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附件4
四川省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分解下达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和行业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承诺书),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责任书签订率100%。
(二)积极推进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一是全力协调和协作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二是强化政策引导。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主动退出的兴宏煤矿进行政策奖补。三是利用越来越严的监管政策,倒逼长期停产煤矿企业主动退出。四是组织关闭煤矿参加全省煤矿去产能指标交易,有效解决关闭善后问题。现兴宏煤矿已封闭井口,顺利完成上级下达我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5万吨的任务。
(三)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非煤矿山逐一进行清理和调研,针对每个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对52家非煤矿山企业分别下发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协同国土部门草拟峨眉山市依法整治非煤矿山实施方案、非煤矿山企业自愿退出关闭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通过非煤矿山依法整治,目前,已关闭5家,提出主动申请退出15家。
(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
煤矿: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体检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煤矿瓦斯超限比照事故进行查处,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聘请中介机构每月实地开展井下测量工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连续三年实现煤矿事故“零死亡”。
非煤矿山: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对隐患整改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一督促整改;迎接安监总局第六督查组、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四川省执法总队到峨眉督查、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积极办理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并查处对群众举报反映“峨胜石膏矿生产扬尘污染”的问题,梳理、完善环保督察非煤矿山相关资料,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严格落实监管执法。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完成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两关闭”工作;加强行政许可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手续及程序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换发经营许可证。
职业卫生: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今年,对14家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现场检查,下达执法文书14份,发现问题和隐患33项,行政处罚1万元。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召开2017年度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会议,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开展陶瓷生产行业粉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2017年,印发职业健康宣传材料500份,出动宣传人员10人次,宣传受众400人次。
(五)狠抓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五落实”要求,各乡镇均成立安委会和安委办,落实安监人员177名,巩固乡镇安办规范化建设成果。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专家服务、企业负责、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三是严格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20起,停产整顿4家,实施罚款22.8万元。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将安全生产纳入目标管理,重新修改并印发了《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严格督查考核、逗硬奖惩。
(六)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一是了解帮扶户基本情况、贫困原因,立卡建档,并因户而异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二是向农户宣传讲解市委、市政府帮扶政策和帮扶举措,交流思想,让他们树立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思想。三是坚持深入高桥镇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主动与镇乡、村衔接。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安监局本年收入合计577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9.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安监局本年支出合计752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24万元,占7.17%;项目支出6982.94万元,占92.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安监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588.4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99.07万元,下降27.82%。
(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3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95.56万元,下降26.33%。
(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95万元,占41.34%;医疗卫生支出9.69万元,占0.39%;节能环保支出688.91万元,占27.49%;农林水支出1.27万元,占0.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0.67万元,占29.55%;住房保障支出29.69万元,占1.18%。
(饼状图)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95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类(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18.34,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类(款)其他优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6,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7年决算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8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5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
13.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
14.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100% 。
15.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7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2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94万元,完成预算8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开支。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8万元,下降18.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万元,下降2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05万元,下降0.0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4万元,占8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9万元,占13.04%。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4万元。主要用于煤矿、非煤矿山及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73人,共计支出2.68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监管工作量化考评接待费;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验收工作接待费;执法监察、考评接待费;液氧使用专项治理调研接待费;目标考核调研接待费;考察煤矿关闭工作接待费;防爆专项督查接待费;交流学习接待费;安全生产大检查接待费;依法治市接待费;省环保督察接待费;省级煤矿安全交叉检查接待费;安全生产督查接待费;煤炭化解产能验收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安监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9万元,比2016年增加3.95万元,增长6.9%。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监局公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1081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矿山测量:委托测绘单位实地测量,掌握煤矿是否越层越界,对煤矿企业依法生产,建设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为相关部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并发挥其在煤矿“打非治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煤矿以奖代补:煤矿以奖代补有助于煤矿企业顺利关闭退出,妥善解决遗留及善后相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社会稳定。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社会保险费开支。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退休人员费用。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开支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开支。
12.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
13.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专项(项):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5.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指反映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6.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缴纳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5
××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_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_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表8:[Z04_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表10:[Z04_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_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