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教育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教育部门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项目的执行。提出有关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意见,配合物价、财政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4.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各类教育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按管理权限上报或直接审批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并审定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编写、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5.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编制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7.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具体承办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8.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9.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情报、技术装备、远程教育的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10.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11.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到各项教育工作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重点抓好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偿家教治理、依法治教等工作。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深化系统化防治腐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护根”行动。3.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活动。全面加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加强节约教育和环境保护教育,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自觉劳动的生活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4.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针对新高考、新中考要求,从课程、模式、评价和管理上深化改革创新,突出艺体特色、劳动教育、实践教育、创新能力。做好峨眉一中、二中、博睿特外校“走班选科排课系统”的建设,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全面实施。继续在峨眉二中开展初高中一贯制整体教学“2.5+3.5”学制试验,在峨眉一中发展艺体特色教育。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缓解双职工家庭孩子独自在家缺少监管的实际困难。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完善高中质量评价体系。5.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继续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6.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深入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重点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置各类涉稳问题。7.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8.实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绩效分配办法,探索建立优秀教育人才梯级培养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9.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针对普职融通、中高衔接、终身教育特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集团办学,构建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10.扩大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增加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积极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1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动“六长负责制”责任落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实施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规划,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逐步消除“大班额”。严格执行中小学有关招生规定,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12.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行动计划。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坚持全程监测普通高中三年教学质量,强化普通高中教学巡导,努力提升高三出口质量。13.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统筹普职协调发展,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完成上级下达的中职招生目标。持续推进峨眉山市职业技术学校达标建设。深入推进中职教育规范化建设。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14.推进教育项目建设。结合脱贫攻坚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抓好“挂图作战”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峨眉二小迁建工程建设,启动峨眉一中、峨眉二中走班教室项目,峨眉三小后校门建设。15.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推动落实师德培育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教师培训,全面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实施“三区”支持计划,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16.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切实落实《乐山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推进以教育智慧云平台为重点的信息化环境建设。加快二小智慧校园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教师信息应用能力。二、部门概况教育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9个。主要包括: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初中、普通小学、幼儿园等。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教育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教育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2345.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0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497万元,事业收入1848.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34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87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5.4万元,专项支出3327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教育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4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34686万元,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811万元,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教育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9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教育支出29759.8万元,占7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8.3万元,占14.56%;卫生健康支出1272.6万元,占3.14%;住房保障支出3561.3万元,占8.8%。(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2050101行政运行(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16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205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9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 。3.2050201学前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551.7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2050202小学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8032.7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2050203初中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6161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2050204高中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5223.3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36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的支出,包括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类教育助学地方配套资金、高中免学生课本作业本费、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学校安保经费、中小学生免校服费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8.2050304职业高中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754.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高中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2050403成人高等教育,2019年预算数为50.3万元,主要用于:成人高等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2050801教师进修,2019年预算数为359.2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培训中心及教育技术装备站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大规划项目、高中走班排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学校暑期维修及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一小创建四川省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项目。1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9年预算数为412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19年预算数为16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1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19年预算数为45.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活补贴等人员支出 。15.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84.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人员支出。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1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1266.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18.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356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教育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教育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双创”工作支出。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教育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3.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万元。(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66.7%。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乐山市扶贫工作检查、乐山市安全工作检查、乐山市教育局综合目标考核检查等。(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5.1万元,下降28.3%。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面包车2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上级和各部门各项工作检查;开学工作检查;音、体、美抽考工作;教育教学巡导及学校年度综合评估工作;安全工作巡查;食堂食品卫生巡查;学校修建工作;中考、高考、自考、成考等考务工作;师训、教研教学及教师进修培训工作;实验教学巡导、评估及教育信息化管理和维护;扶贫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教育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1.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6万元,下降22.4%。(二)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教育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9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大规划建设项目、暑期维修及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作业本费项目、峨眉一小创建四川省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项目、中小学生免校服项目。(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教育部门实际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教育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23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34.6万元,项目支出581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811万元,主要为教育大规划建设项目、暑期维修及安全隐患整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作业本费、峨眉一小创建四川省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中小学生免校服、高中学生课本作业本费、各类教育助学地方配套、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学校安保经费补助、高中走班排课管理系统建设、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等项目。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1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面的支出。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1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城乡社 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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