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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我镇按川委办(2013)116号文件精神,按照职能归口,突出管理、公共服务、经济发展三大职能要求,设立5个行政机构、5个事业机构。行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事业机构设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文化宣传服务中心、农业管理服务中心、旅游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大队。

  行政机构主要职责:(一)负责党委、政府、人大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宗教、统战、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档案、保密、后勤和应急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及便民中心规范管理运行工作。(二)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健全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实施各类财政资金全程监管,按月清理核对资金账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审核发放;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建立项目资金台账;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三)负责协助实施辖区内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规划行政许可,建筑合格证初审;负责公益设施、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国土资源存量土地权属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地灾防治、征地拆迁等工作。(四)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商务商贸和经济信息工作;负责内外投资、统计、环保、安全等工作。(五)负责综治、维稳、防邪、司法、大调解、信访和群众工作。

  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一)负责民政、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生与卫生等工作。(二)负责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老协、老体协、关工委等工作。(三)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移民与扶贫、农村交通等工作。(四)负责旅游、资源发掘保护和依规建设,宣传管理并提升乡村农家乐品质等工作。(五)负责城镇管理、镇村规划、安全生产、农业管理、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协助查处违法行为。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项目全面推进

  完成博睿特学校扩建、博睿特周边道路建设、旅游学校扩建交地任务270亩,主体工程正在施工。通过反复做好集镇住户、门市经营户、商户宣传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顺利推进7公里集镇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在新社保政策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顺利完成清泉水业项目征地80余亩。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合力攻坚,25天内全面完成九宾湿地270余亩高尔夫球场形态整治。2018年,全镇共实施13个重点项目,其中挂图作战项目8个,未发生一起阻工事件,未新增一起到省进京上访,全面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2、乡村振兴初见成效

  打造茶旅融合产业。抓住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契机,以友谊村为中心,着力打造万亩茶园、万亩彩林景观和茶旅融合综合服务景区。淘汰巨桉林1300余亩,累计打造茶园4000余亩,完成产业大道前期建设工作。

  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合作,在黑桥村探索农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流转土地1000余亩,引进归园田居、烟雨·冷山等乡村旅游+休闲康养项目,创新“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收益分享模式,打造乡村振兴“新样本”。

  激发内力壮大集体。依托“四川省首批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优势,在战斗村筹建蔬菜集散服务中心,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股权量化到人,推动村民与村集体“双增收”,辐射带动周边钢铁、明星等村5万亩蔬菜产业发展。

  引进外力盘活闲资。加强招商引资,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对雷场村闲置养殖场和原村小教学楼等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整合周边群众土地70余亩,投资1000万元,打造科技体验馆、康养设施和亲子乐园,培育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

  3、城镇形象更加靓丽

  地净。全面完成禁、限养区内334户养殖户关停、限养区229户的环保整治。依据村规民约累计罚款50余人次2万余元,露天焚烧秸秆、乱扔乱排污染物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妥善化解符溪村养殖户乱倒鸡粪、集镇环境卫生等问题举报,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环保投诉13件次,并实行逐件回访。全镇环保工作形势明显好转,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水清。完成大石岗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1.7公里、岁修清淤73公里、提灌站维修4处以及省级财政现代化工程提灌站建设2处。全面落实“河长制”,压实镇域内6条主要河流(湖泊)河(湖)长责任,重点整治河渠环境卫生和非法采砂、电毒鱼等行为。集中整治和管护17个黑臭水体,河渠水域环境明显改善。

  村美。打造第二届汪坪花海,完成丰收湖旅游接待中心和6公里游山道建设工作。实施亮化工程,在雷场、符泉、友谊等主要村组道路安装路灯280余盏。完成友谊村道黑色化2.5公里和钢铁村燕子沟桥建设,投资1200万元开工建设雷场大桥,正在实施丰收村村道窄路加宽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村庄形象明显提升。

  镇靓。投入300余万元建成2000平方米第二农贸市场,着力引导游摊散贩入驻变为“正规军”。投资3000万元实施富兴街等5条集镇主干道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网10.419公里,实现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开展集镇秩序“大整治”,占道经营、以街代市等现象得到彻底匡正。完成向阳路项目可研、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

  4、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安居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农房建设审批40余户、危房改造3户,公租房分配审批16户;完成安置房分配40余套、菜场安置点门市分配20余个;推进中华药博园二期安置房建设,启动集镇202套安置房分配方案制定和集镇上下街棚户区改造规划工作。

  脱贫攻坚再战再捷。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协调乐、峨两地红十字会向贫困户发放赈济物资194份、协调博睿特外校向残疾贫困户捐赠物资69份,共计折合资金6万余元。严格对标“一超六有”“一低五有”,全年减少贫困户21户78人,实现产业帮扶108户327人,评选“星级家庭”19户。

  5、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社会治理更加有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斗争,核查办结涉黑涉恶案件线索8条。推进市监管中心项目、“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建设,全面完成39个视频点位和78个摄像头安装,提升治安防控水平。镇村两级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0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20件。全年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0%,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

  信访维稳依法推进。妥善化解一起30余年信访积案,及时化解处置了养殖户诉讼、金威利千名工人罢工、拆迁户集资抱团上访及涉军人员上访等重大矛盾问题,及时办结上级交办信访问题15件,按期办结率100%,确保了旅博会、两会等重点时段的信访稳定。

  二、部门概况

  符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符溪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总计669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2.05万元,占98.82%;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9.01万元,占1.18%。

  2018年符溪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536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65万元,占18.54%;项目支出4368.87万元,占81.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971.14万元。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602.36万元,增长82.46%。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城乐高速扩容拆迁户构筑物及安置补偿1154.36万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补助1046.09万元、黑桥建筑垃圾消纳场土地及青苗费补偿237.29万元、城乐高速扩容青苗费等项目276.28万元、峨眉河清淤青苗及构筑物补偿138.29万元;放缓了省级小城镇建设项目的进度及污水管网建设,造成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比2017年增加720.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8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39.50万元,减少22.18%。原因是2018年减少节能环保支出204.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18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51万元,占35.58%;国防支出1.35万元,占0.07%;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68.55万元,占3.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7万元,占12.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69万元,占1.25%;城乡社区支出136.23万元,占7.20%;农林水支出687.93万元,占36.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3万元,占0.4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72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63.84万元,占3.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50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12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18年决算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决算数为5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决算数为37.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6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决算数为12.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90万元,完成预算104.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8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2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18.23万元,完成预算9.85%,款项支付进度较慢,主要原因是省级小城镇建设项目从申报通过开始,经过立项、设计、科研、环保等程序时间较长,造成工程跨年建设,资金支付进度较慢。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决算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5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决算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5.40万元,完成预算7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援藏(彝)驻村工作人员补助年初一次性下达指标,发放以驻村实际时间发放,造成年末结转和结余2.35万元。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42.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36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7.70万元,完成预算13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100.00万元。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7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93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7.93万元。

  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8年决算数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6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的39.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8万元,完成的预算4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4.3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镇严格贯彻中央、省、市十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1万元,增长2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万元,增长2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57.14%。增减变动的原因是今年1-10月汽油价格居高不下,而且垃圾山消纳场、夹峨大道、城乐高速扩容、跃进渠建设等征地项目公务车运行费在一般公共运行财政拨款中支出,加之今年对环境整治(畜禽养殖关停、秸杆焚烧巡查)力度加大,公务车运行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接待费是接待到我镇战斗村参观新农村建设的一行52人,对方出具了接待函。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8万元,占9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2.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符溪镇隶属乡镇,工作多,任务重,年初既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年中也无因公出国(境)开支,且严守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和“四风”,厉行勤俭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止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面包车1辆。

  公务用车维护费8.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下村工作及与市级工作衔接等进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2人,共计支出0.18万元,具体内容是接待到我镇战斗村参观新农村建设的一行人员,开支接待费0.18万元。原因是我镇的公务接待费主要为商务接待,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从俭节约,上级部门来人,原则上在伙食团就餐。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4.40万元。主要是城乐高速扩容拆迁户构筑物及安置补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补助、黑桥建筑垃圾消纳场土地及青苗费补偿、城乐高速扩容青苗费等项目、峨眉河清淤青苗及构筑物补偿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符溪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27万元,比2017年增加10.04万元,增长10.77%。原因是我镇2018年新世纪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而2017年新世纪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是“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符溪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9万元。用于省级小城镇建设、市政维护、办公设备购置、公务车维修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符溪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2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5个,涉及财政资金469.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大调解、维稳、人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财政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指行政单位财政事业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三支一扶人员工作开展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行政单位群众文化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4、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文化艺术活动、图书管免费开放等活动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政府在电视台、电视转播台、广播站等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项):指政府在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指行政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政府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政府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人员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主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老红军(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优抚单位事业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以外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中央预算对遭爱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要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专访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以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和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3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

  公  开  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1表)

  表8:[Z0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3表)

  表10:[Z0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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