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 2022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
2022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1.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制定并落实大为镇行政区划内经济发展计划,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3.切实改善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统筹行政区划内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大为镇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抢抓峨汉高速开通和市委“南山发展”的契机,锐意进取、实干争先,全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向新向好发展,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开好局、起好步。1.扩量提质,做大农业产业。按照“多点开花,重点突破”的产业发展方向,做大做强万亩高山蔬菜,稳步发展黄柏等传统中药材种植,积极引导群众发展有机茶种植,发展高附加值林木经济,保持好粮猪产业发展势头。2.加强监管,规范工业发展。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整合资源,配合上级部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常态化加强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达标、提质、环保”。3.完善基础,结合峨眉南山发展和峨汉高速贯通契机,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大为,完善通村道路畅通工程和交安设施附属工程,扭转群众“小水电”用电思想,全面改造全域农网建设提升工程,改善提升村民用电质量。4.突出生态保护,着力打好生态文明巩固提升持久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巩固秸秆禁烧治理成效,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机制,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5.加强基层治理,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村级事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深化基层治理“1+3+1”治理体系。6.保障民生,回应群众所需所盼,做好防返贫致贫工作,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7.保障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抓实疫情防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抓严信访稳定工作。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54.5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24.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4.5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4.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2.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1万元,专项支出158.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4.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596.26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58.25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4.5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24.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加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51万元,占3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3万元,占8.22%;卫生健康支出17.26万元,占2.29%;城乡社区支出34.48万元,占4.57%;农林水支出320.8万元,占42.52%;住房保障支出58.44万元,占7.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61.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8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9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7.2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34.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主要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97.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8.77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监管、计生、团委、文旅、妇联、退役军人服务站等专项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85元,主要用于:村办公经费和村级运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8.4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15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一)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2022年我单位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0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用,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产生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3.7万元,下降20.9%。减少原因为规范化管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面包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减少原因:规范化管理公务用车,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03万元,增长61.0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5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27万元,项目支出158.2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8.25万元,主要为2022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交管办及交通劝导经费、村级基层组织和公共运维费(本级)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的是保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的是完成特定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监管、计生、团委、文旅、妇联、退役军人服务站等专项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的是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包括村办公经费、村级运维费等。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