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乐山市下拨及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和省、乐山市在我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16.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职能转变。
(1)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 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一般及以上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市防震减灾局不再承担防震减灾相关项目审查等行政职责,交由市应急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3.贯彻国务院、四川省和乐山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震后趋势判断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全力保障总体目标实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突破安全指标控制率,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善涉灾部门灾情会商机制,及时开展灾情会商和评估。提升救援能力,建设地质灾害转移安置避难设施,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转移安置和救助措施基本到位。做好灾后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降低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工作,实现与乐山市及我市辖区重点监控企业数据对接。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乡镇街道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专兼职安监员的学习培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重点工贸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做好地震监测预报管理、震情跟踪、震害防御等重点工作。做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峨眉山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峨眉山市防灾减灾服务中心、峨眉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03.6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14.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3.6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3.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0.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2万元,专项支出29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86.67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1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3.6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能职责和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2万元,占7.32%;卫生健康支出14.03万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50.38万元,占6.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2.64万元,占8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3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11.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2.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50.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281.3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6.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3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20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防灾减灾工作、专家组工作运行。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调查方面的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灾后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7.36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抗震救灾综合应急演练和三网一员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1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3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煤矿关闭奖补协议,待支付奖补资金3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
(一)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38万元,下降14.73%。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及市上临时安排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加16.67%。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增加原因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并入我部门后,增加公务用车1辆(轿车)。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用于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事故调查、防灾救灾综合演练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2.49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96万元,增长9.92%。主要原因为2019年我单位机构改革,从其他部门调入相关人员及防震减灾局并入我部门,导致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实际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峨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0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67万元,项目支出31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17万元,主要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防灾减灾、煤矿关闭以奖代补、全市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委员会、专家组日常工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抗震救灾综合演练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行政运行的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地震事务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