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峨眉山市民宗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峨眉山市民宗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民宗局的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辖区内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人员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3、调查、掌握辖区内宗教活动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他们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的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和协调办理的有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宗教界上层人士政法安排意见。5、指导各宗教团体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引导和促进宗教在法律、活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6、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宣传,法制教育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打击和揭露披着宗教外衣进行的违法活动。7、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中、高知识分子。接待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问题。8、开展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维护社会稳定。9、会同有关部门有关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务,协助有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在民族问题上的分裂活动,打击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10、承办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高度重视和抓好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工作,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2、认真抓好两个专项工作,努力提高了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3、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教风年”创建活动,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4、协助宗教团体开展慈善事业,慰问和看望贫困信众65户,资助贫困学生20人。
二、部门概况
民宗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民宗局本年收入合计6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民宗局本年支出合计6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8万元,占76.7%;项目支出14.88万元,占23.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民宗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3.8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88万元,下降28.83%,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单位退休1人并调走2人,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收支均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宗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88万元,下降28.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2万元,占8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万元,占10.3%;医疗卫生支出1.33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2.93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2.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2012401宗教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38.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2012402宗教事务一般行政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14.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4.教育类支出:2017年此项业务无发生额。
5.科学技术类支出: 2017年此项业务无发生额。
6.文化体育与传媒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7年决算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0.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2.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宗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68万元,下降7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均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1万元,下降83.52%,因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加5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3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到乐山民宗局交接工作和宗教场所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8人,共计支出0.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乐山领导来我市调研天主教、基督教安全工作接待费共计0.09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民宗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万元,比2016年减少5.98万元,减少69.9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民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车辆保险、电脑主机及空调。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宗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63.8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指民宗局在民族事务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2012401宗教事务行政运行:指民宗局在宗教事务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2012402宗教事务一般行政管理:指民宗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对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4未归口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指对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单位医保等费用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对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峨眉山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峨眉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附件5
峨眉山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表2:[Z01_1]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表3:[Z01_2]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表4:[Z0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表5:[Z0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表6:[Z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表7:[Z04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表)
表8:[Z04_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表9:[Z04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表)
表10:[Z04_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4表)
表11:[Z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表12:[Z05_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表13:[Z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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