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九里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九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概括为20个字: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根据上述职能,九里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1个所,镇属事业机构设置2个事业机构。分别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务、信息材料上传下达、党务政务公开、文书档案、人事等工作;保障镇机关正常运行,负责机关后勤工作;承办武装工作、群团组织工作的日常开展。
2、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民政、法律服务、村镇建设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按规定查处违章建筑等,搞好辖区内的建设规划、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3、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业经济发展、国土管理和农村经济发展;负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农村市场监督和食品药品卫生监督体系;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新农村建设规划、示范村的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统计;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工作。
4、财政所。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围绕财源建设搞好服务,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做好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做好镇国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5、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面向农村、农业、农民推广公益性专业技术的职能。负责科教文卫管理、农村集体账务管理指导。负责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物检疫、防汛抗旱、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农村饮水工程等工作。提供经济信息,做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
6、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和社区文化站、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负责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劳动力输入输出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救助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按规定查处违章建筑等,搞好辖区内的建设规划、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基层党建、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安全稳定、乡村振兴五个方面持续用力,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1、持续用力基层党建,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持续用力环境保护,巩固“散乱污”整治,“畜禽关闭”和“河长制”工作成效,落实好“大棚房”清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集镇环境秩序。
3、持续用力项目建设,全力协调成昆复线、连乐铁路、G245改线工程建设,确保九沙路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4、持续用力安全稳定,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力争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积极化解厂社矛盾、征拆矛盾等各类信访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5、持续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九里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技术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九里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峨眉山市九里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77.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1.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77.9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77.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6.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专项支出682.8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里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7.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九里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公益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九里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九里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九里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9.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退休干部活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84万元,占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42万元,占6.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8万元,占9.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6万元,占1.23%;城乡社区支出298万元,占25.3%;农林水支出334.42万元,占28.39%;住房保障支出52.15万元,占4.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32.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开展综治、食品安全监管、群团、文广计等项目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工作的项目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78.4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50.4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等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9.城区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为40万,主要用于村、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0.城区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万,主要用于集镇八条老街建设工程款支出。
11.城区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8万,主要用于集镇公共设施运维、基层组织简易维修等支出。
12.城区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支出。
1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9.9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农、林、水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80.45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2.1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九里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九里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了集镇八条老街建设项目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里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9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面包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车维修、燃油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九里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55万元,增长8.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九里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九里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九里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7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1万元,项目支出682.8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82.87万元,主要为人武工作经费、群团工作经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集镇公共设施运维经费、停车场补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带经费、文广计工作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经费、人大经费、安全监管经费、社区、村社干部报酬、集镇八条老街建设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项目工作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开展综治、安全、群团、文广计等项目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工作的项目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城区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村、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城区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用于集镇八条老街建设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用于集镇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及基层组织简易维修的支出。
15.城区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政府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农、林、水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