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⑴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当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谋助手,为领导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⑵负责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及党组会等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⑶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批复、通知、公报、通讯、简报、公函等文件资料;
⑷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文电、保密、档案、纪要、文印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信息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和目标管理工作;
⑸协助领导组织市人大机关职工的政治、理论、时事、业务学习;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管理、生活福利等行政事务工作;
⑺.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⑻负责“一府两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手续的审核工作,负责本机关人事、劳动和承担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⑼.协助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协调好本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关系,加强与市委、政府、政协和两院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好机关的部门工作;
⑽.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为人大领导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二是完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例会及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三是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行政管理和文印工作;四是完善人大网站建设,开展代表培训、代表补选、河长制、脱贫攻坚、创文创卫等工作;五是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大办)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2019年年末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有在职职工4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5人),另有临聘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大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人大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014.1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6.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4.1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4.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1.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4.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7万元,专项支出264.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人大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4.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其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750.11万元,是用于保障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64.000万元,是用于保障人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人大办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1.1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6.4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减少及加强经费管理压缩公用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7.31万元,占7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9万元,占10.30%;卫生健康支出22.56万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89.75万元,占8.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33.3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24.00万元,其中:人大专项业务费164万元、人大换届选举经费支出60万元。人大专项业务费主要用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例会及主任会议的筹备工作以及开展各项调研视察的工作经费;人大换届选举经费主要用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含2019年撤乡并镇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补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0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其中:人大代表培训费20万元、人大代表经费20.00万元。人大代表培训费主要用于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相关法律知识和等培训;人大代表经费用于人大代表履职开展各类调研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7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9.1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比例,为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5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比例,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制度规定的比例,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2.5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人大机关按照相关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比例,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9.7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人大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大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2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人大办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大办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0年未列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1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外地单位来峨眉调研开支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00万元,下降42.86%。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人大办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4.6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52万元,下降9.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人大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计算机、办公家具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人大办实际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人大办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1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11万元,项目支出264.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64.00万元,主要为人大专项业务费、人大代表经费、人大代表培训、人大换届补选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事务(项):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主要是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反映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