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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住建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51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测绘、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与园林绿化事业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推进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责任。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政策,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各镇乡的城乡规划和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负责各镇乡的总体规划和各类开发区审查、报批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核定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参与地块出让、转让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实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工程、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许可;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  
    4、承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计价的实施;组织制定与省工程造价管理法规、规定配套的地方性规定;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规作配套办法;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房地产业政策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作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7、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幼木减改革方案、产业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新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  
    8、承担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测绘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勘测、测绘市场;组织协调城市资测绘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区域内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管理、全市测绘和航空遥感事业管理;指导全市测绘资料和测绘标志管理。  
    9、承担全市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贯彻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拟订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道路、燃气、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基本建设(含安负资置房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城市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挖掘、污水处理以及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规划建设、村镇房屋产权劳事管理和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0、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雕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容貌管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审查。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承担推进墙体材料草新的责任;负责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13、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经济交流与合作。  
    14、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筑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5、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16、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职责调整
    根据《峨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峨委发[2019]2号)和《关于<峨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峨编发[2019]1号)精神,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将我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如下:
    1.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划入我局。
    2.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测绘地理信息职责划到市自然资源局。
    3.将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划到市行政审批局。
    4.不再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职责由城市建设股(住房改革与保障股)承担。
    5.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园林管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城市发展建设办公室、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不再承担相关行政职责,交由我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非税收入、基金收入、房地产销售经济指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安置房建设及维修药博园菜场安置点二期B区(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安置房1022套);维修安置房小区13个,房屋250余套,门市700余个。


2)集镇建设完成高桥镇、龙池镇、大为镇公路沿线房屋风貌改造和提升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办)完善2014年至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及破旧房屋改造档案资料,培训265名农村建筑工匠,要求农户和建筑工匠设置抗震构件;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乡村公厕新(改)建项目,实施“厕所革命”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工作;继续培育乐山市级特色小镇一个(高桥镇)和特色村落三个;加快符溪镇和高桥镇中心镇整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及申报工作;做好7个扶贫项目监管工作。


3)杆管线迁改。杆管线迁改项目完成8个;帮助峨城集团加快推进旅游通道互通、省道308线等项目杆管线迁改工作;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黄湾镇铁佛坊10Kv楠马线开关柜更换工作;市城西片区220千伏电力线路建设工程线路。


4)绿化亮化提升。完成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和各项迎检工作的鲜花摆放460万盆;完成符溪高速路出口、峨眉火车站“峨眉山形象标志牌”基座建设和高速路彭桥出口、峨眉山高铁站前“峨眉山形象标志牌”的提升及主要干道、场馆的鲜花树木更换移植修剪工作;确保苗圃基地5万余株苗木的日常管护,完成新平苗圃三条道路修建,修建200平方米盆景园,40万盆草花的工作;推进黄湾小镇绿化管护外包工作。完成2020年春节和国庆节日氛围营造及旅游环线路灯杆体悬挂国旗工作,做好旅博会、“双创”及其他节日城区及主要干道路灯清洗维修工作,对“四桥”和高速出口景观亮化进行维修,对城区、旅游环线及其他镇乡路灯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和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恢复峨秀湖及城区点亮化盗损线路。


5)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配合完成我市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和绩效审计工作;清退32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户;追缴租金10.85万元;完成2020年6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发放前三季度租金补贴155户。


6)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办理竣工验收23项,备案面积约100万㎡;在节假日及汛期等关键时段发出安全生产通知并开展巡查;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排查隐患115条,整改率100%;各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出入口硬化处理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清运工地渣土、建筑垃圾;在规划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燃气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百日行动,检查燃气企业达46次,对汛期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危房及室内装饰装修管理 妥善处理56处违规装饰装修;检查全市新物业小区装饰装修管理情况;做好城镇房屋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并发出老楼、危楼隐患告知书。查看各镇乡(街道)上报城镇危险房屋并发专家组建议告知书。


7)市政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修 修补人行道砖11200余平方米,路沿石135处,沥青路面1500平方米;疏通污水管网86次,清掏雨篦子600余个,更换破损井盖480个;施划停车位300余个,非机动车位450个,翻新道路标识线2000余平方米,新安装道路标识牌48个;完成饿涝堰近4公里的沟底清淤,开槽清理及疏通维修堰壁渗漏污水支管81处。加强城市防汛工作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住建系统城市防汛抗涝抢险应急预案》,组建了7支防汛应急抢险队共计152人,配齐备足防汛物资,组织防汛应急演练;组织25次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城区排水系统清淤疏通、亮化设施供电安全排查整治、园林树木修剪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3家管道燃气企业进行7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8)环境卫生工作管理进一步强化环卫清扫保洁。实现生活垃圾密闭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对主城区及主要街道进行全面冲洗、刷洗和洒水降尘作业;清运生活垃圾约约88781余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力度,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增加人流量较大地区的环卫保洁频次;每日安排专人对城区各类垃圾收集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在各小区、市场、商超等周围摆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设置一辆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车,以日产日清为原则,已收集废弃口罩约1000公斤;每日对上岗环卫工人进行早晚两次测温,一线环卫工人和管理人员要求佩戴口罩上岗。紧抓农村“垃圾革命”工作。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对各行政村新建和改造提升垃圾亭(池)。已全部拆除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池155个;拆除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垃圾池15个;新建垃圾分类收集亭50个;新改建行政村垃圾池490个;共发放垃圾收集点配套垃圾桶1801个,户分类桶16710套,张贴农村垃圾分类宣传海报130套。


9)信访稳定及扶贫工作管理 信访工作。办理“心连心”市长热线2756件;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案件160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220批次。扶贫工作。认真梳理脱贫攻坚历年问题,共查出历年问题379个,针对问题逐一审议,组建4个推进组分赴镇乡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清零”任务;2020年全市农房对标补短改造项目,疑似559户存在安全隐患,已完成476户,其中贫困户362户;2020年完成农村农房改造997户,补助资金1052.3305万元。我局牵头,各乡镇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4382户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进行了安全性鉴定。林园村帮扶情况,发展芋头150亩、水果200亩,解决乡村道路回车位10个、会车镜5个,饮水路灯问题全系统结对帮扶4个镇、17个村、182户贫困户,帮扶干部为97人;组织帮扶干部集中培训4次,培训510余人次;结对帮扶干部每月一次入户帮扶,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10)人防工作管理 建立人防113个漏审项目整改台账、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台账、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缓台账、人防问题和责任清单台账等台账;人防易地建设缴费项目办理14件,规划总面积60.51万平方米。


11)行政执法管理 对峨眉山市城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乐山市住建局移交的“只有峨眉山”演艺剧场建设项目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责令限期内完成整改,其余问题还在继续调查中。


二、机构设置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括行政单位1个,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政策法规股、建筑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房地产业管理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峨眉山市住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峨眉山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峨眉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3.峨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4.峨眉山市城市绿化保障中心


5.峨眉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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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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