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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水产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意见,牵头拟订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农村改革试点示范、总结推广工作。


(三)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工作,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五)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六)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畜禽屠宰管理;承担“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农业经济运行和农民收入情况;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区域经济合作。


(七)负责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八)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九)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十一)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有关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参与处置相关涉农应急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扶贫和移民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和移民工作;负责扶贫、移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四)牵头协调涉农部门相关工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功创建。通过严明“三大监管责任”,健全“六大监管体系”,创新“三大监管路径”等,形成了以市、乡镇、村组、经营主体“四级联动”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工作机制。2019年10月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高质量完成紧扣“一核一轴三片”功能布局,整合投入各级财政资金9.1亿元,撬动金融及社会力量投入16亿元。现已高质量完成基地、加工、融合、服务、市场等6大板块、45项创建任务,中央奖补资金拨付率达100%,接受了国家创建验收。新建高标准茶园2.1万亩,低产茶园提升改造0.9万亩,完成产业大道建设33公里、生产便道150公里、蓄水池1万立方米、水肥一体化示范点4个、良繁基地6个,在园区东部建成6万亩智慧茶园、在南部建成7万亩现代特色茶园、在西北部建成10万亩高山生态茶园;新建加工示范点5个,改造提升基地加工厂8个,形成以竹叶青、雪芽、仙芝竹尖、天然有机茶、榜上有名“五朵金花”为龙头的茶叶加工集群;建成可视化监管基地14个、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12个,实现了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茶产业“两品一标”认证率100%,建成了融企业孵化、文化交流、成果展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园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为园区产业发展再添驱动器;完成了有机茶树品种改良集成技术、茶树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茶叶超微茶粉中试生产线、茶机配套技术等项目建设。聘请国家、省级专家30余名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形成了“科研院所+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三级推广服务体系,科研经费投入同比增长18.6%,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5.2%;开展以贷款贴息、折股量化和风险保障金为重点的金融服务,撬动金融机构发放产业发展风险补偿贷款5000万元,社会资金3.5亿元投入园区建设,惠及园区茶叶经营主体450家;全面建成东部符溪嘉峨茶谷、桂花庙稿茶果、南部高桥寨子茶里、沙溪兴宏茶枫、西北部普兴安全茶海5个茶旅融合点,园区禅茶康养体验基地成功入选“2019中国美丽茶园”,推动产业间交叉融合、园村一体、产镇相融等业态纵深发展。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成功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有力。实施农村户厕改造19079户,完成乐山下达目标任务的100.7%。峨眉山市成功创建为“乐山市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普兴乡命名为“乐山市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乡镇”,符溪镇战斗村、普兴乡永安村、乐都镇红卫村、桂花桥镇红山村、龙门乡王山村命名为“乐山市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示范村。


(四)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成效显著。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市级相关部门和18个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峨眉山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组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家组,制发了《峨眉山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建立联席会议、日排日报等制度,从“查、控、防、管、堵”5个方面落实部门联动联防机制,全面落实“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强化应急处置,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效果显著。


(五)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固效提质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集中50天时间,对17个乡镇、211个村的3879户贫困户和24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困难群众开展了入户排查和对标“体检”,对排查出的5328个各类问题,逐条逐项建立村、乡镇、行业部门、市脱贫办“四本台账”,分类分级全面完成整改,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截至11月底,整合投入各级资金1.27亿元,高质量实施农业产业、就业促进、新村建设等14个扶贫专项56个项目。本级投入专项扶贫财政2350万元、同比增长30.6%。使用“四项基金”2101万元,全面延伸帮扶工作链条。新增小额信贷230.5万元,贴息136.5万元,分别惠及贫困户57户、663户,累计发放小额信贷5392万元、惠及贫困户1237户,已累计还款2624.3万元。改造发展基础。实施道路建设40公里,对320户贫困户破旧房屋实施了改造提升;提升粮、经作物基地0.35万亩,新培育科技示范户600户、产业扶贫科技示范基地2个。政策精准帮扶。全覆盖为贫困对象办理了基本医疗、大病和养老等保险;医疗、教育、就业等扶贫政策全面实施。抓实对口帮扶。筹集援彝资金1740万元,其中我市财政投入800万元,社会力量筹资和各级扶贫“两会”资助940万元,完成住房、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20个帮扶项目,推动全域结对帮扶工作高效开展,助推马边县同步脱贫奔康。同时,抽派5名技术骨干助力美姑脱贫攻坚工作。


(六)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生猪产地检疫87489头、屠宰检疫86847头,申报率、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茶叶、蔬菜、“瘦肉精”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8.73%、99.2%、100%。指导峨眉山市万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完成新认证绿色食品3个、续展2个,指导峨眉山川主东岳苦笋合作社、峨眉山市敬业种植公司完成新认证有机农产品2个。全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17.5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29.27%。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与建设。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9万亩,新发展专业合作社33个、家庭农场15个,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村试点工作,完成42个行政村改革任务,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323人,量化资产2000.37万元。3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部门完成赋码登记,完成龙门乡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47万亩。完成农业机械总动力35.54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70.1%,新建提灌站2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19年全市化肥施用量(折纯)6120吨,比2015年减少了3.1%,主要农药使用量为451吨,同比下降0.06%。投入资金109.5万元,回收危险固体废物29.46吨,回收率达70%。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堆沤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机械收集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达96.3%。通过生产有机肥、种养循环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26348头,处理率达100%。狠抓农业安全生产。组织检查农业生产单位1041家,整治一般安全隐患90项,印发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简报16期,全年农业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办结信访积案8件,承办“乐山心连心”及“市长书记信箱”信访件48件,办理各类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本年收入合计1665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4.33万元,占83.29%;其他收入2783.96万元,占16.71%。


2019年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本年支出合计2201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3.58万元,占16.82%;项目支出18313.87万元,占83.1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754.6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619.69万元,增长58.5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9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562.05万元,增长254.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9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4648.43万元,占8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75万元,占2.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03万元,占0.50%;节能环保支出2000.00万元,占11.43%;住房保障支出288.73万元,占1.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2019年决算数为16.88万元,完成预算14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离休人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9年决算数为287.08万元,完成预算111.33%,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19年决算数为108.97万元;死亡抚恤2080801:2019年决算数为42.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死亡人员;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2019年决算数为14.17万元,完成预算9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遗属人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9年决算数为87.03万元,完成预算107.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3. 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2019年决算数为2000.00万元,该决算数为当年新增项目。


4.农林水支出


行政运行2130101:2019年决算数为1292.85万元,完成预算333.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预算经费;事业运行2130104:2019年决算数为1396.92万元,完成预算10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预算经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2019年决算数为74.99万元,完成预算100.00%;病虫害控制2130108:2019年决算数为134.82万元,完成预算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减少项目支出;防灾救灾2130119:2019年决算数为117.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预算经费;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2019年决算数为11238.16万元,完成预算4587.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项目支出;行政运行2130501:2019年决算数为162.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预算经费;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2019年决算数为230.81万元,完成预算96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预算经费。


4.住房保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9年决算数为288.73元,完成预106.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9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8.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完成预算56.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6万元,完成预算6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33.1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经费。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9万元,下降13.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8万元,下降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万元,下降32.12%,下降的主要原因减少了接待规模和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6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其中:轿车3辆,其他车辆4辆。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6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产业发展、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登记确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2.9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935人次,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农业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9.5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90万元,比2018年减少12.07万元,下降28.8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公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2个,涉及财政资金346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1表)


表8:[Z0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3表)


表10:[Z0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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