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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镇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镇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文旅产业融合新发展

  坚持市委市政府以旅游统揽全局的发展理念,紧抓城市南扩机遇,寻求创新发展的动力和融合点。重点推进国际佛教文化旅游目的地综合开发、慈善康氧禅修中心的发展,打造城市文化新名片。加速推进旅博新区发展,抓好旅博大道桥梁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高速路到水晶城市广场道路建设、赶山河公园建设,全力以赴确保峨眉二中初中部、胜利小学迁建、峨师附小、十里村5组统征统拆等项目顺利推进,全力打造“宜居、宜养、宜业”的旅游环境。

  二、促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聚焦脱贫目标,精准施策,针对贫困群众积极开展就业培训。积极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脱贫人员跟踪服务,针对薄弱环节强力支持,确保全胜脱贫攻坚。二是加大民生保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坚持教育优先,努力提高镇域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先进教育理念,加快推进峨眉二中初中部、师范附小、胜利小学等新建和迁建工程。保障医疗资源,提供优质计生服务,切实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加强镇文化站和农村书屋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事业,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推动社会管理不断创新

  一是深化依法治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市要求,开展全民学法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结合胜利镇征地拆迁实际,重点开展《土地法》等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村工作。二是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整治,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合理划分社区区划,不断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指导辖区内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对小区停车、安全的规范管理,强化巡逻,联防联治打造平安生活环境。三是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强化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公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概况

  胜利镇人民政府属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胜利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胜利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019.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5.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9.5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19.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3.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5.29万元,专项支出244.5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9.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胜利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胜利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村(社区)干部报酬、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一事一议修路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9.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4.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共计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政府)支出214.28万元,占2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支出89.1万元,占9%;行政运行(财政)支出8.1万元,占0.8 %;事业运行(财政)支出7.22万元,占0.7 %;群众文化支出37.37万元,占4 %;劳动保障监察支出22.47万元,占2%;基层政府和社区建设支出239.17万元,占2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8万元,占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27万元,占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32万元,占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1万元,占2%;事业运行(农业)支出38.3万元,占4 %;农村道路建设支出3万元,占0.3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4.78万元,占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62.84万元,占17 %;住房公积金支出53.63万元,占5.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4.2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9.1万元,主要用于东部新区治安巡逻、群团、文化、广播、人大、社会治安、预备役装备购置、预备役人员训练等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支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2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37.3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管(项),2018年预算数为22.4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1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报酬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为1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为21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为38.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为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交通劝导、道路维护经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预算为4.78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为162.8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3.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3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费补助。

  公用经费7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游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层组织建设含简易维修经费和安全道路监管经费调入基金中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7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9.7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1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94万元,下降16%。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产生的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2.49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厉行节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1万元,用于征地拆迁、环境卫生整治、治安巡逻、社会治安、秸秆禁烧巡查、防汛、农业指导、精准扶贫等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1万元,增长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桌椅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实际共有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峨眉山市胜利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5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9.8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59.89万元,主要为安全监管、东新新区治安巡逻、群团工作、社会治安、食品药品、人大、武装、环境卫生整治、村(社)干部、社区干部报酬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部)、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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