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委党校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有计划地对我市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进行轮(培)训。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轮(培)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和鉴定。负责对我市乡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推进县级党校分类改革。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标党校独立办学规模,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落实峨眉山市委党校办学体制级别,制定适应县级党校分类改革需要的岗位设置方案,加大空岗补员力度,从高校招录2-3名党建、经济等方面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根据需要,不断更新、完善特聘教授,充实兼职教师队伍。计划选派多名教师到上级党校或高等院校进修,提升授课水平和科研能力。二是开发精品课程,打造文旅教学点。按照“1+4+1”的精品课开发模式,由省委党校社会和文化教研部牵头成立课题组,我校骨干教师全员参与,本着“先做小,再做大,最后精”的思路,从小案例入手,打造茶旅融合精品课程,最后形成《文旅融合峨眉山实践》的精品教学专题。持续打造以嘉峨茶谷为主的茶旅融合现场教学基地。三是配合做好党校新校区建设。按照分类改革计划重点任务清单,配合相关单位,把握时间节点,推进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智慧校园需求论证,确保智慧校园建设与党校新校区建设同步推进。四是发挥西翼支点带动作用。按照乐山“一核两翼双带”分类改革思路和独立办学要求,依托峨眉名山资源建成西翼支点,形成“1+4”县级党校办学格局。加强与沙湾区、金口河区、夹江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四区县的交流合作,打造文旅特色精品,实现互派师资、抱团发展、共同提升。
2.抓好干部教育培训。一是举办各类培训班次。在乐山市委党校的统筹安排下,与四个区县党校合力办好各类培训,根据需要承接四个区县党校培训班次。举办年轻干部递进培养班、科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基层党员骨干示范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0余期。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向乐山市委党校备案。二是创新教学方式。在培训中,注重理论教育,抓好党性教育,增强党性教育的现场感受和体验,提升党性教育的感染力;通过“专家讲、案例引、学员谈、现场学”,提升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3.提升科研咨政能力。一是做好课题调研。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4个以上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二是参与学术研讨。积极参与省市学术研讨和交流合作,提升科研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办好《市情研究》。发挥党校市情研究、科研咨政作用,编制《市情研究》(内刊),呈送主要领导,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服务。
4.做好市上中心工作。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创文创卫、“一对一”帮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中心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285.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8万元,专项支出12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干部教育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62.3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3.6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5.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39.4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5.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8.9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2050802,2021年预算数为239.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干部培训、教师进修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1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2021年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01,2021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021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1年预算数为1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与市级部门及党校系统横向纵向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50%。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护保养、过路过桥费、油费、车辆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7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共峨眉山市委党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万元,项目支出123.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3.6万元,主要为培训费、教学运行与维护、教师进修费、科研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2050802,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5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01,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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