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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峨眉山市纪委 峨眉山市监察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 峨眉山市监察委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群众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及党员干部不服党纪政务处分的申诉,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确保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紧围绕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把握反腐倡廉新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压实“两个责任”; 开启全域督查,保障服务大局;坚持惩防并举,厚培廉洁土壤;找准关键环节,做实“护根”工程;持续正风肃纪,优化发展环境;严格纪律审查,保持高压态势;注重问题导向,强化巡察监督;加强机构整合,锤炼干部队伍;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部门概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属一级预算单位合署办公,无下属单位。委局机关有12个职能室和3个农村片区纪工委(监察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本年收入合计94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3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本年支出合计92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36万元,占76.95%;项目支出213.96万元,占23.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56.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97万元,增长24.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8.76万元,增长45.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38万元,占8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4万元,占8.95%;医疗卫生支出11.93万元,占1.29%;农林水支出3.00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42.06万元,占4.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11(款)01、02、04、05(项):2017年决算数为785.38万元,完成预算96.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人员调入调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4、05(项),(208类)08(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8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81.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人员调入调出。

  4.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017年决算数为42.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84万元,完成预算9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50万元,完成预算9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8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俭;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8万元,下降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4万元,下降1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2.56万元,增长92.0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较多所以接待费有所上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50万元,占8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4万元,占16.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纪执法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办案、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5.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0余批次,750余人,共计支出5.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地纪委来峨眉学习交流、协助上级纪委查办案件用餐费,共计支出5.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03万元,比2016年74.32增加63.71万元,增长85.7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峨眉山市纪委、峨眉山市监察委公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资金213.9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11(款)01(项):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04(项):指大案要案查处,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05(项):指派驻派出机构,反映纪检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4(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8(款)01(项):指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反映扶贫方面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 峨眉山市监察委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_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_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表8:[Z04_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表10:[Z04_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_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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