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打印 分享到:

关于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附件1关于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1.镇党委的主要职责(1)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领导镇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法依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オ政策,抓好优秀人オ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工作;(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8)综合协调辖区内各类执法工作和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管理、房屋管理等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9)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市级部门设在本乡镇的机构力量;(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统计、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5)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6)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7)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8)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9)负责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龙池镇将全力围绕“文旅兴市年”经济工作主题和“挂图作战”项目,紧扣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结合本镇实际,狠抓工作重点,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0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为:社会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为实现这一目标,我镇将扎实推进以下工作:一、持续改进政风作风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政治水平;继续巩固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步推进村(社)支书、主任“一肩挑”工作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抓好党员发展,加大从青年农民、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力度;管好干部队伍,摸排和清除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持续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开展大走访大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整治庸懒散浮拖等“四风”问题,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构建我镇为民务实的政治生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廉洁自律监督管理,增强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二、坚持推动发展经济一是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抓好土地法规宣传,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产能。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种好“一筐菜”,完善高山蔬菜基地冷链、洗选加工、农资配给等产业基础建设,从蔬菜增产转向产品提质;酿好“一坛酒”,宣传以龙池酒业为主的本地传统酿酒业,挖掘“龙池白酒”地理文化价值,复兴乡土特色产业。炖好“一盅汤”,巩固天麻生态种植品质,鼓励林下散养“龙池黑鸡”,开发推广“天麻乌鸡汤”药膳。规范土地流转,加强农业招商引资,使用好产业发展基金,推进农业互联网+,引导发展茶叶、中药材、千年桐等特色农业,培育茶旅融合示范点。二是文旅融合高质发展。以“峨眉山水悦”旅游康养地产项目和富金片区度假民宿、四溪沟天然溶洞为名片,主动融入峨眉南山康养带,打造龙池康养度假旅游,构建夏避署,冬赏雪,春秋观花赏叶的全域旅游空间布局,打造集观光、休闲、康养、生态、体验等为一体的宜居宜养大镇。深度挖掘乐西公路、龙池清匪反霸、道教“三丰观”、龙池天主教堂等一批文史、宗教元素,突出龙池历史人文优势,促进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对标“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坚持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不脱”原则,围绕“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回头看,持续做好2014年至2019年已脱贫564户1411人贫困人口和已退出贫困村固效提质工作,兼顾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均衡发展,对标补齐各项短板;鼓励发展微产业,完成2019年末摸底的399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计划;切实做好“两个尽享”,贫困人口和特殊贫困对象的普惠制扶贫政策,不落一人应享尽享,需贫困户具备特定条件和能力并承担风险的扶贫政策,本人自愿能享尽享;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围绕“四个好”标准,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坚决扼制“争当贫困户”和“等、靠、要”等歪风邪气;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继续强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通用机场建设项目落地;继续推进峨汉高速、龙池自来水厂白果取水点迁建工程,改善内引外联发展环境;配合推进苦蒿坪片区旅游扶贫道路地灾治理工程,镇污水管新增改建工程,G245高桥镇观音桥至龙池镇杨村铺段沥青路面改造项目,G245高桥至龙池段回头湾整治项目,G245 K739+990M长护坡新建项目。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桃源村11组1.2公里道路硬化、丁坪村7组1.5公里道路硬化、宋坝村3、4、5组1.2公里道路硬化、烽火村2.5公里道路拓宽硬化工程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加快推进莲花-太坪高山蔬菜基地冻库建设,增加蔬菜产业效益。五、狠抓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开展厕污改造农户验收,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落实“绿秀嘉州”行动,改善空气质量,美化绿化乡村;继续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对茅杆河、白果河等丰富水系和龙池湖、苦蒿坪水库等水域节点进行重点保护;加快集镇综合市场改造,规范经营摊位设置,确保集镇中心道路畅通;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先规划后建设,重点对峨眉后山区域,国省干道、紧邻村组道路等位置加强建房管理,未规划未审批者一律不予修建;加大秸秆禁烧监控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原则,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效率;严格殡葬制度,严厉打击乱埋乱葬、超标殡葬,坚持鼓励火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六、强化民生保障(一)落实社会救助兜底政策。全覆盖摸排困难群众,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优抚、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做到应保尽保,动态调整不符合政策人员;多渠道筹措滨湖社区、杨村铺社区、凤凰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资金,规范运营制度,延长运营时间,服务好广大农村留守老人。(二)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管理和服务,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妥善处理好杨村铺煤矿、苗圃煤矿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促进卫生健康乡村建设。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疫情防控效果;落实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体检政策,制定分批体检实施计划,提高参检比例;加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宣传力度,举行“优生优育”“科学防艾”“疫情防控”相关主题培训,全面提高健康水平。(五)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提高防汛、地质灾害、火灾等应急预案可操作性,落实应急物资日常管理并及时更换;加快宋坝村地质灾害避让点建设,落实桃源村地质灾害避让点日常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部门概况峨眉山市龙池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供服务中心。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224.8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8.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4.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24.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0.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万元,专项支出691.32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4.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公益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533.54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91.3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3.8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支出增加,预算增加;增加妇联、人大选举经费,用于2020年工作开展。(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6万元,占30.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48万元,占5.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19万元,占12.06%;卫生健康支出14.05万元,占1.22%;城乡社区支出52万元,占4.51%;农林水支出489.63万元,占42.43%;住房保障支出49.46万元,占4.29%;(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12.7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2.51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乡镇人大经费。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2.83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站经费、武装工作经费、乡镇团委经费等。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61.4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83.2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及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3.9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9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干部工伤保险支出。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4.0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单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支出。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支出。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9.8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449.79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村办公开支及公共运行维护费。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9.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16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煤矿关闭以奖代补资金)。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万元。(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50%。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产生的接待费。(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保持不变。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用于公车使用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俭。(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打印机、家具等办公设备的采购及打印纸、墨盒、墨粉等办公耗材开支。(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2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54万元,项目支出691.3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24.87万元,主要为乡镇人大经费、人武工作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务服务运行经费(村级)、群团工作经费、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含简易维修)、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费、文广计工作经费、社区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村社干部报酬、妇联工作经费等项目。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开展综治、安全、群团、文广计等项目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工作的项目支出。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政府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遗属补助等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政府用于村、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