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法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这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8、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9、负责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1、优化村建制调整,加强社会基层治理。根据镇域各村情况,结合发展规划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村建制,实现区域经济版图、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基层治理服务效能提升。深入“三无”小区治理,成立小区支部,组建业委会,形成“支部+业委会”共管局面,着重抓好小区卫生绿化、安全秩序、文明建设等工作,彻底改变“三无”状况。对村(社区)、组干部进行优化,进一步调优年龄、学历结构,注重能力提升,通过培训学习、轮岗锻炼等方式强化干部在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五清”行动等工作中的执行力、创造力、领导力和应急处突能力。
2、加快路网建设,构建旅游休憩大环线。依托峨眉山市“十四五”规划,结合我镇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九沙路建设、峨汉高速连接线建设,打通沙溪片区旅游通道,盘活大沙溪康养片区,同时围绕兴宏、寨子、汪坎、万槽村等几个乡村振兴示范点,不断织密旅游公路、游憩环线,提高交通承载能力,为产业发展、旅游发展奠定基础。
3、抢抓发展机遇,创建文旅发展新高地。紧紧围绕市委“1238”发展思路,继续深挖我镇旅游资源禀赋,紧盯目标,细化举措,力争文旅发展再上新台阶。深入开展镇域周边环境美化、提升工作,大力整治“散乱污”堆场,深化开展“五清”行动,进一步规范集镇秩序;科学片区规划村庄和集镇发展,争取资金将顺河老街打造为高桥特色文化风情街,合理布局停车场、卫生间等配套旅游设施,不断吸引游客前来;盘活村级建制调整后的闲置村委会等资产,进一步探索闲置宅基地利用,用好用活各类资产资源。继续开展与川音艺术学院交流合作,不断探索艺术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丰富文旅内涵。积极争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为高桥镇争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镇奠定基础。
4、直面群众诉求,解决拆迁突出问题。抓紧推进高桥安置点工作,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局、安置点规划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结合待安置人口实际情况和高桥镇整体风貌,全程参与规划设计建设各阶段,力争做到风貌匹配、房屋户型结构、数量与拆迁户实际需求相匹配,最大限度化解安置矛盾,化解财政压力,保障民生,同时在安置点内建设高标准农贸市场,既方便群众,又解决集镇街道秩序乱象。协调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时兑付已拆迁群众过渡费、失业金等款项,迅速办理符合条件人员转非入保手续,确保拆迁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292.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0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92.1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92.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4.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7万元,专项支出544.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2.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747.88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44.2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5.5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4.6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干部补助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91万元,占43.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万元,占0.46%;城乡社区支出29万元,占3.07%;农林水支出414.11万元,占43.79%;住房保障支出82.24万元,占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15.9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医疗、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指用于集镇与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与保洁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45.4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医疗、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常规项目如团委、武装、妇联、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农村保洁和村办公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2.2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7.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46.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96万元。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费增加。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无公务接待预算。2022年公务接待未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50%。减少原因: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其他车型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减少原因: 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38万元,增长19.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其中:3台多功能一体机、12台台式计算机、4个空调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9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88万元,项目支出544.2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44.27万元,主要为村办公经费69万元,基层武装业务经费3万元,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含环卫补助和农村保洁)29万元,村级基层组织和公共运维费(本级)32.2万元,村级基层组织和公共运维费(本级)13.8万元,社区办公经费2.7万元,农夫山泉水源地保护租金86.57万元,严寺、两河等村征地农民养老保费260万元,交管办及村级劝导员经费10万元,交管办及村级劝导员经费5万元,乡镇专项业务经费24.9万元,乡镇专项业务经费8.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医疗、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遗属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集镇与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与保洁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医疗、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开展常规项目如团委、武装、妇联、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农夫山泉水源地保护租金和严寺、两河等村征地农民养老保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农村保洁和村办公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