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峨眉山市委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峨委发〔2010〕12号),设立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峨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承担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峨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市委编委)的具体工作。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9〕8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草拟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镇乡机构改革方案,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 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方案,上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 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及市级各部门与镇乡之间的职责分工。
5. 审核呈办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 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9.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市委编办2018年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2018年实有在编在岗人员9人,编外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84.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4.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3.29万元,城乡社区0.27万元,住房保障10.7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8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3.29万元,城乡社区0.27万元,住房保障10.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进行了细化,并按时按要求进行了预算公开。决算编制无调整额,严格做到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准确,张表相符,按时按要求进行了决算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到位财政资金126.93万元,占最终预算资金的68.9%,支出112.64万元;9月到位财政资金163.12万元,占最终预算资金的88.56%,支出143.49万元;11月到位财政资金178.29万元,占最终预算资金的96.80%,支出165.83万元;12月到位财政资金184.20万元,占最终预算资金的100%,支出184.20万元。6月、9月、12月执行进度达到了本部门应达到的执行进度,中期评估无预算调整。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日常支出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完成了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办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费。会议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执行,车辆运行费用支出4.52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要求全机关工作人员提高节能降耗意识,节约用水、用电,规范公务用车行为,严格公车用车燃油的报销审核,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我办绩效分配严格按《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11〕70号)执行。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办行政体制改革工作、事业单位年检、网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文域名管理工作、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网络管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为我市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服务保障。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办建立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会计核算、账务管理、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按照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了自查考评工作。我办将综合分析此次评价结果,建立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按照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我办自评得分97分。我办预算支出具有明确的目标,资金到位及时,并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各项预算支出顺利进行,并按计划圆满完成。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峨眉山市委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峨委发〔2010〕12号),设立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峨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承担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峨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市委编委)的具体工作。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9〕8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草拟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镇乡机构改革方案,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 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方案,上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 负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及市级各部门与镇乡之间的职责分工。
5. 审核呈办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 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9.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市委编办2018年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2018年实有在编在岗人员9人,编外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84.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4.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3.29万元,城乡社区0.27万元,住房保障10.7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8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3.29万元,城乡社区0.27万元,住房保障10.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进行了细化,并按时按要求进行了预算公开。决算编制无调整额,严格做到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准确,张表相符,按时按要求进行了决算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到位财政资金126.93万元,占最终预算资金的68.9%,支出112.64万元;9月到位财政资金163.12万元,占最终预算资金的88.56%,支出143.49万元;11月到位财政资金178.29万元,占最终预算资金的96.80%,支出165.83万元;12月到位财政资金184.20万元,占最终预算资金的100%,支出184.20万元。6月、9月、12月执行进度达到了本部门应达到的执行进度,中期评估无预算调整。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日常支出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完成了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办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费。会议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执行,车辆运行费用支出4.52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要求全机关工作人员提高节能降耗意识,节约用水、用电,规范公务用车行为,严格公车用车燃油的报销审核,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我办绩效分配严格按《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11〕70号)执行。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办行政体制改革工作、事业单位年检、网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文域名管理工作、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网络管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为我市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服务保障。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办建立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会计核算、账务管理、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按照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了自查考评工作。我办将综合分析此次评价结果,建立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按照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我办自评得分97分。我办预算支出具有明确的目标,资金到位及时,并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各项预算支出顺利进行,并按计划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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