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绥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3.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监督,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4.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5.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6.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7.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8.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在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绥山镇将继续不断夯实基础建设,打好根基,助推各项工作稳、准、快的开展。
1.筑牢基础建设,聚智聚力谋取新发展。
把项目建设作为全镇发展的主抓手,推进各个项目的稳步实施,着力提升经济发展后劲;助力旅游“四大转变”,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以特色产业为着力点,提高发展质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打造宜居乡村。
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峨眉山市“137”发展总体思路,强化党建引领,将工作主体下移至村,实行班子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对所包项目全程跟踪,提供服务。加快“两校七路一桥”建设,加快武术学校、中信国安、城市棚改、大南下穿隧道等重点项目推进;继续推进茶旅融合发展项目,做好茶园基地规划建设。切实增强项目承载力,以“钉钉子”精神去盯项目、引项目,努力实现项目招引新突破。
继续推进城市基础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围绕“一心两城五区”的城市发展格局,坚持精致建设,加快推进“多彩通道”、旅博大桥等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和居住服务功能,同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不断推进“双创”工作,全方位文明创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冲刺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打造规范有序、文明整洁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三供一业”改革,加强小区治理,特别要注重完善红华苑社区建设,做到城市治理助力城市建设,不断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配合市上做好南城建设和北城更新,提速峨眉南进步伐,改善城市风貌。为不断提高城镇生活环境质量,每年争取市上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统筹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治理“三大革命”,加强道路、安全等公共设施建设。
继续做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专、精、特、优方向转变,整合教育、旅游等资源尽量向山区倾斜。坚持 “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原则,重点推进四好公路建设,完善观音湖沿湖道路和盐井至天全道路扩宽硬化工程,因地制宜地连接天全与观音湖片区,打造乡村旅游新环线,全面促进农村公路美化、绿化、亮化、硬化工作。突出品牌化、品质化、效益化,打造品牌特色,全面升级天全“李花节”“李子采摘节”以及观音湖片区;重视效益化,不断开发沈山村桢楠坪的茶叶资源,结合市上对茶叶等优势农产品深加工的支持,寻求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注重品质化,依托麻柳白蜡生产、猕猴桃基地等优势资源,不断加大开发力度,延长产业链条,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提高优质率和商品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不断推进乡村产业、旅游纵深发展,提振全域旅游,助力市上“美丽村落提升计划”的实施。
2.紧扣生态立市,内外兼顾实现新跨越。
立足于绥山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紧扣生态立市总要求,将保护生态环境与完善城镇功能相结合,不断提高居民素质,进而打造美丽绿色新绥山。
筑文化之 “魂”。 打造绥山文化名片,充分挖掘喔山梆鼓、大庙飞来殿等绥山特色文化资源,复兴绥山记忆,以文化立魂;依托天全李花、麻柳白蜡、沈山茶叶、观音湖、大佛禅院、大南美食长廊等产业及景点,不断萃取绥山文化精华,丰富绥山文化内涵,打造地域品牌,以文化铸魂,努力建设集生态美景、美食休闲、旅游度假、居家养老为一体的精品小镇。积极配合市上做好故宫文物南迁等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逐步恢复文庙、武庙等历史建筑,重塑历史文化名城。
固文明之“本”。广泛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征集绥山镇好人好事,并通过市民学校、微课堂、社区公益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倡导树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促进文明风尚深入人心,文明礼仪蔚然成风。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加强全镇精细化管理,倡导文明出行、文明养狗、文明经商,大力支持社区开展文明诚信个人、商户等评选活动,让每一位居民都参与城市建设,切实将话语权、评判权和参与权交给群众,用参与带动监督,最终达成共建。
强生态之“干”。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化环境保护。围绕共享发展,持续开展全镇范围内的环保整治工作,加强河道整治、卫生保洁,切实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巩固环保治理成果。落实“散乱污”治理,常态化开展环保督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落实河长制,不断加强峨眉河、粗石河、赶山河、虎溪河等重点流域的清淤、治理和保洁,完成限养区畜禽养殖关停,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一批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合市上做好“绿秀峨眉”、 “引青进峨”、 “三河六岸”滨水走廊等项目建设工作,助力彰显峨眉灵动水韵。
3.紧抓共建共享,改善民生交出新答卷。
用心用情办实事,持续增强民生福祉,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在民生改善上交出新答卷。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对标看齐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因地因村制宜、因户因人施策,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政策兜底保障贫困户中享受低保82户205人、残疾补贴42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5人、高龄补贴59人等,并按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工作,完善脱贫长效机制,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配合市上一同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做好132户331人基本医疗的保障,解决贫困户基本医疗问题,持续巩固脱贫实效。借势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贫困村水、电、路、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把贫困村建成美丽乡村。继续推进我镇123户的产业扶贫项目,决胜脱贫攻坚,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打赢民生民利持久战。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不断推进全民参保,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管理改革工作,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保覆盖面,建立更加公平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托城东、大南、城南等地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安居工程;加大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养老和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益慈善和扶老、助残、救孤、优抚等事业发展,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惠民政策。
打稳社会事业建设战。坚持教育惠民,加大财政倾斜力度,突出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建成投用峨眉二小扩建项目,加快峨眉文经武略学校建设;持续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配合市上做好“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开展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诚信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做好“奖扶”“特扶”,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帮扶新模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竞技体育人才挖掘及训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成大庙飞来殿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继续做好人大、民政、计生、统计、武装、教育、妇女儿童、群团等社会事业工作。
4.着眼自身建设,社会治理水平到达新高度。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政府。
打造法治政府。坚持政会前学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乐山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峨眉山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等精神,不断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增强干部责任感、汇集干部凝集力,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建立三个“清单制度”, 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将落实“七五普法”与开展“法律七进”相结合,提高公民法治意识,配合市上扎实推进“法治峨眉”建设。
打造安全政府。筑牢社会安全防护墙,严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保障安全稳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七进”工作,围绕学校、企业、工地等23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预计投入资金200万,做好对河道、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对相关隐患点进行在排查、再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市上营造安全环境,全面推进“平安峨眉”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打造廉洁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精神和乐山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严肃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守住廉政底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权力寻租,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明确时限,保障我镇风清气正。完善镇监察体制,全面抓好巡视、巡查、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二、部门概况
绥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技术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绥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18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9.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8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1.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6.22万元,专项支出426.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绥山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827.46万元,是用于保障绥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52.54万元,是用于保障绥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绥山镇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正常调资、保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42万元,占20.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27万元,占1.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94万元,占46.19%;卫生健康支出69.21万元,占3.17%;城乡社区支出109万元,占5%;农林水支出408.53万元,占18.74%;住房保障支出94.64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56.2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1.75万元,主要用于:安川花海土地租金、安全、办公楼租金、办公楼维护、维稳工作、群团工工作、人大工作、文广计工作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38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补助。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37.2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运行(款)保险监察(项),2019年预算数为127.70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761.5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组级干部报酬及社区公共运行维护。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84.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3.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6.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2.93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人医疗保险单位部份。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补助。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水泵房经费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租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建设及集镇公共设施运维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2019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经费。
15.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7.59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等。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维护。
17.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78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干部补助。
1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32.16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94.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含简易维修)、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经费、镇乡交管办专项经费及劝导员补助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征地拆迁、精准扶贫、农业技术推广、秸秆巡察、违建巡察、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09万元,增长6.8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绥山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46万元,项目支出1352.5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52.54万元,主要为村级公共服务运行及人员经费、社会治安管理、武警、预旅补助经费、社区公共服务及人员经费、办公楼租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租金、安川花海土地租金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开展综治、安全、群团、文广计等项目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管理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政府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政府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政府机关用于缴纳自主择业军人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政府用于村、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土地开发(项):指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农、林、水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政府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政府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3.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监督,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4.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5.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6.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7.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8.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在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绥山镇将继续不断夯实基础建设,打好根基,助推各项工作稳、准、快的开展。
1.筑牢基础建设,聚智聚力谋取新发展。
把项目建设作为全镇发展的主抓手,推进各个项目的稳步实施,着力提升经济发展后劲;助力旅游“四大转变”,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以特色产业为着力点,提高发展质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打造宜居乡村。
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峨眉山市“137”发展总体思路,强化党建引领,将工作主体下移至村,实行班子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对所包项目全程跟踪,提供服务。加快“两校七路一桥”建设,加快武术学校、中信国安、城市棚改、大南下穿隧道等重点项目推进;继续推进茶旅融合发展项目,做好茶园基地规划建设。切实增强项目承载力,以“钉钉子”精神去盯项目、引项目,努力实现项目招引新突破。
继续推进城市基础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围绕“一心两城五区”的城市发展格局,坚持精致建设,加快推进“多彩通道”、旅博大桥等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和居住服务功能,同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不断推进“双创”工作,全方位文明创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冲刺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打造规范有序、文明整洁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三供一业”改革,加强小区治理,特别要注重完善红华苑社区建设,做到城市治理助力城市建设,不断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配合市上做好南城建设和北城更新,提速峨眉南进步伐,改善城市风貌。为不断提高城镇生活环境质量,每年争取市上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统筹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治理“三大革命”,加强道路、安全等公共设施建设。
继续做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专、精、特、优方向转变,整合教育、旅游等资源尽量向山区倾斜。坚持 “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原则,重点推进四好公路建设,完善观音湖沿湖道路和盐井至天全道路扩宽硬化工程,因地制宜地连接天全与观音湖片区,打造乡村旅游新环线,全面促进农村公路美化、绿化、亮化、硬化工作。突出品牌化、品质化、效益化,打造品牌特色,全面升级天全“李花节”“李子采摘节”以及观音湖片区;重视效益化,不断开发沈山村桢楠坪的茶叶资源,结合市上对茶叶等优势农产品深加工的支持,寻求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注重品质化,依托麻柳白蜡生产、猕猴桃基地等优势资源,不断加大开发力度,延长产业链条,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提高优质率和商品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不断推进乡村产业、旅游纵深发展,提振全域旅游,助力市上“美丽村落提升计划”的实施。
2.紧扣生态立市,内外兼顾实现新跨越。
立足于绥山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紧扣生态立市总要求,将保护生态环境与完善城镇功能相结合,不断提高居民素质,进而打造美丽绿色新绥山。
筑文化之 “魂”。 打造绥山文化名片,充分挖掘喔山梆鼓、大庙飞来殿等绥山特色文化资源,复兴绥山记忆,以文化立魂;依托天全李花、麻柳白蜡、沈山茶叶、观音湖、大佛禅院、大南美食长廊等产业及景点,不断萃取绥山文化精华,丰富绥山文化内涵,打造地域品牌,以文化铸魂,努力建设集生态美景、美食休闲、旅游度假、居家养老为一体的精品小镇。积极配合市上做好故宫文物南迁等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逐步恢复文庙、武庙等历史建筑,重塑历史文化名城。
固文明之“本”。广泛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征集绥山镇好人好事,并通过市民学校、微课堂、社区公益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倡导树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促进文明风尚深入人心,文明礼仪蔚然成风。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加强全镇精细化管理,倡导文明出行、文明养狗、文明经商,大力支持社区开展文明诚信个人、商户等评选活动,让每一位居民都参与城市建设,切实将话语权、评判权和参与权交给群众,用参与带动监督,最终达成共建。
强生态之“干”。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化环境保护。围绕共享发展,持续开展全镇范围内的环保整治工作,加强河道整治、卫生保洁,切实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巩固环保治理成果。落实“散乱污”治理,常态化开展环保督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落实河长制,不断加强峨眉河、粗石河、赶山河、虎溪河等重点流域的清淤、治理和保洁,完成限养区畜禽养殖关停,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一批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合市上做好“绿秀峨眉”、 “引青进峨”、 “三河六岸”滨水走廊等项目建设工作,助力彰显峨眉灵动水韵。
3.紧抓共建共享,改善民生交出新答卷。
用心用情办实事,持续增强民生福祉,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在民生改善上交出新答卷。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对标看齐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因地因村制宜、因户因人施策,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政策兜底保障贫困户中享受低保82户205人、残疾补贴42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5人、高龄补贴59人等,并按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工作,完善脱贫长效机制,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配合市上一同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做好132户331人基本医疗的保障,解决贫困户基本医疗问题,持续巩固脱贫实效。借势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贫困村水、电、路、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把贫困村建成美丽乡村。继续推进我镇123户的产业扶贫项目,决胜脱贫攻坚,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打赢民生民利持久战。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不断推进全民参保,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管理改革工作,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保覆盖面,建立更加公平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托城东、大南、城南等地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安居工程;加大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养老和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益慈善和扶老、助残、救孤、优抚等事业发展,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惠民政策。
打稳社会事业建设战。坚持教育惠民,加大财政倾斜力度,突出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建成投用峨眉二小扩建项目,加快峨眉文经武略学校建设;持续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配合市上做好“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开展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诚信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做好“奖扶”“特扶”,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帮扶新模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竞技体育人才挖掘及训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成大庙飞来殿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继续做好人大、民政、计生、统计、武装、教育、妇女儿童、群团等社会事业工作。
4.着眼自身建设,社会治理水平到达新高度。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政府。
打造法治政府。坚持政会前学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乐山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峨眉山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等精神,不断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增强干部责任感、汇集干部凝集力,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建立三个“清单制度”, 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将落实“七五普法”与开展“法律七进”相结合,提高公民法治意识,配合市上扎实推进“法治峨眉”建设。
打造安全政府。筑牢社会安全防护墙,严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保障安全稳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七进”工作,围绕学校、企业、工地等23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预计投入资金200万,做好对河道、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对相关隐患点进行在排查、再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市上营造安全环境,全面推进“平安峨眉”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打造廉洁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精神和乐山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严肃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守住廉政底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权力寻租,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明确时限,保障我镇风清气正。完善镇监察体制,全面抓好巡视、巡查、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二、部门概况
绥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技术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绥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18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9.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8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1.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6.22万元,专项支出426.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绥山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827.46万元,是用于保障绥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52.54万元,是用于保障绥山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绥山镇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正常调资、保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42万元,占20.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27万元,占1.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94万元,占46.19%;卫生健康支出69.21万元,占3.17%;城乡社区支出109万元,占5%;农林水支出408.53万元,占18.74%;住房保障支出94.64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56.2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1.75万元,主要用于:安川花海土地租金、安全、办公楼租金、办公楼维护、维稳工作、群团工工作、人大工作、文广计工作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38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补助。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9年预算数为37.2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运行(款)保险监察(项),2019年预算数为127.70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761.5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组级干部报酬及社区公共运行维护。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84.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3.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6.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2.93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人医疗保险单位部份。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补助。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水泵房经费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租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建设及集镇公共设施运维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2019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经费。
15.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7.59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等。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维护。
17.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78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干部补助。
1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32.16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94.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含简易维修)、安全监管(含道路交通)经费、镇乡交管办专项经费及劝导员补助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绥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征地拆迁、精准扶贫、农业技术推广、秸秆巡察、违建巡察、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09万元,增长6.8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绥山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绥山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46万元,项目支出1352.5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52.54万元,主要为村级公共服务运行及人员经费、社会治安管理、武警、预旅补助经费、社区公共服务及人员经费、办公楼租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租金、安川花海土地租金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开展综治、安全、群团、文广计等项目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管理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政府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政府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政府机关用于缴纳自主择业军人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政府用于村、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土地开发(项):指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农、林、水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政府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政府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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