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峨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我单位是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委在政法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正科级工作机构,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主要职能:协调、指导全市政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涉稳信息收集报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完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对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全面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3、我单位编制: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年末在职人员19人。公务用车2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总额5,719,164.26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43,263.82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5,900.44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5,568,813.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870,938.9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7,171.48元,医疗卫生82,241.76元,住房保障支出231,742.00元,城乡社区支出22,789.27元,农林水支出23,930.00元;年末结转结余150,350.76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1、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有关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工作。本单位预算资金主要为公共财政资金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先急后缓、结合实际、细化预算”的原则进行编制。决算工作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严格做到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准确,账表相符。
2、执行管理及支出绩效情况。
截止2018年6月到位财政资金3,417,849.36元,占预算数的62%,支出3,003,729.28元;截止9月到位财政资金4,543,369.76元,占预算数的82%,支出4,095,782.57元;截止11月到位财政资金5,204,823.64元,占预算数的94%,支出4,673,627.93元。12月财政收回2018年拨款结余314,802.94元,因此,2018年实际到位财政资金5,543,263.82元。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我单位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节能降耗,严格按照《峨眉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峨眉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新增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四、评价结论和建议
1、评价结论:综合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认为,本单位在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是管理使用到位的,自评得分98分(其中,预算编制25分,预算执行34分,支出绩效39分)。全年根据预算资金合理组织、协调、安排全市政法、维稳、综治、大调解、扫黑除恶、防邪工作,切实从源头解决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建议: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上年预算执行、以前年度结余合理预算,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对报废资产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1、我单位是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委在政法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是正科级工作机构,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主要职能:协调、指导全市政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涉稳信息收集报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完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对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全面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3、我单位编制: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年末在职人员19人。公务用车2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总额5,719,164.26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43,263.82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5,900.44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5,568,813.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870,938.9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7,171.48元,医疗卫生82,241.76元,住房保障支出231,742.00元,城乡社区支出22,789.27元,农林水支出23,930.00元;年末结转结余150,350.76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1、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有关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工作。本单位预算资金主要为公共财政资金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先急后缓、结合实际、细化预算”的原则进行编制。决算工作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严格做到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准确,账表相符。
2、执行管理及支出绩效情况。
截止2018年6月到位财政资金3,417,849.36元,占预算数的62%,支出3,003,729.28元;截止9月到位财政资金4,543,369.76元,占预算数的82%,支出4,095,782.57元;截止11月到位财政资金5,204,823.64元,占预算数的94%,支出4,673,627.93元。12月财政收回2018年拨款结余314,802.94元,因此,2018年实际到位财政资金5,543,263.82元。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我单位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节能降耗,严格按照《峨眉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峨眉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新增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四、评价结论和建议
1、评价结论:综合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认为,本单位在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是管理使用到位的,自评得分98分(其中,预算编制25分,预算执行34分,支出绩效39分)。全年根据预算资金合理组织、协调、安排全市政法、维稳、综治、大调解、扫黑除恶、防邪工作,切实从源头解决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建议: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上年预算执行、以前年度结余合理预算,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对报废资产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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