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领导镇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8)综合协调辖区内各类执法工作和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管理、房屋管理等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9)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市级部门设在本乡镇的机构力量;(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7)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8)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9)负责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经济稳步提升,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截至统计年度,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643亿元,经济增速3.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95元、同比增加1078元,圆满完成了各项经济目标任务。
二、加强政治引领,抓实基层组织建设
(一)顺利完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
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村级简直调整改革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座谈会、支委会、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代表会议,顺利将原有18个村合并调整为10个建制村,村个数减少44.4%;原165个村民小组合并调整为97个小组,组个数减少68个,减少41.2%,圆满实现组织意图,超额完成市上下达任务,未出现一起稳定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基层治理
把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过渡班子的配备调整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高标准严把选人关,共在新合并调整产生的8个建制村中设置常职干部45名,平均年龄下调到46岁,大专及以上文化占比上升到22%,优秀返乡农民工占比27%;8名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占比100%;13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为下一步村级换届打下坚实基础。
三、依托地方优势,推动产业发展提升
(一)巩固提升特色农业
以高山蔬菜和中药材为特色农业双核,在保有原有高山蔬菜2.3万亩、黄莲6000亩、天麻1000亩、重楼200亩等特色农业种植规模的基础上,新发展高山蔬菜3000余亩、中药材1200亩,合法成立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34家,全年蔬菜、中药材产值分别到达3000万元和1000万元,不断壮菜、药为主的农业特色产业格局,农民增收再创新高。
(二)全力恢复生猪生产
坚持疫情防控与恢复生产相结合,全力恢复生猪生产,全镇设置2个非洲猪瘟消毒点,落实5人负责,有效防止非洲猪瘟入侵。成功引进2家大型现代化养猪场,恢复散养户养殖信心,精准核实自宰自食数据,确保生猪供应充足。截至目前,生猪出累计栏量23000头,全年未发生一起猪瘟疫情。
(三)全面落实惠农政策
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完成6340户187.85万元地力补贴的发放;全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经济。积极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全年共组织各类生产技术培训18次,发放农业技术资料5000余份,惠及群众2000余人;完成13名职业农民申报。加强农业保险入保覆盖,全年入保水稻474.2亩、玉米3627.1亩、油菜1691.1亩,涉及农户2327户,保险金额11584.8元,增强了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积极组织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参保,全镇参保人数8583,参保金额308988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完成645个镇级、110个村级农产品检测。
四、加强生态保护,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每月巡查水源地,对龙池镇境内的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分和技术规范,各村集中饮水工程落实专人负责和台账式记录, 94处集中饮用水源地得到了有效的管护。坚持每月巡查河湖,重点管护茅杆河、燕儿河、龙池河、龙池湖、苦蒿坪水库等河湖,全部更换标识标牌,并集中整治水环境3次,清理河湖垃圾16吨,水环境明显改善。坚持每月环保巡查。巡查“小散乱污”企业和矿山30余次,协助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8次,关停废旧收购点1个,打击河道私挖滥采违法行为3起,处罚环保违法行为1起。
(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全力开展“人居环境百日攻坚”和“四清四拆”工作。开展农房周边环境整治,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30余吨,清理水源水体河道3处4000米,完成G245沿线破旧房屋美化,分发环保垃圾桶300个。大力推进厕污改造,全镇厕污改造完成1390户,纳入集中污水管网305户,进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点位7个,完成图纸设计污水集中处理点位7个。建设农业固体废弃物收购点4个,回收一般固体废弃物134810斤,危险固体废弃物856013个,解决了固体废弃物堆放转运难题。大力推进厕所革命,目前已动工1303户,完工1237户,污水改造已完成970户。
(三)全力保障项目建设
峨汉高速项目三改用地和临时用地全部交付使用;电力线路改造全部实施完成。烽火村道路拓宽、硬化工程、丁坪村7组道路硬化工程、桃源村11组道路硬化工程、宋坝村3、4、5组道路硬化工程,现已完成报账。
四、持续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一)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准扶贫的各项决策部署,遵循“脱贫有计划、产业有支撑、基础有保障”的工作思路,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精确动态调整,2020年共增加贫困户7人、减少7户48人,现存建档立卡贫困户557户1370人。精细政策实施,全年产业扶贫验收并拨付367户,补助资金55.7350万元;危房改造1户,对标补短房屋维修333户;小额信贷累计贷款151户,贷款金额615.9万元,并按规定进行贴息; 173名贫困户学生享受各类补助:免除学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补助生活费等政策,2020年春季雨露计划27人补助4.05万元;全镇贫困户250 户 636 人,特困1户 1人,居家救助42户43人,精简退职 9户9人,重残45户46人,困残102户106人均对应予以政策兜底;全镇贫困户医保缴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所有贫困群众均有签约家庭医生服务,2020年体检 387人,享受医疗救助基金99人次。精准就业保障,设置公益性岗位 46个,2020年新增12人,每月补助300元;每月向广大群众提供用工信息和召聘会信息,贫困户家庭成员用工456 余人。
(二)民生保障坚强有力
持续提高民政服务水平,2020年新增低保7户、18人,全镇农村低保818户,1283人中完成调标37户,76人;城市低保598户,829人,其中征地农转非低保22户22人。居家救助帮扶42户43人。农村特困32人。精简退职76人。高龄补贴新增66人共计953人。建档立卡家庭奋进计划孝老敬亲奖励245人,奖励金额179900元。办理绿色惠民殡葬补贴17人,临时救助4人,特殊困难救助6人。办理医疗救助85人次,精神病入院挂账治疗3人。完成残疾办证人数937人, 351人享受困残补贴、286人享受重残补贴。全面提高就业保障,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3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4%,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更新率达到10%。新增农村公益性岗位46人,务工奖励申报23人。全年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次,提供就业岗位450个,对符合条件的峨眉山市籍农民工发放技能培训补贴,就业促进成效明显。城乡居民共有19850余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499余人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全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完成目标任务。
(三)社会事业稳中求进
为1名残疾学生办理了依法免学,3名残疾学生送教上门,6名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组织了4次镇级劝学,成功劝返学生5人次,为22名学生办理了缓学手续,完成了0到18岁户籍人口(含非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学情况、家庭情况统计,形成了人口就学和家庭情况台账。组织“爱心血库”’志愿者无偿献血233人,完成献血78200毫升,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6对,办理生育服务证124人,证件办理群众满意度达100%,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924人;今年幺店村、莲花村、杨村铺社区作为我镇省级卫生村,已完成验收;完成幺店村、莲花村共计2个村的健康村创建工作。完成了民兵72人整组点工作,参加全市民兵训练16人。完成了全镇兵役登记76人。应征报名上站体检38人,批准入伍9人。组织进行了1次民兵应急演练。
五、加强社会治理,发展环境和谐稳定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专班履行党政属地责任和镇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年安全生产检查341次次,排查安全隐患235条,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地质灾害暨防汛应急演练1次,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户,成立龙池镇地灾巡查小组,汛期对地灾点全覆盖巡查。加强森林防火、群体性聚餐安全防控工作,企业、学校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政策18次,护林巡查240余次;进行了小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群餐厨工办理了备案手续,重点检查企业和学校及其周边环境食品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火灾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
(二)依法引导信访维稳
在重大政策、 重大改革出台实施和重大项目、重大活动推进举办前都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完善涉稳情报信息研判机制,专业情报部门和维稳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情报信息互通共享、会商研判,及时预警处置。完善实战实用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涉稳事件。对排查交办、挂牌督办的重大突出涉稳问题,制定化解稳控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专案攻坚,按时办结。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不稳定因素排查,领导包案等措施,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积极性,确保了疫情和两会期间稳定,未出现到省、进京现象。
(三)提升综合整治水平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学习“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万人起诉变化率减少,矛盾纠纷增长率下降,矛盾纠纷化解率提升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毒品制贩活动打击整治和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制毒场所排查,完成了便民禁毒微基地的建设。全面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常态化宣传艾滋病防控知识,成功劝返医治数人医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患者。管理服务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以奖代补6人,截止目前未出现肇事肇祸案事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未发生涉校治安事件。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做实做细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转化邪教人员1名,受教育面达85%以上;截止目前无新发展邪教人员,完成教转人员1名。
六、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纵深推进
(一)压实“一岗双责”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镇总体工作布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向9名班子成员发出“责任落实告知书”、“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述责述廉、民主集中制、谈话提醒等制度,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和以案促教等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0次,有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深化正风肃纪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精神,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教育月”活动,通报曝光有关违反“四风”、“八项规定”等的典型案例,组织镇干部收看“黄鑫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开庭审理”视频,结合实际以案促教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0次。在重要法定节假日前通过节前开会、廉洁微信等方式开展纪律教育。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培训,深化开展“领导当甩手、机关打太极、基层耍威风、干部谋私利”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
(三)强化监督问责
按照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的要求,截止目前,我镇已对22人次进行了记分。按照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的要求,开展廉政谈话52人次,镇纪委对镇村干部谈话提醒6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自办案件3起,对5名党员做出了严肃的党纪处理,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和各类监督检查50余次,下发书面通报3次。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有效达到了教育党员干部的效果。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龙池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266.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66.2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6.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9.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万元,专项支出829.7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6.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公益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36.48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29.78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5.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大经费增加、新增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94万元,占29.8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4万元,占1.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2万元,占11.51%;卫生健康支出12.87万元,占1.09%;城乡社区支出86.69万元,占7.31%;农林水支出534.69万元,占45.11%;住房保障支出46.21万元,占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8.6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8.3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66.94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站经费、武装工作经费、乡镇团委经费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85.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及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干部工伤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2.8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86.6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单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集镇环卫劳务费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4.7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09.9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村办公开支及公共运行维护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6.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公用经费10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类项目经费增加。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产生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保持不变。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用于公车使用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5.28万元,下降38.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6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8万元,项目支出829.7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29.7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24.87万元,主要为乡镇人大经费、人武工作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务服务运行经费(村级)、群团工作经费、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含简易维修)、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费、文广计工作经费、社区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村社干部报酬、妇联工作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政府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遗属补助等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政府用于村、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