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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一)负责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二)提出镇乡和市级各部门、市委、市政府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市委管理干部和市级党群系统、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镇乡党代会、人代会的指导工作。(三)参与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内调干部的接收,负责市级党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干部的工作。(四)主管干部教育工作。(五)负责全市人才的牵头抓总工作。(六)负责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直接管理市管干部档案。(七)归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和市直机关工委。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突出政治引领,抓好主题教育。2.突出标准化规范化,完善组织系统建设。3.突出高素质专业化,抓好班子队伍建设。4.突出业务精作风好,持续打造模范部门。5.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219.2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0.2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19.2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0.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8.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3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组织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9.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干部、组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80.87万元,是用于保障组织部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38.41万元,是用于保障组织部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4.2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80.20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及离退休干部门诊补贴、遗孀补助等六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60万元,占91.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6万元,占4.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1万元,占0.89%,住房保障支出43.51万元,占3.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76.1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33.4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经费、县乡村三级换届工作经费、党员远程教育网络费及站点维护经费、党员教育管理经费、科级领导体检费、党刊征订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3.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87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退休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8.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组织部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标准。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部工作、基层党建等调研、考察、学习组的餐费、交通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下降0.4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燃油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组织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82万元,减少4.12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运行经费,工作人员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组织部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组织部实际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组织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1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7万元,项目支出833.4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33.41万元,主要为老干部交通通讯费、远程教育站点维护经费、老干部工作进社区活动费、党内帮扶基金、兼职下派党建指导员经费、基本经费支出、干部档案整理及档案室外维护经费、2019年党报党刊征订费、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干部培训及大学生意外保,遴选考务费、培训费等、全市县级和科技干部体检、老干部门特别费、党建工作经费、党的主题教育工作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17.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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