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峨眉山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峨委办[2004]64号文件精神,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外宣工作的领导,对文广新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主管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峨眉山市新闻中心、峨眉周刊编辑部;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文广新局,代管文联和社科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负责市内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规划、部署、协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镇乡宣传委员的工作;规划、部署、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全市网络舆情的监控、收集、分析和上报以及全市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和网络宣传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我部将在乐山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落细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两大主题,创新求变、提质增效,全力构建大宣传格局,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和“两个目的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舆论保障。
一是推进五大工作:1、继续做好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综合提升全市文明程度。2、筹建峨眉山市融媒体中心,打造本土宣传“中央厨房”,形成电视、网络、新媒体、纸质媒体相融合的立体化宣传矩阵,打通群众宣传“最后一公里”。3、筹建峨眉山市“峨眉学研究会”,充分挖掘儒、释、道、食、茶、武、药文化,促进文旅融合、文旅共兴。4、继续开展市民素质提升培训工作。5、拍摄一部全新的峨眉山市宣传推介片,充分对外宣传展示峨眉特色文化、自然资源、发展战略等情况。
二是完成两项改革:1、制定并实施峨眉山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2、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三是筹办两大活动:1、举办第八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2、举办第三届“新春百姓大联欢”。
二、部门概况
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全额拨款)2个,分别为峨眉山市新闻中心、《峨眉周刊》编辑部。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552.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02.89增加449.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5.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52.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3.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专项支出1256.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宣传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96.14万元,是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56.00万元,是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8.6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02.89万元增加15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建文明城市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8.6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8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6万元,占2.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5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36.12万元,占2.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和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8.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中心组学习、外宣日常工作、媒体宣传交流合作、新峨眉市民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文联和社科联工作、新闻中心工作、峨眉周刊编辑部工作、网络舆情中心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6.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5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0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9.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考察调研、媒体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即轿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消耗、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宣传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10万元,较上年预算58.69万元减少6.59万元,下降11.2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宣传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宣传部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宣传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5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4万元,项目支出1256.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52.14万元,主要为行政运行、中心组学习、对外宣传、媒体合作、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新闻中心运行、《峨眉周刊》出版发行、党报党刊征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峨委办[2004]64号文件精神,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外宣工作的领导,对文广新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主管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峨眉山市新闻中心、峨眉周刊编辑部;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文广新局,代管文联和社科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负责市内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规划、部署、协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镇乡宣传委员的工作;规划、部署、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全市网络舆情的监控、收集、分析和上报以及全市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网络舆论引导和网络宣传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我部将在乐山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落细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两大主题,创新求变、提质增效,全力构建大宣传格局,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和“两个目的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舆论保障。
一是推进五大工作:1、继续做好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综合提升全市文明程度。2、筹建峨眉山市融媒体中心,打造本土宣传“中央厨房”,形成电视、网络、新媒体、纸质媒体相融合的立体化宣传矩阵,打通群众宣传“最后一公里”。3、筹建峨眉山市“峨眉学研究会”,充分挖掘儒、释、道、食、茶、武、药文化,促进文旅融合、文旅共兴。4、继续开展市民素质提升培训工作。5、拍摄一部全新的峨眉山市宣传推介片,充分对外宣传展示峨眉特色文化、自然资源、发展战略等情况。
二是完成两项改革:1、制定并实施峨眉山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2、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三是筹办两大活动:1、举办第八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2、举办第三届“新春百姓大联欢”。
二、部门概况
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全额拨款)2个,分别为峨眉山市新闻中心、《峨眉周刊》编辑部。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552.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02.89增加449.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5.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52.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3.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专项支出1256.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宣传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96.14万元,是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56.00万元,是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8.6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02.89万元增加155.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建文明城市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8.6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8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6万元,占2.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5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36.12万元,占2.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和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8.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中心组学习、外宣日常工作、媒体宣传交流合作、新峨眉市民素质提升培训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文联和社科联工作、新闻中心工作、峨眉周刊编辑部工作、网络舆情中心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6.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5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0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0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9.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考察调研、媒体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即轿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消耗、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宣传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10万元,较上年预算58.69万元减少6.59万元,下降11.2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宣传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宣传部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宣传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5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4万元,项目支出1256.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52.14万元,主要为行政运行、中心组学习、对外宣传、媒体合作、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新闻中心运行、《峨眉周刊》出版发行、党报党刊征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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