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峨眉山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全市造林绿化、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天保和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森林防火、木材检查站和市林场管理。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管护国有林25.78万亩,国有林管护成效明显;二是12.45万亩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完成率100%;三是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6万亩;四是完成投资300万元的2017年度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任务,其中,建设木质原料林基地6600亩,建设特色经济林670亩;五是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采集)证1666份(含非林地),凭证采伐率达到100%;,六是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共救助猫头鹰、猴子、鸟等20余只;七是完成林业有害生物全面监测和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监测面积10.98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八是林业审批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核审批7149件,投诉率为0;九是加强林业执法,全年共接处警70余次,清查木材交易市场26处,清查木材经营加工场所45处、清查征占用林地场点61处,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9起;十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连续55年无较大森林火灾。 二、部门概况 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林业局本年收入合计457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3.1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林业局本年支出合计307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7万元,占43.31%;项目支出1744.28万元,占56.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林业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769.2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45万元,增加0.56%,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50.25万元,减少47.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9.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67万元,占6.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8万元,占1.1%;节能环保支出442.68万元,占17.78%;农林水支出1757.06万元,占70.58%;住房保障支出91.52万元,占3.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97.02万元,完成预算89.9%。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8.52万元,完成预算99.8%。208-08-01 死亡抚恤,2018年决算数为22.56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决算数为19.11万元,完成预算99.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8.73万元,完成预算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费结转;211-06-02退耕现金403.95万元,完成预算8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退耕还林质量未达标尚在整改中。 4.农林水支出:213-02-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541.4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018年决算数为492.72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2-05森林培育,2018年决算数为184.55万元,完成预算3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验收;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2018年决算数为76.53万元,完成预算3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年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国有林管护费结转;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8年决算数为204.42万元,完成预算99.1%,剩余资金为上级安排公益林检查验收资金结转;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018年决算数为16.7万元,完成预算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森林公安补助结转;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2018年决算数为39.97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89.33万元,完成预算1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结转;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8.38万元,完成预算83.8%。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2018年决算数为9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75万元,完成预算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86万元,完成预算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预算98.2%。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17万元,减少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减少0.16%,同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1万元,减少69.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8万元,占9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5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天保、退耕还林、新农村绿化、森林防火、林业产业发展、森林精准提升、林政管理和林业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1.7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20人次,共计支出1.7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林业局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4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5万元,比2017年减少24.35万元,减少了26.9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业局公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20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208-08-99其他优抚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211-06-02退耕现金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指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支相关的费用等支出;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02-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债务付息支出:232-04-11指地方政府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5 林业部门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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