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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经营性收费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我市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的仲裁。拟订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统筹协调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科技攻关、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等计划。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经济分析研判,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加大经济形势监测预测的频度、力度、深度,定期与市级部门会商研究,紧紧围绕事关全市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第一产业增长4%,第二产业增长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第三产业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增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全面完成乐山市分解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抓好项目落地开工,着力发挥投资关键作用

  一要严格按照六包四主双向的推进机制,建立三账清单,健全五项制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早日投产达产,突出抓好进入省重点前100位的峨眉山旅游项目建设。2019年,我市拟申报省、市重大项目25个,总投资453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65亿元。拟实施挂图作战项目46个,总投资743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51亿元。

  二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政策,聚焦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加强横纵联系,争取我市更多项目列入省基础设施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主动配合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做好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工作。建立策划重大项目长效机制、储备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储备项目转化实施机制、策划储备项目考核机制四个机制,助力重大项目滚动策划储备、接续转化实施、争取上级资金。

  3、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着力践行生态立市理念

  一要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投入,引导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发展,提升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加强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创客梦工厂双创孵化基地作用,实质性转化科技成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确保2019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以上,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参加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活动2次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800万元以上。

  二要建立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绿水青山典范城市指标体系,对标县域经济分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薄弱领域建设,创建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

  三要严格把控产业准入,强化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以生态发展为前提,科学设置相关指标,鼓励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杜绝高排放、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进入,引导传统工业企业绿色转型,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四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高质量编制我市乡村振兴规划体系,争取工作项目挤进国家和省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库,推进中药材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协同做好争创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

  4、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着力推动经济体制改革

  一要以社会效益和发展带动性为目的,合理确定政府投资领域,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增强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政府投资有效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3+3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抓好长飞光纤、中山新材料、中科乐美、金亚新材料、金林药业等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稳妥推进煤矿、污染企业、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破产、转型,腾笼换鸟联合发展,盘活闲置土地资源。

  三要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机制,做足审批减法,做够服务加法,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地、融资等发展难题,落实好峨眉山市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全方位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5、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项目,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要抓住国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政策,指导和协助做好教育、卫生、体育、养老、棚户区改造等行业的项目策划包装和申报工作。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加大民生投入,切实办好民生实事,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改善民生供给。建成投用峨眉二小、博瑞特扩建、佛光医院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峨眉文武学校、市人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整体迁建等项目。

  二要兜住民生价格底线。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改革政策出台,都要同时出台配套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建立健全水电气、教育、养老、殡葬等事关民生大计的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会同财政、民政等部门制定好价格调整临时补贴,及时启动、足额发放,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

  三要强化价格综合调控。根据四川省和乐山市的价格信息和调控指令,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肉菜等重要民生产品的保供稳价工作,保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完成年度调控目标任务。

  6、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要按照市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出信念、学出使命、学出担当。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思想深处和具体行动,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二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坚持好民主集中制,不断深化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严格干部队伍管理。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各负其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把廉洁作为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机关形象。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峨眉山市科学技术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峨眉山市价格认证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32.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32.4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32.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1.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6万元,专项支出89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2.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37.40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95万元,是用于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2.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238.20万元。主要原因是需完成峨眉山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12万元,占35.35%;科学技术支出469.11万元,占35.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5万元,占4.66%;卫生健康支出13.31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255万元,占19.14%;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75%;住房保障支出51.91万元占3.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02.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12.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体制改革和破产企业相关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物价管理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2.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9年预算数为39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奖励企业科技项目经费,激励企业持续走科技创新道路,推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走向深入;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做好重点科技项目的管理与社会效益的评价,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0%以上,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家以上,增强科技对经济。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1.9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4.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17.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为13.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转向债务收入(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转向债务收入(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峨眉山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

  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转向债务收入(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转向债务收入(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19年度创文创卫工作所需办公费、人工费、宣传费、印刷费等。

  1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包括工作会议、工作协调、资料打印、工作误餐等。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1.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7.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编制峨眉山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以及完成2019年度创文创卫工作所需办公费、人工费、宣传费、印刷费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2019年无“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6.2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7万元,下降100%。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4.5万元,下降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16万元,下降13.9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峨眉山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3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40万元,项目支出89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95万元,主要为项目评审及课题研究费、重点项目挂图作战工作经费、节能委托服务费、体改经费、专项价格监督检查经费、专项政府定价、重点科技项目经费、重点科技项目管理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指行政单位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行政单位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行政单位项目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转向债务收入(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转向债务收入(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项目支出。

  1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转向债务收入(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转向债务收入(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指项目支出。

  1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异地搬迁等扶贫支出。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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