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全市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贯彻执行国家、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
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计生外事工作。
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医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开展对医师的医学终身教育,开展医学科普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对外医学交流与合作、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培养人们良好生活、工作行为,开展全市卫生知识宣传、卫生执法监督、负责疾病防治研究和疾病监测,计划免疫、卫生监测,突发性处置、卫生防疫和指导、医疗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本年收入合计5708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29.00万元,占24.93%;事业收入41863.65万元,占73.34%;上级补助收入319.92万元,占0.38%;其他收入770.30万元,占1.35%。
峨眉山市卫生和
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收入构成
2017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本年支出合计5789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98.55万元,占82.21%;项目支出10299.48万元,占17.7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支出构成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331.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6.01万元,增长3.07%。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017年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对比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3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41%。与2016年相比14147.6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87万元,下降0.12%。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017年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3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5.7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64万元,占3.73%;医疗卫生支出12784.46万元,占90.47%;农林水支出33.68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357.32万元,占2.53%;其他支出422.44万元,占2.99%。
2017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
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2017年决算数为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17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32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10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5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801死亡抚恤: 2017年决算数为2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0101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39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7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201综合医院:2017年决算数为153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2017年决算数为59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205精神病医院:2017年决算数为5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19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302乡镇卫生院:2017年决算数为53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87.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625.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25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25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244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34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00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77.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0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5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
2130506社会发展:2017年决算数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35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
2299901其他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构成)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55万元,下降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4万元,增长1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9万元,下降62.3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8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9万元,占12.21%。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开展对医师的医学终身教育,开展医学科普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对外医学交流与合作、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培养人们良好生活、工作行为,开展全市卫生知识宣传、卫生执法监督、负责疾病防治研究和疾病监测,计划免疫、卫生监测,突发性处置、卫生防疫和指导、医疗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公务接待费4.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523人,共计支出4.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乐山市及相关区县到我市进行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导、财政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使用情况检查和督导,计生幸福工程建设、计生特困家庭的管理等进行督导和检查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0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5万元,比2016年68.27增加15.48万元,增长22.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3.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8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的采购、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的改扩建、医疗应急保障等支出。无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7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6个,涉及财政资金2573.4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如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项目进行自评,进一步提升峨眉山市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接受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同步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载体,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中国国际佛教文化旅游目的地、旅游首选地。力争2020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如对自愿免费婚检项目绩效自评,加强了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促进婚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我市卫生计划生育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收入等。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培训收入、食堂收入、捐赠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9.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记退休方面的支出。
13.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其他优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综合医院: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9.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0.精神病医院: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2.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5.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6.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8.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0.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1.其他中医药支出: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3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33.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6.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7.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39.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0.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_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_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表8:[Z04_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表10:[Z04_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_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全市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贯彻执行国家、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
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计生外事工作。
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医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开展对医师的医学终身教育,开展医学科普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对外医学交流与合作、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培养人们良好生活、工作行为,开展全市卫生知识宣传、卫生执法监督、负责疾病防治研究和疾病监测,计划免疫、卫生监测,突发性处置、卫生防疫和指导、医疗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本年收入合计5708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29.00万元,占24.93%;事业收入41863.65万元,占73.34%;上级补助收入319.92万元,占0.38%;其他收入770.30万元,占1.35%。
峨眉山市卫生和

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收入构成
2017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本年支出合计5789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98.55万元,占82.21%;项目支出10299.48万元,占17.7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331.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6.01万元,增长3.07%。

2017年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对比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3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41%。与2016年相比14147.6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87万元,下降0.12%。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017年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对比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3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5.7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64万元,占3.73%;医疗卫生支出12784.46万元,占90.47%;农林水支出33.68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357.32万元,占2.53%;其他支出422.44万元,占2.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
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2017年决算数为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17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32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10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5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801死亡抚恤: 2017年决算数为2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0101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39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7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201综合医院:2017年决算数为153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2017年决算数为59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205精神病医院:2017年决算数为5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19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302乡镇卫生院:2017年决算数为53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87.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625.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25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25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244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34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00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77.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06.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53.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
2130506社会发展:2017年决算数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35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
2299901其他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构成)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55万元,下降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4万元,增长1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9万元,下降62.3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8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9万元,占12.21%。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开展对医师的医学终身教育,开展医学科普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对外医学交流与合作、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培养人们良好生活、工作行为,开展全市卫生知识宣传、卫生执法监督、负责疾病防治研究和疾病监测,计划免疫、卫生监测,突发性处置、卫生防疫和指导、医疗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公务接待费4.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523人,共计支出4.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乐山市及相关区县到我市进行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导、财政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使用情况检查和督导,计生幸福工程建设、计生特困家庭的管理等进行督导和检查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0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5万元,比2016年68.27增加15.48万元,增长22.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3.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8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的采购、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的改扩建、医疗应急保障等支出。无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7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6个,涉及财政资金2573.4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如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项目进行自评,进一步提升峨眉山市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接受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同步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载体,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中国国际佛教文化旅游目的地、旅游首选地。力争2020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如对自愿免费婚检项目绩效自评,加强了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促进人口素质提高,促进婚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我市卫生计划生育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收入等。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培训收入、食堂收入、捐赠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9.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记退休方面的支出。
13.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其他优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综合医院: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9.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0.精神病医院: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2.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5.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6.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8.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0.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1.其他中医药支出: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3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33.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6.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7.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39.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0.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4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_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_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表8:[Z04_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表10:[Z04_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_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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