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文体旅系统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峨眉山市文体旅系统
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
3、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作品创作和旅游产品开发,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
7、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市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8、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9、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承办和协调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10、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1、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2、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3、指导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4、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15、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16、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7、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8、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9、负责组织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20、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打造绿水青山典范城市”总体定位和“生态立市、文旅兴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围绕做实、叫响、擦亮“天府旅游名县”金字招牌,继续推进文体旅工作。
1、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悦榕庄酒店、恒大熊猫基地朱鹮公园、冰雪大世界等挂图作战项目建设工作;持续对接罗目古镇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嘉峨茶谷创建3A级旅游景区。
2、持续推进文旅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十四五”规划文旅篇章编制,启动文旅融合专项规划、文旅康养专项规划编制,待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后启动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3、持续做好各项文体旅活动及配套工作。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好送文化六进等精品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做好文化艺术普及和免费开放。筹办好元旦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完成大庙飞来殿消防工程最终验收工作。完善36处(44个点)县级文保单位标识标牌安装工作。完成宋家蒸功德碑、拆楼圣堂维修工作。承办好第九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四川省青少年武术套路(A/B类)锦标赛、四川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等各项赛事,备战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积极筹备第八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指导2021年乡村旅游系列主题活动。
4、持续强化品牌建设。推进峨秀湖旅游度假区业态提升,通过新媒体宣传方式,扩大对峨秀湖旅游度假区和我市各类文旅资源的对外宣传途径,提升宣传效应。开发文旅行业领域潜力,打造农夫山泉工业旅游区、月南花乡、峨眉武术等新型研学旅游品牌。
5、继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抓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定期开展环境消杀,指导全机关、下属单位和全行业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食品安全。指导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重点乡村旅游点、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持续性做好防疫工作。
6、持续做好旅游营销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全网络营销体系建设。借助抖音和微信视频着重盘活以短视频为主的“吃住行游购娱”内容的传播和网络流量的曝光。深度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重庆武隆、南川区的交流合作,建立友城、互换客源,助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借助省文旅厅“天府旅游名县”文旅发展联盟和“大峨眉”文旅发展联盟平台主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和营销。
7、持续开展文旅市场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文旅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结合疫情防控,抓好文体旅市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文体旅市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完善行业制度管理,引导行业合法经营。
8、全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部门概况
市文体旅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文化馆、峨眉山市图书馆、峨眉山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峨眉山市武术运动中心、峨眉山市文物保护所等。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文旅系统收入预算总额为1770.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70.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7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万元,专项支出8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7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922.4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48.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0.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7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减少,相关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项目变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8.8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30万元,占2%占;住房保障支出102.2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359.3万元,主要用于:文体旅局机关内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1年预算数为95.6万元,主要用于:峨眉山市图书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1年预算数为64.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支出。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6.6万元,主要用于:峨眉山市文保所其他文物方面支出。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巡查等基本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9.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等。
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营销经费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旅游和事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67.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咨询点公共服务、黄金周小长假、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等经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参赛费。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206.3万元,主要用于:老体协专项经费、群众体育活动及峨眉山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人员经费、日常运转等。
1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5.1万元,主要用于:峨眉武术发展中心人员经费、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9.5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电视户户通等工作。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2万元,主要用于两馆一站免低开地方配套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部分保险费用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工伤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6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及单位项目计划变动。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9.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9.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
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增长)12%。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相关工作业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25%。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公务车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日常维护保养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3万元,下降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峨眉山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7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5万元,项目支出848.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88.2万元,主要为老体协专项经费、两管一站免低开地方配套、地面数字更新维护费、购置图书和订阅报刊、大庙飞来殿购买安保服务、武术业务工作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的支出。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