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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开展“大走访大服务”走进群众工作;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对活动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持续完善烟花爆竹禁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

  。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峨眉山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峨眉山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18.4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571.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3.4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8.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专项支出3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8.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390.49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8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3.4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140万元和专家组办公经费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3万元,占4.59%;卫生健康支出10.32万元,占1.01%;城乡社区支出245万元,占24.06%;住房保障支出37.98万元,占3.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78.47万元,占66.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55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2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因公死亡人员遗属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33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98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7.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45.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19年预算数为1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0.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4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煤矿关闭奖补协议,待支付奖补资金245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5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58万元。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32万元,下降47.352%。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峨开展专项检查、区县交叉检查等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5.9万元,下降39.6%。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购买车辆商业保险、维修、燃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99万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将4名驻矿安监员的劳务派遣费用26.99万元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际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万元,项目支出38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83万元,主要为矿山测量、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专家组工资及办公费、全市安全生产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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