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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乐山市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1、镇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2、镇政府工作职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推进文旅产业融合新发展坚持市委市政府以旅游统揽全局的发展理念,紧抓城市南扩机遇,寻求创新发展的动力和融合点。重点推进国际佛教文化旅游目的地综合开发、慈善康氧禅修中心的发展,打造城市文化新名片。加速推进旅博新区发展,抓好旅博大道桥梁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高速路到水晶城市广场道路建设、赶山河公园建设、红月花乡项目建设,全力以赴确保峨眉二中初中部、胜利小学迁建、峨师附小、十里村5组统征统拆等项目顺利推进,全力打造“宜居、宜养、宜业”的旅游环境。不断强化胜利镇综合性交通枢纽地位,大力推进五站合一工程、成昆复线二期、G245改线工程等项目,竣工通车秀湖东路,建成旅博大桥、胜利大道南延线、佛光东路南延线,启动佛光南路下穿隧道建设。2、促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一是聚焦脱贫目标,精准施策,针对贫困群众积极开展就业培训。积极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脱贫人员跟踪服务,针对薄弱环节强力支持,确保全胜脱贫攻坚。二是加大民生保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坚持教育优先,努力提高镇域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先进教育理念,加快推进峨眉二中初中部、师范附小、胜利小学等新建和迁建工程。保障医疗资源,提供优质计生服务,切实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加强镇文化站和农村书屋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事业,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推动社会管理不断创新一是深化依法治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市要求,开展全民学法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结合胜利镇征地拆迁实际,重点开展《土地法》等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村工作。二是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整治,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合理划分社区区划,不断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指导辖区内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对小区停车、安全的规范管理,强化巡逻,联防联治打造平安生活环境。三是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强化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公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部门概况胜利镇人民政府属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胜利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胜利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胜利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83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5.53万元,占99.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7.97万元,占0.5%。2018年胜利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758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2万元,占9%;项目支出6881.19万元,占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胜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401.9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66.02元,增长333.9%,增加原因征拆迁项目增多。2017、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对比图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胜利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56万元,下降0.1%。(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胜利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5万元,占39.3%;国防支出12.67万元,占0.8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36万元,占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33万元,占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5万元,占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7万元,占1 %;农林水支出391.08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45.76万元,占3.1%。(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373.85万元,完成预算100%。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170.51万元,完成预算100%。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5.88万元,完成预算100%。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预备役部队(项):2018年决算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18年决算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预备役部队(项):2018年决算数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100%。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决算数为63.22万元,完成预算100%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7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项目未实施完。11.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00%。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决算数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2018年决算数为219.18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8年决算数为39.14万元,完全预算100%。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8年决算数为28.79万元,完成预算100%。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2018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2018年决算数为9.72万元,完成预算 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2018年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2018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8年决算数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决算数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100%。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2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2018年决算数为58.63万元,完成预算100%。24.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25.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2018年决算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100%。26.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2018年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27.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 2018年决算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2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2018年决算数为7.93万元,完成预算100%。2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2018年决算数为70.74万元,完成预算100%。3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18年决算数为175.27万元,完成预算100%。3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 2018年决算数为68.19万元,完成预算100%。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4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胜利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9.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预算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预算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23万元,增长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23万元,增长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征地拆迁项目增多、秸秆巡查任务重以及油价上涨。(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精准扶贫、秸杆禁烧巡查、征地拆迁、维稳、社会治安巡逻、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胜利镇人民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8.87万元。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胜利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3万元,比2017年增加1.1万元,增长1.54%,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胜利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18万元。主要用于钟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东胜社区成立购买办公设备、环境整治工程款、创卫广告费等支出。(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胜利镇人民政府公有车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预算绩效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5个,涉及财政资金780.7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预备役部队(项):指反映用于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部)、群众艺术馆支出等。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特征、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我。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布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2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24.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25.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26.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7.农林水(类)农业(款)社会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2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2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3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3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3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3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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