市政府下达各项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对标补短、全力冲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抓好经济发展。继续强力推进G245、成昆复线、乐西高速、连乐铁路、彭桥互通、“符桂九”产业大道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贯彻我镇“两片区双引擎一园区一环线”发展总体布局,以推动新型工业及城镇化,打造“无水港”新片区为目标,通过交通补短、环境整治、文化建设等方式,完成场镇建设提升补短任务。推进乡村振兴提档升级,谋划农旅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三是抓好民生改善。做好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加快农村道路、水、电、气等市政工程延升。四是推进依法治理。落实“严抓人居环境治理、严防安全生产风险、严守社会大局稳定”“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四严措施,正风气、树正气,营造发展良好环境。


二、部门概况


桂花桥镇机关设置8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财政所),设置4个事业机构(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桂花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桂花桥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22.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66.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2.3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2.35元,其中:人员支出493.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158.0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桂花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2.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桂花桥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桂花桥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664.28万元,是用于保障桂花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58.07万元,是用于保障桂花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桂花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2.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3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类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71万元,占42.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5万元,占10.33%;卫生健康支出20.6万元,占2.51%;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占3.16%;农林水支出271.61万元,占33.03%;住房保障支出73.48万元,占8.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5.7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2022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49.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24.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死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伤保险。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2年预算数为2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政府及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2022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垃圾转运劳务费、垃圾池维护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2022年预算数为145.5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2022年预算数为51.0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22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运行和基层运行维护。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2年预算数为73.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桂花桥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独子费。


公用经费17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桂花桥镇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桂花桥镇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一)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桂花桥镇无公务接待计划,安排机关食堂就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巡查、长滩河治理、违法建设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桂花桥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3.34万元,增长45.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在编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桂花桥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8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专业咨询、劳务服务、其他维修、其他建设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桂花桥镇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桂花桥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2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28万元,项目支出158.0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8.07万元,主要为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基层组织建设(含简易维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武、人大、团委工作、集镇公共设施运维费、村社基层组织运行办公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死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政府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级运行办公费、基层运行维护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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