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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水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峨眉山市水务局系峨眉山市主管水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行政职能股室,即行政办公室、水资水保股、河湖管理股、规划建设股、供排水股;3个挂靠机构即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所属事业单位3个即市水利服务中心、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市河湖管理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市河湖管理处系独立核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本年度将水资源股、水利水保股合并为水资水保股,减少一个职能股室;原水资源办和水利水保站合并成水利服务中心,原水利工程管理处和观音岩水库建设管理处合并为河湖管理处,所属事业单位减少2个。

  贯彻执行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市水利行政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质量、运行管理、病险整治、综合利用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制定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蓄水、灌溉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市级水库、渠道的安全管理运行工作。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管理。

  负责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狠抓重点项目,推进“挂图作战”项目建设 三水厂取水口迁建工程项目已通水试运行;“引青进峨”河湖库连通工程,已完成工程投资7000万元,完成泵房主体建设,输水钢管焊接1600米,土方开挖12万立方米,正在进行出水口、拦水坝基础施工和金属结构安装,输水钢管焊接安装等;峨眉河生态补水工程,完成了可研编制招标和专家现场勘查,可研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山水下引”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编制完成,准备以龙洞村委会做业主,实施龙洞村安全饮水补给工程;完成峨眉河清淤工程;峨眉河符溪镇堤防工程,项目拟综合治理河长7.176km,综合治理河段内新建堤防护岸总长4.579km,河道疏浚总长6.96km,已完成工程招标工作,正在开展施工用地协调,即将开工建设。

  大力实施民生水利工程 一是推进安全饮水。投资457万元,完成2017年省级水资源费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项目(大为片区)农村生活节水改造工程、峨眉山市2017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及峨眉山市2018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提升九里镇、大为镇、龙门乡、普兴乡、大为镇等5个乡镇7260人的饮水安全工程。二是推进渠系整治。完成各水库、塘、冬水田等蓄水保水工作;投资150万元,完成渠道清淤14.39万立方米,渠道浆砌石0.16万立方米,土方开挖0.45万立方米, 确保了我市18.585万亩农田的适时栽插, 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服务三农,扎实做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渠道工程项目,投资500万,已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准备上网招标。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投资1200万元,计划完成桂花桥镇、双福镇、龙门乡、罗目镇、大为镇等5个镇乡共计6000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罗目镇临江河防洪治理项目,新建堤防2.66公里,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峨眉山市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堤防水毁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初设技术审查,正在进行调整复核工作。青衣江灌区峨眉山片区续建配套水利工程,投资1616万,目前已确定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工程已于11月下旬进场施工;皂角堰渠道迁建工程,投资145万元,已完成监理招标,工程预计2019年2月进场施工;已完成峨眉山市泗河沟、大林沟、老马槽、团结四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补充项目)竣工验收。

  强化水资源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管水的水平 配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264个入河排污口清查工作,整治关停139个排污口,核定125个入河排污口并完成备案登记或设置审批。完成水资源费改税工作,抓好取水户季度核量工作。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审批,已经过专家审查,等待报批。完成峨眉山市38家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一站一策”编制工作。继续加强水资源及取水许可管理,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及验收工作。目前,共审查水资源论证7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9件,水土保持验收3处,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15件,办理延续取水许可证8件,办理洗车场并联审批11件。 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活动,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全年组织巡查140余次,联合执法6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180余辆次,人员560人次;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非法采砂4起,处予罚款4万元。

  心系群众,扎实做好供水保障 一是抓项目建设,投资3391万元完成峨眉山市第二水厂改扩建项目,供水能力提升至3万吨/日,有效解决了二水厂下暴雨停供和供浑水问题。第三水厂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完成前期工作并启动项目建设。二是规范二次供水建设管理,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体系,解决了二次供水设施技术不规范、设备材质参差不齐、管理不善等问题。三是逐步完善供水应急服务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及工作流程,建立供水、停水预警机制,应急送水上门机制、搭建用户群专用发布沟通平台。全年共维修和抢修爆管4486次,预计销售水量20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000万元。

  明责任、强措施,全力抓好防汛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压实防汛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建立了五级联动防控机制,层层压实,把防汛责任制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防汛应急演练,组建了抢险救援队伍141支并开展联动实战演练,充实增补防汛抢险物资。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对水库、重要水利设施和安全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严格小水电站安全管理,对所有水库、河道在汛期实行专人监测,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四是抓好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建立转移避险、值班值守、会商值守机制,落实督导问责,严格责任倒查制度,形成“责任链”,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5.21”、“6.26”特大暴雨,导致18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达12.32万人,直接经济总损失2.85亿元。全市上下勠力同心、全力抢险,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指挥下,在各镇乡、各部门协同作战下,早预测,强指挥、强救援,采用群众投亲靠友、临时安置等方式,妥善安置转移群众4738人,做到零人员伤亡,共同打好了抢险救灾防汛这场硬仗,有效保障了全市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进一步完善了河长巡查、督查考核、会议培训、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公开和通报、验收等6项制度。组织完成各镇乡及联络员单位4次河长制督查工作和各级河长制季度考核工作;完成4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工作;聘用了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我市河湖管理保护社会监督员,利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受理回复群众举报18件;制定了《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市、乡(镇)信息报送体系。修编12条市级主要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拟定工作任务“四张清单”,再次明确了各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各镇乡职责,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全面启动落实河长制工作,印发了《峨眉山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公示了全市河长(水库、湖泊、渠、水塘)名录。加强水电站管理工作,完成了全市(含景区)36家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控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完成了全市45家水电站的防洪安全评估审查及批复工作。规范砂石管理,完成了大渡河库区、茅杆河流域采砂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

  有序推动其它重点工作 开展水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从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水利工程招标中强揽工程、恶意串标行为、无理阻扰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行为、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现象等领域进行梳理和排查,共排查13次,至今未发生一起涉黑涉恶问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已出台《峨眉山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于11月中旬开标确定配套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预计2019年3月完成所有方案的编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受理来信来访4件,已办结4件,民情交办4件,市长热线25件,办结率100%,接待群众32人,确保了稳定。圆满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理回复人大建议9件,办结率100%。积极参与峨眉山市全国卫生城市及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务行业新闻宣传,水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完成非税收入565万元。切实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持续改进干部作风;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1416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0.14万元,占99.3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90万元,占0.64%。

  2018年峨眉山市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947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42万元,占12.33%;项目支出8308.07万元,占87.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水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123.3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88.54万元,增长127.9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眉山市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27.21万元,增长63.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峨眉山市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13万元,占2.82%;医疗卫生支出26.23万元,占0.46%;节能环保支出83.20万元,占1.46%;农林水支出5368.88万元,占93.95%;住房保障支出75.25万元,占1.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2018年决算数为161.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2018年决算数为103.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18年决算数为48.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死亡抚恤(2080801)2018年决算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该经费为退休职工蔡联友安葬费和抚恤金;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2018年决算数为5.5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2018年决算数为26.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8年决算数为 7.89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18年决算数为18.34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211)2018年决算数为 8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可再生能源(2111201)2018年决算数为 8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212)2018年决算数为3761.80万元,完成预算88.95%,与预算数相比减少467.26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支出(2120802)2018年决算数为3567.92万元,完成预算84.87%,与预算数相比减少636.14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引青进峨”河湖库连通工程等水利项目经费未用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2018年决算数为193.88万元,完成预算88.58%,与预算数相比减少25万元的原因是“引青进峨”河湖库连通工程建管费未使用。

  5.农林水支出(213)2018年决算数为5368.88万元,完成预算55.53%,与预算数相比减少4299.5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30301)2018年决算数为397.13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2018年决算数为0.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2018年决算数为508.68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2018年决算数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防汛(2130314)2018年决算数为109.55万元,完成预算28.08%,与预算数相比减少38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特大防汛资金未使用;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2018年决算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25.30%,与预算数相比减少186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农村饮水资金未使用;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2018年决算数为573.28万元,完成预算70.55%,与预算数相比减少239.29万元的主要原因是节水型社会等项目资金未使用;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2018年决算数为6.14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2018年决算数为3597.00万元,完成预算71.94%,与预算数相比减少1403.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引青进峨”河湖库连通工程中央资金未用完。

  5.住房保障支出(221)2018年决算数为75.25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8年决算数为75.25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水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8.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67万元、津贴补贴68.42万元、奖金287.91万元、伙食补助费23.11万元、绩效工资117.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8.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1万元、抚恤金3.6万元、生活补助42.87万元、奖励金0.08万元、住房公积金75.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4万元。

  公用经费10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9万元、印刷费2.79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0.34万元、邮电费6.2万元、差旅费10.81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3.10万元、劳务费1.37万元、工会经费17.00万元、福利费1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其他交通费5.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3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水务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10万元,完成预算8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51.6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打紧安排经费,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97万元,增长3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8万元,增长2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9万元,增长105.3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水库安全督查接待等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00万元,占8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0万元,占1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等日常公务及项目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3.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404人,共计支出3.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农水局抽查水库安全、续建节水改造等4批次,48人,共计支出0.38万元;接待乐山市水务局到我市调研水利工作、检查水电站下泄流量等工作6批次,82人,共计支出0.64万元;接待省水利厅到我市开展综合督导调研、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督导、调研河长制等工作11批次,145人,共计支出1.35万元;接到乐山市财政局到我市开展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专项资金调研等4批次,56人,共计支出0.34万元;接待乐山市政府到我市检查防汛工作3批次,44人,共计支出0.23万元;接待省防办到我市检查减灾改造2批次,29人,共计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水务局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9.0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峨眉山市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83万元,比2017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0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峨眉山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堤防修复、节水灌溉、农村饮水、防汛、水资源等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峨眉山市水务局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7个,涉及财政资金1336.76万元,覆盖率达到23.12%。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支出。

  死亡抚恤2080801: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指2080801-06类款项支出以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

  可再生能源2111201: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指用于小城镇路、水、气、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土地开发支出2120802:指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20804: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121499:指用污水处理费安排除2121401、2121402类款项支出以外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

  行政运行21303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防汛2130314:指防汛业务支出。

  农田水利2130316: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农村人畜饮水2130335: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指2130301-22、21303031-35类款项以外的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峨眉山市水务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1表)

          表8:[Z0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3表)

          表10:[Z0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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