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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5、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检查镇乡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6、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问题食品的召回和处置工作;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7、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组织实施问题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召回制度。

8、依法承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抽查工作;组织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9、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0、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和产品质量的申诉处理;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对重点产品、纤维及制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产品和产品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13、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全市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能效标识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活动。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及计量检定机构。

14、制定全市标准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市级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和制定修订;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指导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15、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以党建为统揽“合和”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监管,紧扣市委市政府“山城融合发展年”主题,以打造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为契机,通过落实党建任务清单,大力开展政治文化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支部促提升,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初见成效。推行“AB角补位”制度,对原三个局领导交叉业务分管、中层干部交叉任职、执法人员下沉一线,真正实现从“整合”到“融合”,“一家人”氛围完全形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完成32名编外人员清理。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向省、乐山市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设备价值合计100余万元。

二是中心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做好“挂图作战”项目、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设备质量、企业融资、特种设备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明华骨粉厂关停,协办各级交办案件21件,积极参与非煤矿山、“散乱污”企业整治,牵头做好了3户使用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企业、4户翻新轮胎经营户、4户腌腊制品生产企业环保关停整改工作。牵头完成桂花桥镇1户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去功能”,配合桂花桥镇推进禁养区剩余畜禽养殖关停工作。抽调4名干部参与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停,抽调3名干部参与全市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金竹林龙洞村8、9、10组“拆违”,办理证照,规范经营工作,选派8名干部参与峨眉山景区村民 “下山工程”“拆违”工作。完成“茶博会”“旅博会”、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等18项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作为创卫主力军之一,做好了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组、40责任片区创卫工作,食品行业规范化经营明显提升。依法稳妥处理信访稳定事项12件。

三是“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好、管住,提升服务。新登记个体工商户7598户、企业962户、家庭农场8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62户。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33%、384%、810%、2310%。“五证合一”企业2065户、“三证合一”个体工商户13612户。开展股权质押、商标抵押、动产抵押64笔,助企融资7.04亿元。以“5+1”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提升旅游市场服务水平。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发展,14家企业复审获四川省名牌称号。指导新申请注册商标118件,龙马木业公司“艺龙及图”(简体)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峨眉山市藤椒行业协会的万弗藤椒和藤椒油两件商标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实现了我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的突破。大力开展市场整治和质量提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10余次,获得四川省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17”先进集体称号。抽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770批次,不合格14批次,合格率98%;一般商品168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91%。办理各类案件180件,罚没收入120万(目标任务110万元),完成行政收费110.8万元(今年4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停止征收强制计量器具检定费和培训费)。受理各类投诉1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60余万元。守住了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一般产商品、市场秩序等安全稳定底线。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峨眉山市食品药品和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峨眉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属于股级单位。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设1个景区分局和13个监管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332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5.3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峨眉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334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12万元,占78.71%;项目支出712.97万元,占21.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94.4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69.97万元,增长15.5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9.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4.58万元,增长10.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9.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4.64万元,占7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54万元,占9.89%;医疗卫生支出237.77万元,占7.1%;农林水支出6.18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168.96万元,占5.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款)10(项):2017年决算数为260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款)***(项):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科学技术(类)***(款)***(项):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款)5(项):2017年决算数33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款)4(项):2017年决算数为23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2(款)1(项):2017年决算数为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2(款)1(项):2017年决算数为168.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2.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81万元,完成预算50.2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09万元,完成预算4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25.7%;会议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30.8%;培训费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98.4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开支的管理。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3.12万元,下降33.4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万元,下降33.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21万元,下降37.16%;会议费支出决算减少1.76万元,下降53.3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制度的改革,缩减了我单位的车辆,二是我局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开支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09万元,占7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7万元,占6.35%;会议费支出决算1.54万元,占2.24%;培训费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占17.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09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0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质量计量检测、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37万元。公务接待35批次,325人。具体内容包括: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由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峨眉山市质监局、峨眉山市工商局合并,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进行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红盾春雷行动、案卷评审等检查开展工作开支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18万元,比2016年减少121.45万元,下降37.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监管所的建设和办公用品的购置;机关办公楼的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其他车辆6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9个,涉及财政资金712.9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绩效项目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


附件5

××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_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_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表8:[Z04_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表10:[Z04_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_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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