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镇党委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5)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6)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5)提供报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镇经济稳步提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完成了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全年地区生产总值截止累计完成33447万元,增速9.5%,全市第十一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5.2%,全市第二;固定资产投资截止累计完成18026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截止累计完成10115元。
特色农业初见成效。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发展思路,用好用活产业扶持基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凤凰村新发展藤椒种植200余亩,龙池村新发展翠红李种植300亩,莲花村在原有种植规模上扩大500亩。茶产业园区目前已完成了1000亩。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完成了丁坪村、桃源村2018年春灌岁修,做好扶贫项目建设和农村交通公路建设项目,新硬化通组公路6.7公里;窄路加宽6.5公里;建设高山蔬菜收购点项目1处。目前尚有5.53组道硬化工程和1.2公里道路加宽硬化工程在进行施工。
二、关键项目强力推进,转型发展打开局面
集中镇村干部打总体仗,全年成立相关工作组7个,抽调镇干部72人次,村干部120余人次,强力推进关键项目。一是强力推进峨汉高速。全年完成征地856.602亩,拆迁房屋219座,完成拆迁量百分之九十,项目推进顺利,目前三标、四标已全面进场。二是强力推进苦蒿坪片区旅游扶贫道路建设。完成土地协调129亩,倒房6座,全线保障了用地。目前,已经进入道路硬化阶段。三是强力推进峨眉后山管控工作。对峨眉后山私挖滥采、乱修乱建苗头作为重点治理,制止涉嫌私挖滥采行为3起,涉及违法内容移送市上相关部门;在峨眉后山片区全面暂停农房新建手续审批,并设立管理花杆,建材经审上山。
三、乡村建设加速推进,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基建工作稳步推进。龙池中学教师周转房紧密施工,即将竣工。在龙池村、丁坪村安装了70余盏个太阳能路灯,滨湖路两旁造林108棵,改善了我镇龙池湖绿化环境和村民生活质量。
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一个,购置粉碎机7台,实行秸秆粉碎还田,最大程度宣传并落实好秸秆禁烧工作。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年累计出动6000余人次,清扫公路130公里;清理河道6次,对3处洗砂点进行关停整治;整治“小散乱污”企业29家,关停取缔3家,对2加企业环保不达标的进行了整改落实。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普查企业、作坊共96家,关闭40家。回收一般固体废弃物31585个,回收危险固体废弃物281036个。
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提升
民生工程扎实有效。扎实开展2018年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新增就业120余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余人,其中跨省转移就业30人。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培训农民500余人次。
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强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全年小麦投保面积1115亩,玉米投保面积6217.1亩,油菜投保面积3163.25亩。完成农村小额人身保险8394人,截止目前赔付99人。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75854.58元。
社会保障更加有力。通过政策兜底,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顺利脱贫,做好整户施保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镇共有城市低保743户,1052人,农村低保883户1341人,特困人员32人,城市三无3人,重点优抚117人。建立了869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的台账。开展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为832名残疾人办理残疾证,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36套,猪仔35只,居家就业直补78人。年检退休人员650人,完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150人,医疗保险参保19601人,做到应保尽保。为63户申请了公租房,已入住32户,住房补贴了100户。
计生卫生依法推进。组织无偿献血127人次,98100ml。完成了65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和102对生育服务登记,为58人办理奖励扶助申请,为6人办理特别扶助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人员677户;创建了6个健康社区(村),1个省级卫生村。
国土村建管理规范。认真做好25个地质灾害点的防御工作,制定了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290份,搬迁3户地质灾害威胁户。全年审批村民建房39户,危房改造19户,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已完成16个村,剩余2个村即将颁证,并进行证书错误修改工作。
档案、保密、征兵、科教文体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五、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不断强化。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五级五覆盖”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整改。坚持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研究会,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以会代训”安全培训人员共计6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5000余份。发布各类安全咨询和警示教育片60余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00多次,发出整改指令130余条。查封烟花爆竹1000余斤。
食品药品更加安全。共办理群体性聚餐共办理了备案登记并检查许可287次,9366桌;进行了小摊贩整治,为多家小摊贩进行了备案登记。
汛期防洪措施有力。镇政府成立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10-20人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20支,发送防灾短信9000余条。组织地质灾害暨防汛应急演练1次,消防演练2次,中小学校地震演练1次,做好了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建设和宣教培训等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无缝值班值守制度,安全转移洪水威胁群众16人,汛期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道路交通整治有力。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轮车载人、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防汛、冰雪道路执勤工作和应急物资储备。
六、精准扶贫不断深入,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今年,我镇动态管理摸底减少贫困户151人,增加贫困户32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00户1557人,已实现全面脱贫,并因户施策力争全面实现脱贫不返贫。产业帮扶395户,补助资金46.887万元。低保兜底186户533人;居家、集中帮扶41人;小额信贷帮扶20户68.7万元;产业扶贫458户1292人;雨露计划帮扶32人,补助资金204万元;公益性岗位帮扶34人,医疗、教育帮扶实施全覆盖。实施了一亮五净项目,为234户贫困户购置基本需求物资,涉及资金124610元;为27户贫困户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资金51340元。
七、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集中开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森林普法、禁毒宣传等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组织律师开展案例讲法活动3场,案法结合,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维权;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全镇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信访维稳措施得力。实行“以片为主、分村负责、司法所指导、联系片领导包案、分管领导协助”的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7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31件次;办理回复心连心热线102条、书记信箱留言21件、自在社区留言6件、海棠社区留言1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06.6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5.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6.6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06.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3.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42万元,专项支出601.2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6.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公益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505.46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01.2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9.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79万元,占3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3万元,占1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08万元,占4.71%;卫生健康支出12.43万元,占1.12%;城乡社区支出119.33万元,占10.78%;农林水支出399.74万元,占36.12%;住房保障支出45.87万元,占4.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06.6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4.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文广计工作经费、乡镇人大经费、群团工作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42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52.0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82.9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及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9.0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1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单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40.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1.9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镇乡交管办专项工作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62.8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村办公开支及公共运行维护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5.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5.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7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7.3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3.33%。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产生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13.74%。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用于公车使用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5.5万元,增长61.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复印、宣传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打印机、家具等办公设备的采购及打印纸、墨盒、墨粉等办公耗材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0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46万元,项目支出601.2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01.21万元,主要为乡镇人大经费、人武工作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务服务运行经费(村级)、群团工作经费、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含简易维修)、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费、集镇交管办专项经费及劝导员补助经费、文广计工作经费、社区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村社干部报酬、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开展综治、安全、群团、文广计等项目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工作的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管理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政府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遗属补助等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政府用于村、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付破产、改制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政府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